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成立後的重大改革是北魏孝文帝改革。北魏孝文帝改革俗稱孝文漢化,是指在南北朝時期的北魏孝文帝在位時所推行的政治改革。其主要內容是漢化運動,包括:推行均田制和戶調製,變革官制和律令,遷都洛陽,改易漢俗等。
改革措施
政治
整頓吏治
公元472年(延興二年),政以久任,滿一年升遷一級;治績不好的即使就任不久,也要受到處罰,甚至降級。
變革稅制
公元475年(延興五年),為改變過去州、郡、縣爭收租調的混亂局面,政府確定只能由縣一級徵收,徵收時禁止使用大斗、長尺、重秤。
頒俸祿制
公元484年(太和八年),頒佈俸祿制,申明俸祿以外貪贓滿一匹絹布的處死。
次年頒行的均田令中,又規定地方守宰可以按官職高低給一定數量的俸田。所授公田不準買,離職時移交下任。
改革官制
太和年間,議定百官秩品,分九品,每品又分正、從。從品為北魏之首創。
十九年,又按照家世、官爵等標準,將代北以來的鮮卑貴族定為姓、族,姓為高,族次之,其中穆、陸、賀、劉、樓、於、嵇、尉八姓,"皆太祖已降,勳著當世,位盡王公,灼然可知者,且下司州、吏部,勿充猥言,一同四姓。"。所謂四姓,一說為中原漢族高門崔、盧、李、鄭,一說為漢族甲、乙、丙、丁四種郡姓,後者似為確。班定姓族,使鮮卑貴族與漢士族得以進一步結合。
遷都洛陽
為了便於學習和接受漢族先進文化,進一步加強對黃河流域的統治,拓跋宏把國都從平城(今山西大同市)遷到洛陽。
經濟
行均田制
公元485年(太和九年),頒佈了均田令,對不同性別的成年百姓和奴婢、耕牛都作了詳盡的受田規定。
授田有露田、桑田之別。露田種植穀物,不得買賣,七十歲時交還國家。桑田種植桑、榆、棗樹,不須交還國家,可以出賣多餘的部分,買進不足的部分。
還授土地時,對老少殘疾鰥寡都給予適當的照顧。
創三長制
公元486年(太和十年),以三長制取代宗主督護制,採用鄰、裡、黨的鄉官組織,抑制地方豪強蔭庇大量戶口。
改革租制
公元486年(太和十年),孝文帝對租調製度也進行了相應的改革。
新租調規定:
以一夫一婦為徵收單位,每年交納帛一匹,粟二石。十五歲以上的未婚男女,從事耕織的奴婢每八人,耕牛每二十頭的租調,分別相當於一夫一婦的數量。
文化
禁胡語
孝文帝實施漢化中最重要的政策,即將語言改變,規定不再說鮮卑複合語。
而須改說單音節的漢語,《魏書‧咸陽王禧傳》記載孝文帝言:
"今欲斷諸北語,一從正音。其年三十已上,習性已久,容不可猝革。三十已下,見在朝廷之人,語音不聽仍舊;若有故為,當加降黜。"
改漢姓
孝文帝下令把鮮卑族人的姓氏(通常是複姓),改為單姓。以下是一些例子:
拓拔(皇族)→元姓
獨孤→劉姓
丘穆稜→穆姓
步六孤→陸姓
賀賴→賀姓
賀樓→樓姓
尊孔子
孝文帝遷都洛邑後,立即下令加緊修建孔廟祭孔。又給予孔子後裔土地與銀錢,讓他們可以繼續祭祀這位祖先。
北魏成立後的重大改革是北魏孝文帝改革。北魏孝文帝改革俗稱孝文漢化,是指在南北朝時期的北魏孝文帝在位時所推行的政治改革。其主要內容是漢化運動,包括:推行均田制和戶調製,變革官制和律令,遷都洛陽,改易漢俗等。
改革措施
政治
整頓吏治
公元472年(延興二年),政以久任,滿一年升遷一級;治績不好的即使就任不久,也要受到處罰,甚至降級。
變革稅制
公元475年(延興五年),為改變過去州、郡、縣爭收租調的混亂局面,政府確定只能由縣一級徵收,徵收時禁止使用大斗、長尺、重秤。
頒俸祿制
公元484年(太和八年),頒佈俸祿制,申明俸祿以外貪贓滿一匹絹布的處死。
次年頒行的均田令中,又規定地方守宰可以按官職高低給一定數量的俸田。所授公田不準買,離職時移交下任。
改革官制
太和年間,議定百官秩品,分九品,每品又分正、從。從品為北魏之首創。
十九年,又按照家世、官爵等標準,將代北以來的鮮卑貴族定為姓、族,姓為高,族次之,其中穆、陸、賀、劉、樓、於、嵇、尉八姓,"皆太祖已降,勳著當世,位盡王公,灼然可知者,且下司州、吏部,勿充猥言,一同四姓。"。所謂四姓,一說為中原漢族高門崔、盧、李、鄭,一說為漢族甲、乙、丙、丁四種郡姓,後者似為確。班定姓族,使鮮卑貴族與漢士族得以進一步結合。
遷都洛陽
為了便於學習和接受漢族先進文化,進一步加強對黃河流域的統治,拓跋宏把國都從平城(今山西大同市)遷到洛陽。
經濟
行均田制
公元485年(太和九年),頒佈了均田令,對不同性別的成年百姓和奴婢、耕牛都作了詳盡的受田規定。
授田有露田、桑田之別。露田種植穀物,不得買賣,七十歲時交還國家。桑田種植桑、榆、棗樹,不須交還國家,可以出賣多餘的部分,買進不足的部分。
還授土地時,對老少殘疾鰥寡都給予適當的照顧。
創三長制
公元486年(太和十年),以三長制取代宗主督護制,採用鄰、裡、黨的鄉官組織,抑制地方豪強蔭庇大量戶口。
改革租制
公元486年(太和十年),孝文帝對租調製度也進行了相應的改革。
新租調規定:
以一夫一婦為徵收單位,每年交納帛一匹,粟二石。十五歲以上的未婚男女,從事耕織的奴婢每八人,耕牛每二十頭的租調,分別相當於一夫一婦的數量。
文化
禁胡語
孝文帝實施漢化中最重要的政策,即將語言改變,規定不再說鮮卑複合語。
而須改說單音節的漢語,《魏書‧咸陽王禧傳》記載孝文帝言:
"今欲斷諸北語,一從正音。其年三十已上,習性已久,容不可猝革。三十已下,見在朝廷之人,語音不聽仍舊;若有故為,當加降黜。"
改漢姓
孝文帝下令把鮮卑族人的姓氏(通常是複姓),改為單姓。以下是一些例子:
拓拔(皇族)→元姓
獨孤→劉姓
丘穆稜→穆姓
步六孤→陸姓
賀賴→賀姓
賀樓→樓姓
尊孔子
孝文帝遷都洛邑後,立即下令加緊修建孔廟祭孔。又給予孔子後裔土地與銀錢,讓他們可以繼續祭祀這位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