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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姐姐》熱映,張子楓“虐哭”上億人:有了女兒後,我再不敢生二胎了 “應該給女兒生個弟弟妹妹了,這樣她也有個伴,也能偶爾幫忙帶帶小的,以後兩個孩子長大了,凡事也能有個商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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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麻辣姐說

    傅首爾女士說的一句話意思我記得很清楚。

    她說:“當您想要二胎,但是您的大孩子不同意的時候,此時,您就要想一想了。這不是單純的自私,只是大孩子們沒有安全感,他們怕弟弟妹妹會奪走父母給予自己的原本就不多得的寵愛,害怕自己以後得不到父母關注。

    “這是父母的原因,您沒有給孩子足夠的愛,從而讓他們產生了擔憂:是不是我不夠優秀,是我不夠好,讓爸爸媽媽失望了,媽媽才要生弟弟妹妹?

    “如果您的孩子有一百顆糖,那麼他不會吝惜分享,可是他只有兩顆,您又憑什麼要求他要大方?”

    弟弟還小,還可以有不一樣的人生,或者是更好的選擇,如果姐姐放棄自己的人生,以後就沒有選擇了。

  • 2 # 千江1223

    不管生幾個孩子,都要考慮清楚能不能生,生了誰帶,會帶成什麼樣樣,是不是能成材(不是大富大貴,是要能體會生活的每一點美好),是不是能盡責的做一個小生合命的引路人,如果都能,那就生,如果不能,請尊重生命,尊重自己。濫生也是罪,且罪惡深重!!!

  • 3 # 冒氣的保溫杯

    這不是我會不會的問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能力撫養的未成年弟、妹,有扶養的義務。

    當然這種扶養並不是絕對義務,也是有一定條件的:

    一是兄、姐要有負擔能力,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難以維繫,或者僅僅是能夠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麼他們對弟、妹就不負有法定的扶養義務;

    二是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扶養,如果父母有能力扶養,兄、姐對弟、妹就不負有法定的扶養義務;

    三是弟、妹尚未成年,如果弟、妹已經年滿十八週歲,即使是不能自食其力,兄、姐也沒有扶養義務。

    有這樣一個案例,一對靠低保生活的夫妻,生完二胎幾年之後,因為兩人的身體和經濟情況,沒有能力將孩子養好,於是便想讓自己的大女兒來扶養,女兒對此表示強烈反對。最終,夫妻倆因為這件事,把大女兒告上了法庭。法院判父母勝訴,姐姐要扶養弟弟。

    以我現在的經濟情況,是完全可以扶養一個弟弟直至他成年的。所以如果我拒絕扶養,將來保不齊哪天就被弟弟或者父母告上法庭,依據法律規定,我的勝算幾乎沒有。養不養弟弟這已經不是簡單道德層面可以討論的東西,這是關乎法定義務的問題。所以如果他們生而不養,那我只能養。還好我爸我媽都快七十了,不然還真得擔心一下

  • 4 # 逆天兔子姐

    我會啊,因為我特別喜歡小孩子,我自己生了兩個,老大女兒雖然考進省重點高中,但成績也就一般,有時候還挺能惹我生氣。兒子剛1年級,總因為淘氣被老師留著訓。但每次我不開心,兩個小傢伙在我邊上抓耳撓腮的想哄我高興的樣子,就愛的不行。如果我父母生的弟弟或者妹妹沒辦法撫養,我也願意撫養,孩子是無罪的,而且他們像寶藏一樣,不僅能看到他們不斷地成長成熟,還讓我也活的越來越淡定穩重有人生目標,沒孩子之前我有一段時間總思考,人活著是為了什麼?有了孩子之後發現這個問題變的不重要了,活著的意義就是這世界上有你愛的人也有愛你的人,而自己的血親,就是那個人。也許有人會反駁說有些孩子和親戚,就是白眼狼叭叭叭的,但我的家人都不是。我的大伯60年前參加工作不僅寄工資回家養弟弟妹妹,還給自己堂叔的遺孀寄錢,而這位堂奶奶的三個孩子也知恩圖報,成年後一直對我家這一支非常好。大伯今年90了,而我堂奶奶活到102歲,十多年前去世的。中國為什麼能崛起而且文化能傳承幾千年,因為我們對傳承的重視,沒有血親就沒有傳承

