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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順旺財

    我的師父某順說

    1,大原則是能帶走就帶走,不論兒子閨女。原因是男人離婚前都很少管孩子,你不能把骨肉交給不負責的人。更何況他很快就會有新女人,你的娃再乖也不被後孃稀罕,自己帶走能避免孩子在後娘這吃屈受氣、被暴力或冷暴力。 2,有些女人不想帶走孩子,是因為怕影響自己改嫁。我要對這種女人說:你就是個畜生,連骨肉都能拋棄,再嫁一萬次你也幸福不了。有腦子的男人一定會打心底唾棄這種女人,他會想,這女人連自己的娃都不要,她的心是有多麼狠、她又怎麼可能對我和我娃好?! 3,有能力自己帶孩,但因為還想改嫁或怕便宜了前夫,就主動放棄孩子的,這種女人的確是畜生,不容抗辯。可是也有很多女人由於經濟太差、實在養不起孩子,或面臨“若掙口糧就顧不上孩子”的殘酷現實,為此被迫放棄了孩子,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此類女人被某順同情的同時,也讓某順十分惱火:生孩之前你那豬腦殼就只信男人了才有今天下場!女人若不積極爭取經濟強盛、而是一味幻想指望男人養家養孩,活該離婚時被奪走孩子。 4,還有一種特殊情況,女人確實不好帶走孩子:孩子從小就由爺爺奶奶照管,和爺奶很親不說,爺奶的家境也好、合適孩子讀書與成長。靠不住的親爹很多,但多數爺奶還算靠得住,隔輩親是人性。尤其爺奶受過高等教育、甚至是離退幹部,他們經濟無憂,家在城市中很好的學區,又具備為兒孫付出的奉獻精神,這種傳統家庭的爺奶不捨得孫子女被女方帶走,希望替代女方成為孩子的監護人,如果女方養孩條件不如人家,應當考慮為了孩好,先把孩子交給前公婆——放心,你生的娃將來一定會來找你,只要你不是從此杳無音訊就行。 5,還有一種情況是女人搶不到孩子。男方社會地位或經濟性格都強勢,女方相對弱勢,或女方被男方抓到“軟肋”。比如女方出軌導致離婚或女方有打算再婚再育,又比如女方因工作繁忙或能力不足從沒獨立照顧過孩子、一直由男家幫忙照管孩子,還比如女方沒有自己的住房、女方父母也幫不上忙,更比如男方就不打算再生孩子的,這些原因下男人都會搶孩子。當然,還有不少男人是缺德又缺錢,他即便條件遠不如女方,也會因為想留住夫妻共有的房子、或故意為難女方而搶奪孩子,最終也能得手。所以不管怎麼著,女人必須強大、無限強大下去,你越強大,男人越不能奈何你,離婚時搶孩子你都能穩贏。相信我,世上沒有錢買不來的讓步。 6,如果婆家條件很差,遠在窮鄉僻壤還要務農謀生,或前公婆身體不好甚至眼前還有其他兒孫,離婚前男人也沒管過孩子,他離婚時搶奪孩子多半是為了錢(為霸佔夫妻唯一房產,或免去因孩跟女方導致他必須掏撫養費的義務),少數是封建思想(認為自己的種不能跟別人走了)。這種不顧孩子未來的男人在屌絲群體裡大有人在,孩子命不好就會碰上這種爹,在爸媽離婚後被送去農村爺奶家,成為實質的棄兒。彼時女方想管孩子但弄不來孩子,孩子想媽但見不到媽,十分可憐,除了女方拼命掙錢寄給孩子(錢還不知能不能全數用在孩身上),母愛毫無辦法施展。所以女人掙錢、掙很多錢,這一點太重要,因為你不僅能靠錢改變自己的生活,還能靠錢攥住自己的骨肉,不然勢必會在離婚時被雞賊男坑你害孩。 7,孩子小,可以撕破臉爭奪監護權,但孩子大了(7歲以上的孩子已經能看清誰更愛他、跟誰過能舒服一些),離婚時就不能不考慮孩子的實際需要了。你要和孩子推心置腹地分析全貌:跟媽媽會面臨哪些挑戰,跟爸爸會遭遇什麼問題,都講給孩子,讓孩子有個權衡對比。孩子因為幼稚極可能做出錯誤選擇,你還要告訴孩子,即便他選擇了爸爸,只要不快樂,媽媽隨時歡迎他回來,永遠不會怪他曾經放棄媽媽。有些怨婦喜歡拿孩子當人質來報復前夫,建議這樣的女人還是離孩子遠點,因為太多案例顯示,無數被單親媽媽的變態控制和喜怒無常所折磨的孩子,他們尤其是她們,長大成人後都拒絕婚姻、與配偶難以相處,他們成天跟著負能量爆棚的媽媽,學不到愛和包容。 