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體中的構造柱及圈樑怎麼設定要以設計圖紙為準。有的圖紙(磚混結構)平面結構佈置圖中有詳細的圈樑平面佈置和構造柱平面位置以及圈樑、構造柱詳圖。有的的圖紙圈樑、構造柱的設定在施工說明中給出;詳圖及做法參照圖集。圖紙規定參照那個圖集施工時就必須參照那個圖集。
如果設計圖紙設計的不明確,就在圖紙會審時提出,設計單位會給予解決的。或聯絡設計單位出設計變更檔案。
圈樑和構造柱的作用和設定原則。
1圈樑
圈樑是沿建築物外牆四周及部分或全部內牆設定的水平、連續、封閉的梁。
1.1圈樑的作用
1.1.1增強砌體房屋整體剛度,承受牆體中由於地基不均勻沉降等因素引起的彎曲應力,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和減輕牆體裂縫的出現,防止縱牆外閃倒塌。
1.1.2提高建築物的整體性,圈樑和構造柱連線形成縱向和橫向構造框架,加強縱、橫牆的聯絡,限制牆體尤其是外縱牆山牆在平面外的變形,提高砌體結構的抗壓和抗剪強度,抵抗震動荷載和傳遞水平荷載。
1.1.3起水平箍的作用,可減小牆、柱的壓屈長度,提高牆、柱的穩定性,增強建築物的水平剛度。
1.1.4透過與構造柱的配合,提高牆、柱的抗震能力和承載力。
1.1.5在溫差較大地區防止牆體開裂。
1.2圈樑的設定
1.2.1外牆和內縱牆的設定:屋蓋處及每層樓蓋處均設。
1.2.2內縱牆的設定:地震裂度為6、7度地區,屋蓋及樓蓋處設定,屋蓋處間距不應大於7m,樓蓋處間距不應大於15m,構造柱對應部位;8度地區,屋蓋及樓蓋處,屋蓋處沿所有橫牆,且間距不應大於7m,樓蓋處間距不應大於7m,構造柱對應部位;9度地區,屋蓋及每層樓蓋處,各層所有橫牆。
1.2.3空曠的單層房屋的設定:磚砌體房屋,簷口標高為5~8m時,應在簷口標高處設定圈樑一道,簷口標高大於8m時應增加圈樑數量;砌塊機料石砌體房屋,簷口標高為4~5m時,應在簷口標高處設定圈樑一道,簷口標高大於5m時,應增加圈樑數量;對有吊車或較大震動裝置的單層工業房屋,除在簷口和窗頂標高處設定現澆鋼筋混凝土圈樑外,尚應增加設定數量。
1.2.4對建造在軟弱地基或不均勻地基上的多層房屋,應在基礎和頂層各設定一道圈樑,其它各層可隔層或每層設定。
1.2.5多層房屋基礎處設定圈樑一道。
1.3圈樑的構造
1.3.1圈樑應連續設定在牆的同一水平面上,並儘可能的形成封閉圈,當圈樑被門窗洞口截斷時,應在洞口上部增設相同截面的附加圈樑,附加圈樑與截面圈樑的搭接長度不應小於其垂直間距的二倍,且不得小於1米。
1.3.2縱橫牆交接處的圈樑應有可靠的連線,剛彈性和彈性方案房屋,圈樑應與屋架、大梁等構件可靠連線。
1.3.3圈樑的寬度易與牆厚相同,當牆厚大於等於240毫米時,圈樑的寬度不易小於2/3牆厚;圈樑高度應為砌體厚度的倍數,並不小於120毫米;設定在軟弱粘性土、液化土、新近填土或嚴重不均勻土質上的基礎內的圈樑,其截面高度不應小於180毫米。
1.3.4現澆圈樑的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宜低於C15,鋼筋級別一般為1級鋼,混凝土保護層厚度為20毫米,並不得小於15毫米,也不宜大於25毫米。
1.3.5內走廊房屋沿橫向設定的圈樑,均應穿過走廊拉通,並隔一定距離(七度時:15米;八度時:11米;九度時:7米)將穿過走廊部分的圈樑區域性加強,其最小高度一般不小於300毫米。
1.4圈樑的最小縱筋不應小於4φ10,箍筋最大間距不應大於250mm.
