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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肥魚大事件

    瓊瑤為何被群嘲,原因很簡單。瓊瑤是‘小三’,不管她跟已經去世的丈夫平鑫濤的感情多麼文藝,多麼美好!瓊瑤還是插足了別人的婚姻,導致平鑫濤與原配離婚。

    公開資料顯示,平鑫濤前妻林婉珍過去是CROWN文化集團員工,她和平鑫濤育有三名子女(女兒平瑩、平珩和兒子平雲),其中兒子平雲是現任CROWN出版社社長。而瓊瑤與平鑫濤一開始只是單純的普通作者與雜誌編輯的關係。

    根據網上的說法:當年瓊瑤被指控,要林婉珍接受2女侍一夫的狀態,最後更讓平鑫濤逼著林婉珍簽字離婚,結束糾纏10多年的三角戀,她也順利從小三扶正,成為平家新的女主人。

    瓊瑤和平鑫濤到底怎麼回事?

    二人因瓊瑤的《窗外》這部作品而結緣。而後平鑫濤對瓊瑤也是大獻殷勤,沒想到瓊瑤的丈夫卻因此醋意大發,與瓊瑤頻繁吵架,不久之後瓊瑤便與丈夫離婚,獨自帶著孩子在臺北定居,靠自己寫作維持生計。而平鑫濤也隨後和妻子離婚。之後兩人也就順理成章的結了婚。

    一切看似郎情妾意,實則最無辜的是與瓊瑤的前夫,以及平鑫濤的前妻林婉珍。在瓊瑤二人詩情畫意的恩愛背後,是原本兩個家庭的破碎。

    這也是為何瓊瑤花葬丈夫被群嘲的原因

  • 2 # 悠然南山後

    瓊瑤給愛人花葬這件事情,主要是脫離了現實。現實中有土葬,海葬,火葬。花葬只出現在小說和電視中,我個人猜想大眾嘲笑的無非就是瓊瑤還活在自己的小說裡,另一個就是利用花葬來博取大眾的眼球。但是我的想法卻是這樣的,瓊瑤花葬恰恰證明了她寫小說完全傾注了自己的全部感情,完全沒有矯柔造作。正所謂人生如戲,戲如人生。過好自己每一天,不去理會外界的流言蜚語。

  • 3 # 葉知春秋語

    瓊瑤“花葬”丈夫被群嘲應該是意料之中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不是有那麼一句話嗎,出來混總要還的。

    平鑫濤去了,瓊瑤髮長文懷念,文中瓊瑤說“長達16年。讓我受了多少委屈!這個社會,對婚姻的兩方,看法是不公平的。我一直對於詆譭我的言論保持沉默。”

    又說“沉默是金,沉默是禪,沉默是淚,沉默是愛。沉默,更是“忍”!我忍了多少?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說真的看了這段話,心裡真的很不舒服,字裡行間,無不委屈和怨念。文中瓊瑤一再表明自己在忍,在沉默,可是你究竟在忍什麼,在沉默什麼呢?你不是已經贏了嗎,還想怎樣?是不是覺得平鑫濤對前妻及子女做得還不夠狠不夠渣?在很多人看來你已經得到了,得到了還在哭窮,明擺著得了便宜還賣乖,這可能就是近些年來流行的所謂“白蓮花”一詞吧。

    如果說這些年來你一直在忍在沉默,那麼平鑫濤的原配林婉珍又算什麼呢?難道她沒有忍沒有沉默?你說你忍了多少,苦痛有多少,天知地知,那麼林婉珍呢?林婉珍的忍林婉珍的苦痛呢,想必也是天知地知吧。

    說真的年少時瓊瑤的書看了不少,還一度為其痴迷,被老師不知道沒收了多少本,後來長大了懂事了,才知道瓊瑤的小說到底有多害人,搶了人家丈夫恬不知恥、不知愧疚不說,還理直氣壯把那叫“愛情”。

    叫作“愛情”也就罷了,還要在書裡把人家原配寫得青面獠牙,面目猙獰,十惡不赦。不錯,林婉珍是沒有你有才華,但這並不能成為你在書裡醜化人家原配的的理由。奪了人家丈夫,還醜化人家,對於女人來說,天底下有比這更誅心的事情嗎?這樣寫,良心安嗎?

