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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生活槍手朗朗

    第一點:性侵對兒童的傷害從何而來?

    猥褻和強姦都屬於性侵,但很多人認為,猥褻對兒童的傷害程度肯定不及強姦。在法律層面,猥褻和強姦也是一條重大的判刑分界線。

    其實這並不全面。從心理學上分析,因兒童的心理承受能力較弱,更容易受到周圍環境、事物和他人的暗示,而且還沒有形成成熟的、清晰的性道德觀、性規範感。所以,她們在性侵中受到的傷害是多方面組成的,不完全取決於性侵的具體方式和程度。

    比如,性侵者的長相,是否面目猙獰,令人可怕;性侵的過程中是否存在恐嚇、威脅、咒罵等語言暴力;當時的場所是否惡劣、令人不適、噁心、恐懼;性侵前與發生時的心理反差,如果孩子一開始是感到安全的,對施害者十分尊敬、信任,但突然受到其侵犯,這樣的心理衝擊會更大;除了性侵之外,是否有其它的暴力虐待;持續的時間和次數等等。

    這些因素與性侵方式結合在一起,綜合性地影響了對孩子的傷害程度。

    所以,如果其他因素惡劣,遭到猥褻的傷害程度並不一定比強姦低!

    去年6月發生的“慶陽少女輕生”事件就是典型例子。19歲的甘肅慶陽女孩小奕從高樓上躍下,結束了年輕的生命;後調查發現,她在17歲時曾被學校班主任猥褻,罹患嚴重的創傷後應激障礙,並繼發重度抑鬱症,最後不堪折磨選擇自殺!

    諷刺的是,小奕的父親曾多次報警,但當地檢察院最終認為,班主任的“行為輕微,不構成犯罪,不起訴”,可見他們對性侵受害者的心理傷害有多麼忽視,甚至無知!

    希望不但大眾、父母能加強這方面的認知,相關司法部門、立法機構也能從心理學上加強對性侵的理解,進一步細化、完善量刑規則,決不能因為只是猥褻就輕判!

    第二點,也是最重要的本質問題:為什麼很多家長根本不知道孩子遭受過性侵?連知情都做不到,遑論應對?

    上述那位初中學鋼琴被性侵的女性患者,直到其成年被診斷為雙相情感障礙反覆治療效果不佳後,父母才得知其被性侵的經歷,驚訝得目瞪口呆。

    這在臨床中太常見了。我跟家長們反饋患者受過什麼重大傷害,而他們當時又不及時引導,家長經常一臉懵圈:醫生,孩子當時沒告訴我啊!

    一般來說我也毫不客氣地迴應:那你們是否應該反思一下,孩子為什麼不告訴你們?

    遇到重大挫折、傷害時第一時間向父母傾訴和求助,這是孩子的天性,父母應是孩子最親近的人。如果孩子選擇了沉默,往往是因為他們既往的經驗告訴她們,告訴父母並不會有什麼真正幫助,甚至還會招來批評和責罵。

    那為什麼孩子會這麼想?因為家長並沒有跟孩子建立起親密的親子關係,缺乏有效的溝通方式,家長多半長期忽視孩子的心理感受和需求,總是持以批評、否定、打壓的態度。

    我認為,只有家長對親子溝通的問題有了深刻的認識,下面再談事後的應對才有意義。

    有些父母出於“名聲”的考慮,會命令孩子閉口不談,甚至指責孩子太無知、太不小心。這絕對是錯誤示範,會給孩子造成極大的二次傷害。性侵事件錯不在孩子,而是性侵實施者及沒有做好防範的父母!

    對於家族外的性侵事件,馬上與對方交涉,甚至馬上報警、追責到底,這是家長們必須做的事!如果性侵者得到嚴懲,正義得到伸張,這對孩子來說本來就是一種療愈,降低他們的不安全感。

    與此同時,如何將孩子遭受的心理傷害和陰影降到最低?

    遭受性侵後,大多孩子首先會感到壓抑、恐懼、有明顯的不安全感。這時,家人的陪伴十分重要,尤其是孩子平時比較依賴、信任的家長,一定要給予孩子安全感,為孩子創造安全的環境,給予足夠關懷。

    同時,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父母應避免孩子再接觸性侵發生時的一切線索,比如相關的人、事、物,如案發時的地點和場所,甚至只是類似的場景(比如所有的酒店房間),避免啟用創傷。

    在恐懼過後,部分孩子會產生憤怒、激動的情緒,希望施害者得到嚴懲,甚至想透過暴力報復,這以年齡較大的兒童或青少年較多見。父母一定要予以理解支援,可以透過法律程式盡最大的努力為孩子討回公平。

    不過,在反擊的過程中父母一定要保持理性,避免情緒過激,涉及一些案情描述的司法環節時,儘量避免孩子受到二次傷害。

    如果孩子提出,或者父母認為有必要時,可考慮為孩子轉學,甚至換一個城市生活。當然,這必須與孩子充分溝通,得到其認同。

    不過,如果性侵事件發生在較年幼、性意識還很朦朧的幼兒階段,孩子可能並不知道性侵行為意味著什麼,只是有所不安,但並沒有明顯的恥辱和憤怒等負性情緒時,那麼父母反而應在孩子前儘量淡化,否則孩子的情緒並不算糟糕,被父母渲染後,反而產生了恐懼和恥辱感,留下深刻印象,造成了創傷。

    但父母對施害者必須追責,保護孩子遠離傷害,但在家中應保持正常的生活作息和穩定的情緒,多陪伴孩子,並一定要亡羊補牢,對孩子加強性知識和自我保護的教育!

    若性侵事件已經對孩子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創傷,孩子出現了急性應激障礙、創傷後應激障礙(PTSD)或複雜性創傷後應激障礙(C-PTSD),如夢見被性侵的情景,不斷閃回,情緒波動大。父母應及時尋求精神科治療,否則病情進一步發展,可導致重度抑鬱症,甚至被診斷為雙相情感障礙。

    對於這種情況,治療早期的鎮靜安眠藥往往是必須的,可改善孩子的睡眠,避免多次的場景閃回;抗焦慮藥、抗抑鬱藥也很常用。除了藥物外,最好結合專業的心理治療。

    不過,一定要杜絕精神分析療法,對於曾遭受性侵的孩子而言,精神分析很可能會帶來二次傷害。認知行為治療(CBT)、人本主義、正念療法則都有一定的作用,但需持續較長的時間。

    如果涉及到催眠,父母一定要謹慎,除非催眠治療師有豐富的經驗,否則不要輕易嘗試,因在催眠下,存在重大創傷被啟用且失控的風險。

    有一些心理治療流派會讓孩子反覆回憶、面對、甚至陳述當時的場景,類似所謂的暴露法、脫敏法等。這完全是錯誤的!這是在不斷惡化、強化孩子的病理性記憶,對病情毫無幫助,還會導致惡化!

    在文章最後,我仍想再次強調家庭和親子關係的關鍵性。

    關於兒童性侵生命歷程的影響因素的研究顯示,不良家庭的特徵既是兒童性侵發生的前因變數,也會影響兒童遭受性侵後是否能得到有效的家庭支援。

    不良的家庭往往造就膽小內向、自卑壓抑、孤立無助的孩子,其被性侵者選中的風險更高。另一方面,即使侵犯已發生,或透過法律途徑追責失敗,一個充滿關懷、支援的家庭,加上父母科學的引導,也可以極大地降低傷害,甚至撫平創傷。

    總而言之,親密的親子關係、良好的家庭範圍是預防所有精神心理問題的最好方法!在女童被性侵率高發的現況下,父親與女兒建立健康、親密的關係則更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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