2構造柱
2.1構造柱的作用
2.1.1構造柱能夠提高砌體的抗剪強度10%~30%左右,提高幅度與砌體高寬比、豎向壓力和開洞情況有關。
2.1.2構造柱透過與圈樑的配合,形成空間構造框架體系,使其有較高的變形能力。當牆體開裂以後,以其塑性變形和滑移、摩擦來耗散地震能量,它在限制破碎牆體散落方面起著關鍵的作用。由於摩擦,牆體能夠承擔豎向壓力和一定的水平地震作用,保證了房屋在罕遇地震作用下不至倒塌。
2.2構造柱的設定
構造柱應當設定在地震時震害較重,連線構造比較薄弱和易於應力集中的部位。(詳見下表)注:外廊式和單面走廊式的多層磚房,應按房屋層數增加一層後,根據下表要求設定構造柱,且單面走廊兩側的縱牆應按外牆處理;教學樓、醫院等橫牆較少的房屋,應根據房屋增加一層後的層數,按下表設定構造柱。
2.3構造柱的構造
2.3.1構造柱應與圈樑連線,構造柱的縱筋應穿過圈樑,保證構造柱的縱筋上下貫通。隔層設定圈樑的房屋,應在無圈樑的樓層設定配筋磚帶。僅在外牆四角設定構造柱時,在外牆上應伸過一個開間,其它情況應在外縱牆和相應橫牆上拉通,其截面高度不應小於四皮磚,砂漿強度不應低於M5級。
2.3.2構造柱與牆連線處宜砌成馬牙槎,並應沿牆高每隔500毫米,設2φ6拉結鋼筋,每邊伸入牆內不小於1米或伸至洞口邊。
2.3.3構造柱的最小截面可採用240×180毫米,房屋四角的構造柱可適當加大截面尺寸,施工時應先砌牆後澆柱,構造柱的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宜低於C15,鋼筋級別一般為1級鋼,混凝土保護層厚度為20毫米,並不得小於15毫米,也不宜大於25毫米。縱向鋼筋應採用4φ12,箍筋間距不宜大於250mm,且在柱上、下端宜適當加密;7度時超過6層,8度時超過5層,9度時構造柱縱向鋼筋宜採用4φ14,箍筋間距不應大於200mm。圈樑和構造柱的交接處,圈樑鋼筋應放在構造柱鋼筋的內側,即把構造柱當作圈樑的支座,這樣對結構有利。
2.3.4構造柱可不單獨設定基礎,但應伸入地下500毫米,宜在柱根設定120毫米厚的混凝土座,將柱的豎向鋼筋錨固在該座內,這樣有利於抗震,方便施工。當有基礎圈樑時,可將構造柱豎向鋼筋錨固在低於室外地面下50毫米的基礎圈樑內。若遇基礎圈樑高於室外地面(室內、外高差較大),仍應將構造柱伸入室外地面下500毫米,在柱根設定120毫米厚的混凝土座。當牆體附有管溝時,構造柱埋置深度應大於溝的深度。
2.4構造柱的配筋
2.4.1構造柱縱筋不宜小於4φ12,對於邊柱、角柱不宜少於4φ14。七度時超過6層,8度時超過5層.9度時縱向鋼筋宜採用4φ14。構造柱的豎向受力鋼筋的直徑也不宜小於16mm。構造柱的豎向受力鋼筋應在基礎梁和樓層圈樑中錨固,並應符合受拉鋼筋的錨固要求。
2.4.2構造柱箍筋最小直徑採用φ6,間距不宜大於250mm,柱上、下端大於等於h/6(h為層高)及大於等於450mm範圍內箍筋間距加密至100mm。
砌體中的構造柱及圈樑怎麼設定要以設計圖紙為準。有的圖紙(磚混結構)平面結構佈置圖中有詳細的圈樑平面佈置和構造柱平面位置以及圈樑、構造柱詳圖。有的的圖紙圈樑、構造柱的設定在施工說明中給出;詳圖及做法參照圖集。圖紙規定參照那個圖集施工時就必須參照那個圖集。
