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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記者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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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見腫消世界
美國的憲法要求尊重和保護人的權力,而美華人把擁有槍支當做了“人權”的重要標誌,彷彿身上沒有一把槍或者家裡沒有一把槍,就是被剝奪了權力或者自己全家沒有任何權力一般,故此,擁有一支槍是每個家庭的標配。
紐西蘭一直以良好的社會治安,適宜的家居環境而自傲,誰知被槍亂殺了50人之後徹底的毀滅了其形象,人們第一想到的是如何恢復以前那種安全、自由、坦然的生活,而不是像美國首先去槍支店購買武器,以求自保,故而紐西蘭總理提出禁槍,就具有廣泛的民意基礎,再加上管理層視大局,順乎民情,明哲保身,對這一決定一邊倒的支援,禁槍法案毫無阻擋的得以透過。
美國則截然不同——1.出於“人權”“平等”之考慮,普通民眾不願意輕易丟掉自己的“權力”,不分貴賤’不分官職高地,不分男女老少都可以有一把搶,體現出的就是“槍支面前人人平等”。2.美國每年因為槍死傷人無數(很多),但是落在個人頭的機率很低,這種僥倖心理讓普通民眾迷戀這種“持槍”的權力,我們國家最讓人津津樂道的是“你要是未被邀請,踏入人家草坪一步,就有可能被一槍放倒”,多讓人心馳神往的股市。3.美國強大的軍工企業,對美國國會的遊說能力。美國每次禁槍,都會引起槍枝協會的強烈反彈,就連特朗普也給他們站臺,解決問題的方法不是禁槍,而是鼓勵人們買槍。故此美國高層也不願意禁槍。
國情不同,處理的方法不同,得到的結果也是截然不同。像挪威那次槍擊爆炸案,死亡77人,兇手被叛12年,兇手享有“單獨監禁,包括三間八平方米的獨立房間,分別作為他的臥室、健身房還有書房,還可以看電視和外界通訊(郵件),還有電腦”,他們管理者說兇手應該享有“xx權”,就是沒提死亡者的家屬該享有“xxx權”。
世界很精彩,差別咋就那麼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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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Topgun2000
你問問美華人民答不答應。前兩天加州還允許賣大容量彈匣了,就是要保證人民有充足的火力
要是聯邦政府強行控槍,德州人民就真的揭竿而起鬧獨立了,哈哈。
紐西蘭畢竟是幾百萬人口的小國家,人民比較平和,加上基督城的襲擊事件的推動,但那也只是對槍支管理更嚴格,只是控不是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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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凌雲179670127
美國相當一部分人,十分看重擁槍的自由權和捍衛擁槍的民主權,為這種自由民主的鬥爭還會繼續,尤其槍械的供應商財大氣粗,用捐款操控國會議員的選舉並收買的不少議員,如此,作為國家的管理者政府對控槍也無能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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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故鄉的芳草地
禁槍,那麼美國每年數萬名槍擊案受害者不是以刑事犯關壓就得以政治犯關壓了。且槍殺總統和平民就再也不能說是槍支氾濫引起的了。牆支氾濫是美國掩蓋政治謀殺的重要手段之一。禁槍就會使眾多美國政治謀殺浮出水面,同時不得不大量關押肯尼迪及馬丁路德們(政治犯),美國再也不能站在道德制高點以人權,民主對別人發號施令,指手畫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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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茶啊二中啊
