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國福利彩票發行管理中心頒發的《中國福利彩票(電腦樂透型)發行規則》,結合計算機網路技術和樂透型彩票玩法的特點,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中國福利彩票(電腦樂透型)”由中國福利彩票發行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彩中心”)統一發行。
第三條 經中彩中心,山西省福利彩票發行中心在所轄區域內承銷“中國福利彩票(電腦樂透型——5/21)”(簡稱“三晉風采——5/21”)。“三晉風采——5/21”採用計算機網路系統發行銷售,定期開獎。
第四條 “三晉風采——5/21”實行自願購買,凡購票者均被視為同意遵守本細則。
第五條 未成年人不得交流
第二章 發 行
第六條 “三晉風采——5/21”的發行權屬中彩中心,主要包括:中國福利彩票名稱及標識的專有權,發行額度的分配和調控權,各項資金比例的調整權,單和彩票專用紙的監製權等。
第七條 山西省福利彩票發行中心按中彩中心“統一玩法規則、統一硬體標準、統一執行軟體、統一管理模式、統一實時監控”的原則,承銷“三晉風采——5/21”並接受中彩中心的監控。
第八條 山西省福利彩票發行中心在承銷區域內設定站,並統一核發銷售許可證。站由山西省福利彩票發行中心直接管理。
第三章 投 注
第九條 “三晉風采——5/21”採用組合式玩法,即從21個數字號碼中選擇5個號碼進行,一組5個號碼的組合稱為一注。每注金額人民幣2元。
第十條 “三晉風采——5/21”按期銷售,期號以開獎日界定,按日曆年編排。
第十一條 “三晉風采——5/21”的方式為站。方法可分為自選號碼和機選號碼;當期和多期;單式、複式和基數(亦稱膽拖)。
第十二條 站的為有紙,號碼經機列印為兌獎憑證交者儲存,此憑證即為“三晉風采——5/21”電腦福利彩票。
第十三條 自選號碼即將者選定的號碼輸入機進行;機選號碼即由機隨機產生號碼進行。
第十四條 當期是指只購買當期彩票;多期是指購買從當期起連續若干期的彩票。
第十五條 單式是在21個號碼中選擇一組5個號碼的組合為一注的單式;複式是在21年號碼中選擇6至15個號碼,將每5個號碼的所有組合方式均作為一注號碼的多注;基數組合是在21個號碼中選擇1至4個號碼作為每注都有的基數,再補充其他不同的號碼,進行每5個號碼為一組的多注。
第四章 設 獎
第十六條 “三晉風采——5/21”的設獎獎金為銷售總額的50%,設獎獎金分為當期獎金和調節基金,其中當期獎金為銷售總額的49%,調節基金為銷售總額的1%。
第十七條 “三晉風采——5/21”當期獎金分為三個獎等,一等獎為高獎等,二、三等獎為低獎等。低獎等採用固定設獎,高獎等採用浮動設獎。當期獎金減去低獎等總獎金後的餘額為當期高獎等獎金。各獎等獎額規定如下:
一等獎 總獎金減去固定獎總額後的餘額;
二等獎 單注獎額固定為30元;
三等獎 單注獎額固定為5元;
第十八條 “三晉風采——5/21”設定獎池,獎池由滾存的未中出的浮動獎金組成,包括未中出的浮動獎獎金和超出一等獎單注封頂限額部分的獎金。獎池與當期獎金中用於一等獎的部分及調節基金轉入部分合並頒發頭等獎獎金。
第十九條 高等獎單注獎金最高限額按國家有關規定不得超過500萬元,超過部分進入獎池,計入下期一等獎。
第二十條 調節基金包括按銷售總額1%提取部分、棄獎收入、浮動獎獎金取整後的餘額、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調節基金用於設定特別獎,調節浮動獎獎金,支付各種不可預見情況下的獎金支出。
第二十一條 特別獎由山西省福利彩票發行中心根據彩票市場情況設定,設立特別獎動用調節基金時,經省財政廳審批後,提前向社會公告。特別獎單注獎額不得超過500萬元。
第五章 開 獎
第二十三條 “三晉風采——5/21”每週開獎3次,搖獎過程在公證人員監督下進行,透過電視臺播出。
第二十四條 “三晉風采——5/21”透過搖獎器確定中獎號碼,搖獎使用中彩中心指定的專用搖獎裝置。
第二十五條 “三晉風采——5/21”中獎號碼由5個基本號碼組成,搖獎時先後搖出5個基本號碼,搖出的號碼按升序排序公佈。