如果設計圖紙設計的不明確,就在圖紙會審時提出,設計單位會給予解決的。或聯絡設計單位出設計變更檔案。
圈樑和構造柱的作用和設定原則。
1圈樑
圈樑是沿建築物外牆四周及部分或全部內牆設定的水平、連續、封閉的梁。
1.1圈樑的作用
1.1.1增強砌體房屋整體剛度,承受牆體中由於地基不均勻沉降等因素引起的彎曲應力,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和減輕牆體裂縫的出現,防止縱牆外閃倒塌。
1.1.2提高建築物的整體性,圈樑和構造柱連線形成縱向和橫向構造框架,加強縱、橫牆的聯絡,限制牆體尤其是外縱牆山牆在平面外的變形,提高砌體結構的抗壓和抗剪強度,抵抗震動荷載和傳遞水平荷載。
1.1.3起水平箍的作用,可減小牆、柱的壓屈長度,提高牆、柱的穩定性,增強建築物的水平剛度。
1.1.4透過與構造柱的配合,提高牆、柱的抗震能力和承載力。
1.1.5在溫差較大地區防止牆體開裂。
1.2圈樑的設定
1.2.1外牆和內縱牆的設定:屋蓋處及每層樓蓋處均設。
1.2.2內縱牆的設定:地震裂度為6、7度地區,屋蓋及樓蓋處設定,屋蓋處間距不應大於7m,樓蓋處間距不應大於15m,構造柱對應部位;8度地區,屋蓋及樓蓋處,屋蓋處沿所有橫牆,且間距不應大於7m,樓蓋處間距不應大於7m,構造柱對應部位;9度地區,屋蓋及每層樓蓋處,各層所有橫牆。
1.2.3空曠的單層房屋的設定:磚砌體房屋,簷口標高為5~8m時,應在簷口標高處設定圈樑一道,簷口標高大於8m時應增加圈樑數量;砌塊機料石砌體房屋,簷口標高為4~5m時,應在簷口標高處設定圈樑一道,簷口標高大於5m時,應增加圈樑數量;對有吊車或較大震動裝置的單層工業房屋,除在簷口和窗頂標高處設定現澆鋼筋混凝土圈樑外,尚應增加設定數量。
1.2.4對建造在軟弱地基或不均勻地基上的多層房屋,應在基礎和頂層各設定一道圈樑,其它各層可隔層或每層設定。
1.2.5多層房屋基礎處設定圈樑一道。
1.3圈樑的構造
1.3.1圈樑應連續設定在牆的同一水平面上,並儘可能的形成封閉圈,當圈樑被門窗洞口截斷時,應在洞口上部增設相同截面的附加圈樑,附加圈樑與截面圈樑的搭接長度不應小於其垂直間距的二倍,且不得小於1米。
1.3.2縱橫牆交接處的圈樑應有可靠的連線,剛彈性和彈性方案房屋,圈樑應與屋架、大梁等構件可靠連線。
1.3.3圈樑的寬度易與牆厚相同,當牆厚大於等於240毫米時,圈樑的寬度不易小於2/3牆厚;圈樑高度應為砌體厚度的倍數,並不小於120毫米;設定在軟弱粘性土、液化土、新近填土或嚴重不均勻土質上的基礎內的圈樑,其截面高度不應小於180毫米。
1.3.4現澆圈樑的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宜低於C15,鋼筋級別一般為1級鋼,混凝土保護層厚度為20毫米,並不得小於15毫米,也不宜大於25毫米。
1.3.5內走廊房屋沿橫向設定的圈樑,均應穿過走廊拉通,並隔一定距離(七度時:15米;八度時:11米;九度時:7米)將穿過走廊部分的圈樑區域性加強,其最小高度一般不小於300毫米。
1.4圈樑的最小縱筋不應小於4φ10,箍筋最大間距不應大於250mm.