    說真的,現在社會離婚再婚,都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本無可厚非。但這種正常是有前提的,有底線和道德操守的,前提是你不能破壞人家庭,不能婚內出軌。倘若你在人家離婚之後相戀,誰也不會說什麼,但如果人家好好的家庭,你硬要插一腿,害得人拋妻棄子,或拋夫棄子,那就有可厚非了。說人家孩子恨你,恨你難道不應該嗎?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既然你要真愛,也要有能力承擔人家子女的報復。當你肆無忌憚的傷害人家母親的時候,你當人家兒女都是死的?

    更過分的是,人家平鑫濤的妻子林婉珍,起初可是對你一直不薄,你咋好意思從中插一腿呢?難怪現在人們常說防火防盜防閨蜜!

    想當初初看瓊瑤書時,常被那種“真愛”感動得唏裡嘩啦,現在想來實在荒唐得可笑,那算是什麼真愛?就是強盜邏輯,偷了人家東西,搶了人家東西,然後還委屈十足、又理直氣壯地跟那個被偷、被搶的人求放過?這好比一個強盜掂著明晃晃的刀說,求求你,別掙扎,別反抗,好好把你的心肝割給我好不好?我要求並不高,相比你的整個身體,只是一個心肝而已!你為什麼不給我?給我為什麼還要有怨言……

    文中瓊瑤又說“到了你最後嚥氣的這一刻,我還在想,我們的相遇,是我的“命”?還是我的“緣”?或是我的“劫”?人生,不就是這三樣東西組成的嗎?”

    是嗎,人生真的只是這三種東西組成的嗎?那麼道德和良心去哪了呢?

    一個自私自利的女人,又是緣又是命的又是劫的,如果真有劫,那也是林婉珍的劫,不是你的,你這樣說,真的很容易讓人想到一個字“裝”。

    我們平常管小偷小摸叫賊,那麼偷人家丈夫或老婆又叫啥呢?我們以小偷小摸為恥,卻把偷人家“丈夫或老婆”叫愛情,這邏輯真真想不通。小偷小摸會判刑,偷人家丈夫或老婆,卻心安理得,這又是什麼道理呢?

    你說你愛你喜歡,難道別人就不愛不喜歡了嗎?你可以愛,也可以喜歡,但前提是不能傷害別人。你不能因為你愛你喜歡,就公然搶奪別人的愛和喜歡。每個人喜歡和愛的東西都多了去了,難道都要搶劫來據為己有?

    所以,你不能憑你喜歡,就要得到,如果你的喜歡建立在搶劫別人的痛苦之上,那麼請節制。

    古人云: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可不可以套用一下,君子愛人,愛之有道?

    文中瓊瑤又說“我一直握著你的手,如果我曾對你有怨懟,我也原諒你了!”感覺這話咋恁麼彆扭呢,如果要說原諒,也該是林婉珍對你們說吧。

    瓊瑤在文中又說“安心的去吧!我相信你去的地方,是沒有病痛、沒有紛爭、沒有愛恨、沒有折磨、沒有矛盾、沒有報復、沒有貪婪、沒有嫉妒、沒有謊言……”

    感覺這話說得多可笑,偷搶了人家的老公,卻羨慕沒有矛盾沒有報復?難不成你搶了人家東西,人家還要對你感恩戴德三跪九叩?

    文中最後瓊瑤說“你會永遠活在我記憶中。你還記得我寫的歌嗎?‘也曾數窗前的雨滴,也曾數門前的落葉,數不清是愛的軌跡,聚也依依,散也依依!’鑫濤,聚也依依,散也依依!生也依依,死也依依!依依又依依,再見不可期!走筆至此,我又哭了”

    是啊,你又哭了,但是你可曾知道,當你走筆至此的時候,林婉珍數了多少門前的雨滴,又哭了多少眼淚?

    據說瓊瑤還在整理她的六十五部作品,本人感覺,不整理倒也罷了,留一些正常的三觀給後人。

    現在婚內出軌的還少嗎?勾引人家的小三還少嗎?還需要搬出一個偶像用來啟蒙和鼓勵嗎?

    不!

    不是不要你愛,不是不可以愛,但愛一定要有個道德底線。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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