第二十六條 搖獎前,將當期的全部有效資料,刻入不可改寫的光碟。搖獎後,以光碟記錄的資料為準進行開獎處理。
第二十七條 山西省福利彩票發行中心在每期開獎後,將當期銷售總額、中獎號碼、各獎等中獎注數、獎額以及獎池餘額,透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佈,並在各站張貼開獎公告。
第六章 中 獎
第二十八條 “三晉風采——5/21”根據單注號碼與當期中獎號碼相符個數的多少確定中獎資格:
一等獎 單注號碼與當期中獎號碼中5個基本號碼全部相符(順序不限,下同);
二等獎 單注號碼與當期中獎號碼任4個基本號碼相符;
三等獎 單注號碼與當期中獎號碼中任3個基本號碼相符。
第二十九條 高獎等中獎者按各獎等的中獎注數均分該獎等的獎金,並以元為單位取整計算;低獎等中獎者按各獎等的單注固定獎額獲得獎金。
第三十條 當期每注號碼只有一箇中獎機會,不能兼中兼得,另行設獎的除外。
第七章 兌 獎
第三十一條 “三晉風采——5/21”兌獎當期有效。每期開獎後的兌獎期為30天,逾期未兌獎者視為棄獎。棄獎獎金進入調節基金。
第三十二條 中獎彩票是兌獎憑證,因玷汙、損失等原因不能正確識別的,不能兌獎。
第三十三條 單注彩票中獎金額在10000元以上(含)的中獎者,須持中獎彩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兌獎期限內到省福利彩票發行中心兌獎;單注彩票中獎金額在3000元(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中獎者須持中獎彩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兌獎期限內到原購票所在市福利彩票管理站兌獎;單注彩票中獎金額在3000元(不含)以下的中獎者持中獎彩票,在兌獎期限內到原購票的站兌獎。
第三十四條 單注獎金一萬元以上中獎者須依法繳納個人偶然所得稅,由省福利彩票發行中心代扣代繳。
第三十五條 凡偽造、塗改中獎彩票冒領獎金者,送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國福利彩票發行管理中心頒發的《中國福利彩票(電腦樂透型)發行規則》,結合計算機網路技術和樂透型彩票玩法的特點,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中國福利彩票(電腦樂透型)”由中國福利彩票發行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彩中心”)統一發行。
第三條 經中彩中心,山西省福利彩票發行中心在所轄區域內承銷“中國福利彩票(電腦樂透型——5/21)”(簡稱“三晉風采——5/21”)。“三晉風采——5/21”採用計算機網路系統發行銷售,定期開獎。
第四條 “三晉風采——5/21”實行自願購買,凡購票者均被視為同意遵守本細則。
第五條 未成年人不得交流
第二章 發 行
第六條 “三晉風采——5/21”的發行權屬中彩中心,主要包括:中國福利彩票名稱及標識的專有權,發行額度的分配和調控權,各項資金比例的調整權,單和彩票專用紙的監製權等。
第七條 山西省福利彩票發行中心按中彩中心“統一玩法規則、統一硬體標準、統一執行軟體、統一管理模式、統一實時監控”的原則,承銷“三晉風采——5/21”並接受中彩中心的監控。
第八條 山西省福利彩票發行中心在承銷區域內設定站,並統一核發銷售許可證。站由山西省福利彩票發行中心直接管理。
第三章 投 注
第九條 “三晉風采——5/21”採用組合式玩法,即從21個數字號碼中選擇5個號碼進行,一組5個號碼的組合稱為一注。每注金額人民幣2元。
第十條 “三晉風采——5/21”按期銷售,期號以開獎日界定,按日曆年編排。
第十一條 “三晉風采——5/21”的方式為站。方法可分為自選號碼和機選號碼;當期和多期;單式、複式和基數(亦稱膽拖)。
第十二條 站的為有紙,號碼經機列印為兌獎憑證交者儲存,此憑證即為“三晉風采——5/21”電腦福利彩票。
第十三條 自選號碼即將者選定的號碼輸入機進行;機選號碼即由機隨機產生號碼進行。
第十四條 當期是指只購買當期彩票;多期是指購買從當期起連續若干期的彩票。
