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子扣

    法律上允不允許不知道,但有真人真事。

    男方帶女兒,女方帶兒子,大人組成家庭後,晚輩也組成了家庭。一家人親上加親。

    個人認為這是二婚重組家庭最為合適的組合方式。子女的壓力也小,雙方也不在是貌合神離退而求其次的選擇,共同為家庭付出。

  • 2 # 鹹菜籽

    好像有個說法叫“擬血親關係”,不可以結婚。前些年有個電視劇《家n次方》,裡面有類似情節。期待懂法律的行家來回答一下!

  • 3 # 逍遙237992532

    記得看過一個電視劇,宋丹丹,趙寶剛,朱雨辰,高露,王子文拍的,叫《家的n次方》裡面說過這個事情,朱雨辰和高露兩個人相愛了,但是他倆一個是宋丹丹飾演的後媽的兒子,一個是趙寶剛飾演的女兒!多最後倆人也沒成!

  • 4 # 克莉絲汀娜

    應該要看在不在同一本戶口本上。如果不同戶口本上,民政局是查不到你們的關係,法律上也就能夠“合法”地拿到結婚證。

    如果同在一個戶口本上,就要看“與戶主的關係”是怎樣的。如果你們構成了兄妹(姐弟)關係。那麼法律上就不能給你們拿結婚證。

  • 5 # 獼小牛Vlog

    幹嘛要和後媽的女兒結婚,瞧那點出息這是找不到媳婦的節奏嗎?有個朋友姐姐或者妹妹不好嗎,組成也會組成兩個家庭不好嗎?

  • 6 # 八寶周3

    在法律上,你們不違反法律。

    在血緣關係。你們沒有半毛錢關係。

    但是在道德倫理方面。你們確實違反了。

    不管怎麼說,你和她是兄妹關係。雖然沒有血緣。

    就算想結婚。也得問問你父母原因嗎?如果同意了。他們二老的臉面往哪擱?村裡肯定會對你們家指指點點。說閒話的。

    但是重點來了。

    你們顯然違反了擬製血親關係。

    對於擬製血親之間能否結婚,中國婚姻法沒有明確規定。但婚姻法規定,養父母與養子女、繼父母與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婚姻法對親生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因此,婚姻法對直系血親締結婚姻的限制,也應適用於養父母子女之間和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子女之間,無論這種擬製直系血親關係是否解除,從倫理要求和法律精神上看,都應屬於禁止結婚的範圍。

    所以你們結婚的話?還是違反了法律精神。

    所以你們是不能結婚的。

  • 7 # 蹩腳青年

    據我所知,你跟後媽結婚法律都管不著,這是道德層面的事。你跟後媽的女兒沒有一點血緣關係,愛怎麼結婚就怎麼結吧!奔跑吧少年。

  • 8 # 天鷹070

    如果法律真的不允許,那父母可以先離婚,那麼兩個孩子就不是兄妹關係了,等兩個孩子結婚後,父母再復婚就行了,這樣是不是可以

  • 9 # 寧靜的愛

    血緣上沒問題,法律上也沒問題,只要你倆的戶口不在同一個本上。只是,會受到傳統思想和道德倫理的譴責。你們倆肯定無所謂,但是,後代會以此為恥。當然,你不生孩子也就那麼回事兒了。

  • 10 # 24divistion7無止境

    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存在教育撫養關係,在法律上,被視為親父母子女關係

    反之,如果不存在教育撫養關係,那麼就沒有問題

    也就是說,你老爸再婚的時候,且你這個繼姐妹未成年,成長過程中,由你老爸進行教育撫養,就被視為親父女關係

    那麼,你倆之間,在法律層面上被視為親兄妹\姐弟,因此你倆是不允許婚姻登記的

    反之,如果沒有教育撫養關係,那麼法律管不著

  • 11 # 諶人

    在法律上沒有任何問題,因為這不屬於近親結婚。

    後媽的女兒是後媽與前夫所生,與你父親沒有丁點兒關係。

    你是你父親與親媽所生,與你後媽也沒有丁點兒關係。

    所以,你與後媽的女兒沒有絲毫血緣關係,不違反《不允許近親結婚》法令。

    在道德倫理上有點問題,但問題不大。

    因為今天的人不再古板教條,只要不違法的事,雖然有輿論認為不合理,也無法阻止當事人願意去做。

    所謂在道德倫理上的不合理。是因為這是一家人中,哥哥和妹妹結婚。雖然他們沒有血緣關係,但聽起來怪嚇人的,這事咋能這樣整呢?

    還有一系列稱呼麻煩。例如;後媽是你媽還是丈母孃?你老婆管你父親叫父親還是老人公?你爸管你老婆叫女兒還是媳婦?你後媽管你叫兒子還是女婿?這些稱呼,在不同的場合介紹或稱呼,真還不能籠統一個樣。

    但這些不合理和麻煩不會妨礙你們結婚。給了婚用不了多久,就不會有人再在背後津津樂道非議之事,即使有議論也不會有多少人還有興趣聽。至於在家裡家外區別稱呼的麻煩問題,相信你們在家裡也約定俗成解決好了。

  • 12 # 心窗99

    所謂後媽的女兒,應該是在嫁給你爸之前生的。如果是這樣,與你沒有一絲一毫的血緣關係,是可以放心結婚的。

    如果你與後媽的女兒歲數相差不是太大,又在一起相處多年,應該算是“青梅竹馬”了,她願意嫁,你願意娶,你的父親和後媽也會樂見其成的,好事一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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