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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華哥雜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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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歷史有知社
秦朝,是中國歷史上的第一個大一統王朝,因其軍事強盛與滅亡過速,而常令後人感思。那麼,軍事強盛的秦朝為何會轟然崩潰呢?今天我就從秦朝行政制度的缺陷上,帶大家探討一下這其中的緣由。在先秦時期,很少有農民起義。而陳勝、吳廣大澤鄉起義,起初也不過數百人而已,卻振臂一呼,天下雲集響應,史載:...諸郡縣苦秦吏者,皆刑其長吏,殺之以應陳涉(陳勝)。
從中可以看出,秦朝對地方(六國舊地)管理上的失敗,可以說是弱不禁風,以致於秦朝在頃刻間就失去了山東六國舊地。我們都知道秦朝在地方上,是實行的郡縣制,而漢朝建立後,鑑於秦滅亡過速,而實行郡國並行制(分封與郡縣並存)。有人認為郡國並行制,是歷史倒退,其實並不然。郡國並行制是對郡縣制不足的補充,有句俗語叫“天高皇帝遠”,郡縣制雖然可以起到集權的效果。
但以帝國極其有限的人力,並不能對地方進行高效的管理。俗語“皇權不下縣”,縣令在過去就是朝廷正式官員的最低級別。其實,在很大程度上也不過是朝廷的代表而已,實際上地方基本都是“宗族自治”(宗法)模式。荀子說:“兼併易能也,唯堅凝之難焉。齊能並宋,而不能凝也,故魏奪之。燕能並齊, 而不能凝也,故田單奪之。韓之上地,方數百里,完全富足而趨趙,趙不能凝也, 故秦奪之。故能並之,而不能凝,則必奪;”
而秦朝初並天下,六華人心不一且舊有貴族勢力根基太深,對六國舊地的管理就更需要加強,而將七國真正融合成一國更是需要漫長的時間。而秦朝對邊遠之地,也一概行郡縣制,其實,就是對地方上的放任。秦統一天下之後,曾就對六國舊地的管理上有過爭論。
據《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丞相(王)綰等言:“諸侯初破,燕、齊、荊地遠,不為置王,毋以填之。請立諸子,唯上幸許。”始皇下其議於群臣,群臣皆以為便。廷尉李斯議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眾,然後屬疏遠,相攻擊如仇讎,諸侯更相誅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內賴陛下神靈一統,皆為郡縣,諸子功臣以公賦稅重賞賜之,甚足易制。天下無異意,則安寧之術也。置諸侯不便。”始皇曰:“天下共苦戰鬥不休,以有侯王。賴宗廟,天下初定,又復立國,是樹兵也,而求其寧息,豈不難哉!廷尉議是。”(遂)分天下以為三十六郡..
過去一直有人將王綰等人與李斯的爭議,看成是分封制與郡縣制的爭議。其實卻並非如此,秦自商鞅變法起,已經廢分封行郡縣。王綰等人是認為,應該在燕、齊、荊(楚)等偏遠之地,分封諸子為王,以對偏遠之地進行有效的管理(燕、齊、荊地遠,不為置王,毋以填之。請立諸子)。而其實,這是郡國並行制(郡縣制佔主導)與純粹郡縣制的爭議。
再據《史記·李斯列傳》記載:..始皇三十四年,置酒咸陽宮,博士僕射周青臣等頌始皇威德。齊人淳于越進諫曰:“臣聞之,殷周之王千餘歲,封子弟功臣自為支輔。今陛下有海內,而子弟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齊、晉兩國權臣)之患,臣無輔弼,何以相救哉?....”始皇下其議丞相。丞相(李斯)謬其說,絀其辭,乃上書曰:“古者天下散亂,莫能相一,是以諸侯並作,語皆道古以害今,飾虛言以亂實,....如此不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禁之便...始皇可其議,收去詩書百家之語以愚百姓,使天下無以古非今。