第十五條 單式是在21個號碼中選擇一組5個號碼的組合為一注的單式;複式是在21年號碼中選擇6至15個號碼,將每5個號碼的所有組合方式均作為一注號碼的多注;基數組合是在21個號碼中選擇1至4個號碼作為每注都有的基數,再補充其他不同的號碼,進行每5個號碼為一組的多注。
第四章 設 獎
第十六條 “三晉風采——5/21”的設獎獎金為銷售總額的50%,設獎獎金分為當期獎金和調節基金,其中當期獎金為銷售總額的49%,調節基金為銷售總額的1%。
第十七條 “三晉風采——5/21”當期獎金分為三個獎等,一等獎為高獎等,二、三等獎為低獎等。低獎等採用固定設獎,高獎等採用浮動設獎。當期獎金減去低獎等總獎金後的餘額為當期高獎等獎金。各獎等獎額規定如下:
一等獎 總獎金減去固定獎總額後的餘額;
二等獎 單注獎額固定為30元;
三等獎 單注獎額固定為5元;
第十八條 “三晉風采——5/21”設定獎池,獎池由滾存的未中出的浮動獎金組成,包括未中出的浮動獎獎金和超出一等獎單注封頂限額部分的獎金。獎池與當期獎金中用於一等獎的部分及調節基金轉入部分合並頒發頭等獎獎金。
第十九條 高等獎單注獎金最高限額按國家有關規定不得超過500萬元,超過部分進入獎池,計入下期一等獎。
第二十條 調節基金包括按銷售總額1%提取部分、棄獎收入、浮動獎獎金取整後的餘額、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調節基金用於設定特別獎,調節浮動獎獎金,支付各種不可預見情況下的獎金支出。
第二十一條 特別獎由山西省福利彩票發行中心根據彩票市場情況設定,設立特別獎動用調節基金時,經省財政廳審批後,提前向社會公告。特別獎單注獎額不得超過500萬元。
第五章 開 獎
第二十三條 “三晉風采——5/21”每週開獎3次,搖獎過程在公證人員監督下進行,透過電視臺播出。
第二十四條 “三晉風采——5/21”透過搖獎器確定中獎號碼,搖獎使用中彩中心指定的專用搖獎裝置。
第二十五條 “三晉風采——5/21”中獎號碼由5個基本號碼組成,搖獎時先後搖出5個基本號碼,搖出的號碼按升序排序公佈。
第二十六條 搖獎前,將當期的全部有效資料,刻入不可改寫的光碟。搖獎後,以光碟記錄的資料為準進行開獎處理。
第二十七條 山西省福利彩票發行中心在每期開獎後,將當期銷售總額、中獎號碼、各獎等中獎注數、獎額以及獎池餘額,透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佈,並在各站張貼開獎公告。
第六章 中 獎
第二十八條 “三晉風采——5/21”根據單注號碼與當期中獎號碼相符個數的多少確定中獎資格:
一等獎 單注號碼與當期中獎號碼中5個基本號碼全部相符(順序不限,下同);
二等獎 單注號碼與當期中獎號碼任4個基本號碼相符;
三等獎 單注號碼與當期中獎號碼中任3個基本號碼相符。
第二十九條 高獎等中獎者按各獎等的中獎注數均分該獎等的獎金,並以元為單位取整計算;低獎等中獎者按各獎等的單注固定獎額獲得獎金。
第三十條 當期每注號碼只有一箇中獎機會,不能兼中兼得,另行設獎的除外。
第七章 兌 獎
第三十一條 “三晉風采——5/21”兌獎當期有效。每期開獎後的兌獎期為30天,逾期未兌獎者視為棄獎。棄獎獎金進入調節基金。
第三十二條 中獎彩票是兌獎憑證,因玷汙、損失等原因不能正確識別的,不能兌獎。
第三十三條 單注彩票中獎金額在10000元以上(含)的中獎者,須持中獎彩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兌獎期限內到省福利彩票發行中心兌獎;單注彩票中獎金額在3000元(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中獎者須持中獎彩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兌獎期限內到原購票所在市福利彩票管理站兌獎;單注彩票中獎金額在3000元(不含)以下的中獎者持中獎彩票,在兌獎期限內到原購票的站兌獎。
第三十四條 單注獎金一萬元以上中獎者須依法繳納個人偶然所得稅,由省福利彩票發行中心代扣代繳。
第三十五條 凡偽造、塗改中獎彩票冒領獎金者,送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