禁槍,美國得做好每年數幾萬名槍擊案受害者不是以刑事犯關壓就是以政治犯關壓了。且槍殺總統和平民就再也不能說是槍支氾濫引起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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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乾坤歸來
簡單的說,國與國情況不同。美國擁槍已經變成一種信仰,權利,更牽涉到巨大的利益集團,沒有重大的動員,鬥爭,控槍派不會輕易見到光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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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無數贊中迷失自我
紐西蘭在克賴斯特徹奇市槍擊案後迅速行動,在此案過去26天之後,國會以壓倒性優勢透過槍支管理法修正案。
此訊息一出,美國輿論譁然。美國每年都要出幾個大的槍擊案,死在槍械之下的民眾高達3萬多人。槍擊案一出,美國上下圍繞著是否應該控槍爭論不休,但都是不了了之。沒想到紐西蘭出了次槍擊案,國會行動如此果斷迅速,讓爭論了一輩子是否要控槍的美國民眾心裡五味雜陳。
美國只有3億人口,卻有2億7千萬把槍,幾乎達到人手一把,美華人也意識到槍支氾濫帶來的嚴重後果,國會也每年都有控槍的提案,但為什麼呼聲如此之高的提案卻總是不能透過呢?其實最大的問題還是出在美國步槍協會(NRA)身上。
雖然NRA是非黨派性、非營利性的組織,但是它積極參加美國政治活動,在美國政治中具有巨大的影響力。步槍協會被認為和美國政府一樣強大,因為其能影響大批活動能力很強的選民NRA握有大量資金,足以左右部分選舉。在美國國會選舉中,NRA的選票只投向擁護《第二修正案》的候選人。NRA要求自己的會員給每一位眾議院或參議員候選人評分。評分的主要標準即是否支援槍支擁有。然後,NRA將會員的評分彙總,出版帶有明顯偏見的《投票指南》。其後果可想而知,槍支管制的擁護者往往會受到巨大打擊。NRA每年都會在其電臺或電視臺中支援反槍支管制的總統,受此恩惠的總統不在少數,此外,他們還積極參與選舉,對偏袒自己的總統候選人全方位的支援。《財富》雜誌於1999年的一項調查顯示,NRA是美國最有影響力的院外遊說組織。
美國也有相應的槍支管理制度,在管理下,槍械帶來的暴力事件在可控範圍之內。他們的憲法美國憲法精神中賦予了美華人民持槍的權利,這是為了保護美國公民廢除違背公民意願的政府。所以美國要實行全面禁槍基本沒有這個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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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和紐西蘭都是工業化西方國家,都是歐洲白人後裔為主的國家,在控槍問題上卻差別太大。
導致50人死亡的紐西蘭清真寺槍擊案後,女總理立即宣佈將出臺法律禁止出售衝鋒槍和半自動武器,紐西蘭各地不得再出售這類武器。4月初議會復會後的第一個星期,該法律將正式推出。女總理說:"總之,在這次恐怖襲擊中使用過的任何型別的半自動武器,在這個國家都將被禁止。"政府提供約合1.2億歐元的資金專門收購這類武器 紐西蘭的控槍沒有遭遇像美國一樣的阻力。
許多紐西蘭人在襲擊事件發生後主動交出了武器,該國狩獵協會負責人泰勒還說:“這是正確的決定。”紐西蘭聯合農民協會也發表宣告說:"不能讓錯誤的武器落到錯誤的人的手中。"
我認為,美國的保守派和擁槍原教旨主義者對槍的圖騰已經到了瘋狂的地步,凡提“控槍”二字條件反射般的將其等同於“限制自由”,暴跳如雷。他們的腦子是壞掉了。很多華人也被這些白人右派洗了腦。我身邊一個在中國長大、移民到美國的華人女性朋友總向我炫耀:我老公喜歡搶,我們家有幾十把槍呢。” 他們認為槍支是抗衡威權政府和執法者權力的符號。
這種邏輯的最大問題是,此一時,彼一時,年代變了。 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確實賦予一些人擁搶權,但它的原話是“賦予訓練有素的民兵(militia)擁搶權”,按法律文字解讀並非指所有美華人。當然,法律精神派總願將其解讀為“所有美華人”擁有擁搶權。就算如此,憲法修正案也是200多年前反抗英殖民和美國西部拓疆年代的產物。如今,美國擁有世界上領先的法治和良好的制度以及公民社會組織,百姓向政府伸冤或抗議有太多合法渠道,此時依然對擁搶抱有原教旨般的執念真的讓人啼笑皆非。
沒錯,槍擊事件背後有更復雜的社會和心理問題,以及NRA槍支遊說所代表的資本對立法的控制等經濟原因。但槍支氾濫和購槍背景審查不嚴是槍手氾濫的必要條件。還要再來多少次杯具,美國右翼的腦子才能轉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