8,鑑於孩子的智識很難理解父母的離婚,所以某順要嚴肅提醒準備離婚和已經離婚的婦女們:你一定不要把你對你男人的仇恨或依賴,都直接間接地傳達給孩子。孩子內心只想看見無堅不摧的母親,只想親近不給他任何精神壓力的大人,父母糾纏不休的打鬥,不是一個孩子所能承受的痛苦。你如果放不下對婚姻失敗的自責和氣餒,就算搶到了孩子的監護權,你也無法給孩子一個健康的成長環境。再說一遍:不要為了報復男人就搶孩子並在搶到孩子後阻止父子相見,不要幻想其他男人會比親生父親對孩子還好,不要以為你是替男人一家生養孩子所以你是有功之臣,不要質疑男人獨自養大孩子的能力和決心——最後這句尤為關鍵,在自己能力不及男方時,不要出於私心去搶奪孩子! 9,哪些情況下必須爭取孩子的監護權呢?請各位準離異婦女(含確實疼孩子真心愛孩子的男人)參照以下標準: a,你的經濟狀況絕對勝出對方,哪怕對方不給撫養費,你都能養大孩子。 b,對方有黃賭毒和酒癮網遊癮的,及特別愛出去瘋玩兒、習慣性不著家不顧孩子等惡習的。 c,對方一定會再婚、且再婚伴侶極可能再生育或帶有前房子女的。 d,對方性格怪戾、囂張粗野,說翻臉就翻臉、一點小事都發狂,甚至離婚前就動手家暴的。 e,對方懶惰成性、不愛勞動、坐吃山空、四處騙吃騙喝、一直啃老和舉債度日的。 f,對方和你在分手前就關係極差,揚言離婚後勢必讓你見不到孩子的。 g,對方的親緣關係淡薄、同事關係緊張、不論走哪兒都惹是生非不受人待見的,動輒謾罵抱怨天下人都對不起自己的。 以上種種,不論男女,你都可以堅定地跟丫搶孩子了,否則孩子落對方手裡,會淪為對方的複製品,一輩子都擺脫不了窮酸腐臭的厄運。 10,什麼情況下又必須放下孩子呢?也請各位準離異婦女以及真正在乎孩子的男人對號入座: a,自己的經濟不能與對方匹敵,自己無法為孩子提供好的成長環境。此處的“好”是多方面的,既有人力物力都到位的保障,又有孩子需要的親情呵護。你不能因為離婚就把孩子從他習慣的小康生活拽到窮困家庭,還跟孩子說你這麼做是因為愛他。 b,自己無力獨自撫養孩子,孃家也不給力、幫不上忙,處於要工作就顧不上孩子的兩難局面。 c,自己有慢性重症、需常年治療,自己還常勞家人親友照顧的。 d,自己居無定所,也無穩定進項,離婚前就沒怎麼帶過孩子,孩子跟自己不親不近。 e,自己還能生養,也有堅定的追求者,但準前任是絕不可能再婚再育的。 f,儘管自己條件不錯,但孩子因為不是你帶大的而死活不肯跟你走的。 g,若孩子跟對方就能享有良好的教育資源、甚至是對方家族將來大筆遺產的繼承。為孩子著想,就要替孩子將來考慮,捨己為孩是做父母的本分。 凡具備以上資質之一二的,都得做好忍痛割愛的準備。父母子女,不到萬不得已都分不開,但凡能被離婚分開的父子女母子女,都是命定的親情緣薄,從此獨自生活的你除了奮力掙錢,也沒有其他辦法再拽回自己的寶貝。

  • 2 # 離婚律師王幼柏律師

    我衷心地建議各位當事人在離婚時,一定要理性爭取孩子撫養權,理性面對孩子撫養權歸屬問題。

    孩子與財產有很本質的區別,離婚時將財產約定歸誰或判決歸誰,則永久性歸誰,但孩子撫養權關乎一個孩子的前程和未來,離婚時撫養權歸誰,只是暫時性歸誰,如果獲得撫養權一方存在毆打、虐待孩子的情形,另一方是可以在離婚後申請變更撫養權的。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良好的修養及堅實的經濟基礎,對一個孩子的成長來說都是不可或缺的,切不可因對另一方的憎恨或怨念而殃及孩子,錯把孩子當成報復對方的工具,以期爭取到孩子撫養權之後,永久性地跟對方斷絕聯絡,不讓對方探視孩子。

    我認為,離婚時,每個當事人都應該理性地看待孩子的撫養權問題。

    有條件,則要盡力爭取;沒條件,量力而行即可。只要能夠妥善處理好夫妻間的關係,即便父母是離異的,孩子也會有健康的心態,真心希望每個當事人都可以切實為孩子著想,可以在離婚時放下對另一方及對對方家人的成見,設身處地為孩子考慮,給孩子們一個和平、有愛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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