  • 5 # 固執的魚魚魚魚

    二胎怎麼了?我就是我家最小的,我比我哥哥姐姐小了十四五歲,現在我四十多我哥哥姐姐六十多了,毋庸置疑,我哥哥姐姐,特別是我姐姐七八十歲的時候我五十多六十歲左右,那時候侄子外甥正在幹事業的時候,照顧我哥哥姐姐的肯定就是我,等我七八十歲的時候,侄子外甥退休了又可以照顧我,所以二胎三胎不重要,家庭和睦兄弟姐妹感情好才是最重要的

  • 6 # 思陌

    是否會撫養並能一概而論,而要具體分析具體對待。

    既然是談到了撫養的問題嗎,那麼就會涉及到另一個問題,就是姐弟年齡一定是有很大的距離的。也就是意味著父母在生養二胎的時候,姐姐已經具備了是非觀念,並且有了一定的主觀意識。那麼父母在決定生下這個孩子的時候是否徵求了我的意見,如果我根本不希望父母生二胎,父母執意要生二胎。那麼我不會撫養這個孩子,因為我沒有這個義務。

    其次,父母生下二胎之後是否做到了一碗水端平。雖然從理論上,大的是應該讓著小的,應該要包容小的。但是父母的態度如果讓我感受到了明顯的不公平,或者自己被忽略,我只會認為這個孩子的到來剝奪了我的應有的父愛母愛。我對他本能的是愛不起來的。也談不上感情多深厚,所以有天父母不在的時候,我也不會撫養這個孩子。

    曾經,我認識的一個小女孩,她和弟弟僅僅相差4歲,當她弟弟出生後,父母為了少點操勞,把年僅5歲的她放入了寄宿制學校。從幼兒園開始到學前班再到小學4年級。她對我說她很不喜歡她的弟弟,現在也不喜歡她的父母。她只希望父母給錢,然後什麼都不管她就好。

    她最大的願望就是以後考個大學離家越遠越好,這樣以後就可以再也不要回來了,也再也不要看到她的弟弟了。那麼如果她的父母發生意外的時候,她會擔負起撫養弟弟的任務嗎?很顯然是不可能的,可以說如果弟弟過的不好,她才更開心。

    什麼情況下我會撫養弟弟呢?

    作為家庭的核心成員,當家庭成員需要增加的時候,父母能徵求我的意見。因為這是對我的最基本尊重。如果父母屬於意外懷孕,並且決定將孩子留下的時候,能好好的和我溝通,而不是人為這只是他們兩個人的決定與我毫無關係。

    在小的出生後,我知道父母的重心會轉移到小的身上。但是我也希望父母能依舊重視我,尊重我,而不是把我當成家裡的負擔或者累贅。甚至出現嚴重的不公正現象,如責任讓我承擔,好處都給小的享受。

    如果父母對我的愛不變,即使有天父母不在了,在我有能力的前提下,我也會盡自己的能力去幫扶和照顧弟弟。如果父母不顧及我的感受,我當然也不會撫養這個所謂的弟弟。

  • 7 # 橫轉螢幕

    我會,因為我喜歡小孩兒。我小妹是我帶大的,我外甥和外甥女是我帶大的,我侄女還是我帶大的。從我八歲起,我身邊永遠繞著孩子。我跟我男友戀愛時,每次約會,身邊都有一個或者兩個燈泡。我們結婚時,我養大的女孩子做伴娘就有六個,跟著的外甥侄子一群,放羊一樣。

    但是,我支援別的姑娘不養,所有不願意養弟弟的,都可以不養。

  • 8 # 昨夜星辰昨夜風1999

    不會!沒有人比我自己更重要!從小一起長大的,會盡力扶養,但是搭上自己一生還是不行,十幾二十歲才出現的二胎,於我而言就是陌生人,自然更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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