而自陳勝振臂一呼、天下雲集響應,又回到了秦國與山東六國對峙的局面來看。淳于越的觀點(卒有田常、六卿之患,臣無輔弼,何以相救哉?)也不無道理,而李斯此次的做法卻為更霸道(收去詩書百家之語以愚百姓,使天下無以古非今)。
對於偏遠之地行分封之事,秦始皇亦兩番遲疑不決,而讓群臣議論。而李斯兩番力排眾議,並使秦始皇定下決心行郡縣。由於秦漢以後的王朝,都是奉行集權帝制(郡縣)以及西漢後來的七國之亂等原因,後世學者幾乎都是肯定李斯的主張。
然而,站在當時的背景之下,七國並不能在短時間內凝聚成一國。而對朝廷力不能及的偏遠之地,實行分封是很有必要的。如果漢初沒有分封同姓諸侯以鎮地方的話,大漢王朝估計也就在“諸呂之亂”時大勢已去了。今天,我們的民族主體之所以稱漢族而不稱秦族,而漢族的形成卻也並非是自漢朝成立之始。其本身是需要極為漫長的融合過程,而在這其中是應當要肯定漢初分封對國家穩定所起的作用。如果秦始皇當初沒有采取李斯的主張,而對偏遠之地分封諸子為王以過渡。雖未必能阻止秦之滅亡的命運,但定不至於秦帝國頃刻間轟然奔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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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隆乾
秦始皇統一六國後,為什麼沒有冊封諸侯王?其實原因不難理解,秦始皇對封建非常反感,這種反感不僅是秦始皇對諸侯王反感,更是秦始皇對封建秩序的厭惡。秦朝剛建立,秦始皇就曾經支援李斯而不是丞相王綰的建議,普遍推行郡縣制,不設封建。
幾年後,淳于越勸諫秦始皇分封諸侯王,秦始皇也不動聲色,最後同意了李斯的焚書建議。就像李斯看的那樣,秦始皇最在意的不是封建,而是以前那樣“諸侯並作”、“莫之能一”的局面不可能再出現,所以秦始皇從稱帝到去世,從未冊封幾個諸侯王。值得一提的是,不只是諸侯王,秦始皇連列侯封君都很少冊封。
幾年後,淳于越勸諫秦始皇分封諸侯王,秦始皇也不動聲色,最後同意了李斯的焚書建議。就像李斯看的那樣,秦始皇最在意的不是封建,而是以前那樣“諸侯並作”、“莫之能一”的局面不可能再出現,所以秦始皇從稱帝到去世,從未冊封幾個諸侯王。值得一提的是,不只是諸侯王,秦始皇連列侯封君都很少冊封。
這也反映出秦始皇刻意壓制帶有封建性質的高階爵位的想法。所以,秦始皇之所以不分封諸侯王,因為秦始皇認為分封性質的爵位制度和統一的王朝是相互矛盾的,分封諸侯王不利於自己的統治。所以,不只是不立諸侯王,秦始皇連帶有封建性質的高階爵位都沒授予幾個人,其實這充分表明了秦始皇對封建制度的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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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版圖的擴大是逐步進行的,從炎黃開始,一個個部落的融合逐漸形成了小王國。到了周朝,周武王透過分封的方式把國土分給各個作戰有功的貴族,周王朝自身也佔有較大的一塊。整個周王朝形成了以周為中心,各個諸候國環繞四周的國家制體,實際上類似於聯邦國家。各諸侯國實行高度自治,諸侯王是世襲,擁有獨立的行政體系和軍隊,財權也是獨立的,只是定期向周王庭上貢。
周朝初期,諸侯國基本上按時上貢,周王的使喚也比較好使,遇到對外戰爭,由周王牽頭,各諸侯國聯合出兵共同禦敵。但到了中後期,有的諸候國壯大起來,開始不聽使喚,到了春秋戰國時期,周王朝根本不放在較大的諸侯眼裡,有時甚至成為個別諸侯稱霸利用的物件。
秦自商鞅變法起,就採用中央任命的郡縣制,定期流官的做法有效防止了地方割據勢力的發展。秦始皇統一六國後,一方面大力實施文化和度量衡等方面統一,另一方面果斷廢除分封制,改行郡縣制,由此奠定了華夏大一統的基礎。自秦以後的王朝,雖然也不時進行分王,但都只是初期權宜之計,等政權有所鞏固和,就開始了削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