2構造柱
2.1構造柱的作用
2.1.1構造柱能夠提高砌體的抗剪強度10%~30%左右,提高幅度與砌體高寬比、豎向壓力和開洞情況有關。
2.1.2構造柱透過與圈樑的配合,形成空間構造框架體系,使其有較高的變形能力。當牆體開裂以後,以其塑性變形和滑移、摩擦來耗散地震能量,它在限制破碎牆體散落方面起著關鍵的作用。由於摩擦,牆體能夠承擔豎向壓力和一定的水平地震作用,保證了房屋在罕遇地震作用下不至倒塌。
2.2構造柱的設定
構造柱應當設定在地震時震害較重,連線構造比較薄弱和易於應力集中的部位。(詳見下表)注:外廊式和單面走廊式的多層磚房,應按房屋層數增加一層後,根據下表要求設定構造柱,且單面走廊兩側的縱牆應按外牆處理;教學樓、醫院等橫牆較少的房屋,應根據房屋增加一層後的層數,按下表設定構造柱。
2.3構造柱的構造
2.3.1構造柱應與圈樑連線,構造柱的縱筋應穿過圈樑,保證構造柱的縱筋上下貫通。隔層設定圈樑的房屋,應在無圈樑的樓層設定配筋磚帶。僅在外牆四角設定構造柱時,在外牆上應伸過一個開間,其它情況應在外縱牆和相應橫牆上拉通,其截面高度不應小於四皮磚,砂漿強度不應低於M5級。
2.3.2構造柱與牆連線處宜砌成馬牙槎,並應沿牆高每隔500毫米,設2φ6拉結鋼筋,每邊伸入牆內不小於1米或伸至洞口邊。
2.3.3構造柱的最小截面可採用240×180毫米,房屋四角的構造柱可適當加大截面尺寸,施工時應先砌牆後澆柱,構造柱的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宜低於C15,鋼筋級別一般為1級鋼,混凝土保護層厚度為20毫米,並不得小於15毫米,也不宜大於25毫米。縱向鋼筋應採用4φ12,箍筋間距不宜大於250mm,且在柱上、下端宜適當加密;7度時超過6層,8度時超過5層,9度時構造柱縱向鋼筋宜採用4φ14,箍筋間距不應大於200mm。圈樑和構造柱的交接處,圈樑鋼筋應放在構造柱鋼筋的內側,即把構造柱當作圈樑的支座,這樣對結構有利。
2.3.4構造柱可不單獨設定基礎,但應伸入地下500毫米,宜在柱根設定120毫米厚的混凝土座,將柱的豎向鋼筋錨固在該座內,這樣有利於抗震,方便施工。當有基礎圈樑時,可將構造柱豎向鋼筋錨固在低於室外地面下50毫米的基礎圈樑內。若遇基礎圈樑高於室外地面(室內、外高差較大),仍應將構造柱伸入室外地面下500毫米,在柱根設定120毫米厚的混凝土座。當牆體附有管溝時,構造柱埋置深度應大於溝的深度。
2.4構造柱的配筋
2.4.1構造柱縱筋不宜小於4φ12,對於邊柱、角柱不宜少於4φ14。七度時超過6層,8度時超過5層.9度時縱向鋼筋宜採用4φ14。構造柱的豎向受力鋼筋的直徑也不宜小於16mm。構造柱的豎向受力鋼筋應在基礎梁和樓層圈樑中錨固,並應符合受拉鋼筋的錨固要求。
2.4.2構造柱箍筋最小直徑採用φ6,間距不宜大於250mm,柱上、下端大於等於h/6(h為層高)及大於等於450mm範圍內箍筋間距加密至1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