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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哇真的是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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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糰子撩電影
電影作品,是指攝製在一定物體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無伴音的畫面組成,並且藉助適當裝置放映、播放的作品。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影視作品、錄影作品、載有錄影節目的半導體晶片、鐳射視盤等作品。我們把上述作品統稱為影視作品。這類作品從某種意義上講,具有演繹作品與合作作品的特點。但是,它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其創作作者都具有特定的身份,由於其共同勞動,從而產生了這門綜合性的藝術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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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經典重溫5I7F
攝製電影類作品是一個比較複雜的、系統的智力創作過程,要有提供資金和組織拍攝的製片人,要有電影指令碼(包括改編和直接創作的劇本和音樂、作詞等),要有導演、攝影、演員、特技設計、美工(包括服裝、道具設計)、燈光、佈景等等。攝製電影投資巨大並且編劇、導演、攝影等作者付出了大量的創造性勞動,電影的發行、放映也會帶來巨大的商業利益,但也有巨大的商業風險。作為保護的作品,國家的著作權法都對此作專門規定。其目的主要是解決電影類作品著作權的歸屬問題,核心問題是協調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的編劇、導演、攝影、作詞、作曲等作者與製片人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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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鄧侃影
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是一個特別的作品型別。攝製電影類作品是一個比較複雜的、系統的智力創作過程,要有提供資金和組織拍攝的製片人,要有電影指令碼(包括改編和直接創作的劇本和音樂、作詞等),要有導演、攝影、演員、特技設計、美工(包括服裝、道具設計)、燈光、佈景等等。攝製電影投資巨大並且編劇、導演、攝影等作者付出了大量的創造性勞動,電影的發行、放映也會帶來巨大的商業利益,但也有巨大的商業風險。作為保護的作品,許多國家的著作權法都對此作專門規定。儘管各國的規定不盡一致,但其規定的目的主要是解決電影類作品著作權的歸屬問題,核心問題是協調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的編劇、導演、攝影、作詞、作曲等作者與製片人的關係。
對電影作品的看法在不同法系國家是有差別的,在大陸法國家,由於只承認個人是作者,由製片人製作的電影作品的著作權首先是屬於編劇、導演、攝影等電影作者而不是給予製片人,而製片人對電影作品的權利是從電影作品的作者轉讓而來的。
對電影作品的規定,中國修改前後的著作權法的規定基本是一致的,對於電影作品著作權歸屬的規定與國外的一般做法及公約的規定也是一致的。我們採納大陸法國家的做法。根據創作產生著作權的原則,首先應當承認電影作品或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是由編劇、導演、攝影、作詞、作曲等作者創作完成的。考慮到製片人的鉅額投資和電影作品的商業運作,將電影作品的著作權賦予製片人,在理論上講是將著作權法定轉讓給了製片人。但是,編劇、導演、攝影、作詞、作曲等作者仍享有署名權。修改前的著作權法沒有規定電影作者的獲得報酬權,並不是說電影作者沒有這個權利,實際上獲得報酬的問題是可以由製片者與編劇、導演、攝影等作者在其合作之初協商解決的。這次著作權法修改,根據常委會的審議意見以及有關方面的意見對電影作者的獲得報酬權作了明確規定。隨著改革開放,出現了獨立製片人以及專業製片投資公司,電影的製作也走向了市場,電影業也可以按照市場運作。編劇、導演、攝影、作詞、作曲等作者可以就報酬問題與製片人協商,可以一次性給付,也可以從電影的發行、放映中按照比例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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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天天薦影
應當透過合作方的合作合同(包括合同簽約主體架構的選擇、合同內容的細化、交易模式的選擇等)明確約定著作權歸屬,不得出現權屬不清晰的情形;
對外宣示應準確
應當在影視作品中的片頭和片尾用準確、清晰的語言來描述著作權歸屬於誰,避免僅僅使用製片人、出品人等模稜兩可、似是而非的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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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是一個特別的作品型別。攝製電影類作品是一個比較複雜的、系統的智力創作過程,要有提供資金和組織拍攝的製片人,要有電影指令碼(包括改編和直接創作的劇本和音樂、作詞等),要有導演、攝影、演員、特技設計、美工(包括服裝、道具設計)、燈光、佈景等等。攝製電影投資巨大並且編劇、導演、攝影等作者付出了大量的創造性勞動,電影的發行、放映也會帶來巨大的商業利益,但也有巨大的商業風險。作為保護的作品,許多國家的著作權法都對此作專門規定。儘管各國的規定不盡一致,但其規定的目的主要是解決電影類作品著作權的歸屬問題,核心問題是協調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的編劇、導演、攝影、作詞、作曲等作者與製片人的關係。
對電影作品的看法在不同法系國家是有差別的,在大陸法國家,由於只承認個人是作者,由製片人製作的電影作品的著作權首先是屬於編劇、導演、攝影等電影作者而不是給予製片人,而製片人對電影作品的權利是從電影作品的作者轉讓而來的。
對電影作品的規定,中國修改前後的著作權法的規定基本是一致的,對於電影作品著作權歸屬的規定與國外的一般做法及公約的規定也是一致的。我們採納大陸法國家的做法。根據創作產生著作權的原則,首先應當承認電影作品或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是由編劇、導演、攝影、作詞、作曲等作者創作完成的。考慮到製片人的鉅額投資和電影作品的商業運作,將電影作品的著作權賦予製片人,在理論上講是將著作權法定轉讓給了製片人。但是,編劇、導演、攝影、作詞、作曲等作者仍享有署名權。修改前的著作權法沒有規定電影作者的獲得報酬權,並不是說電影作者沒有這個權利,實際上獲得報酬的問題是可以由製片者與編劇、導演、攝影等作者在其合作之初協商解決的。這次著作權法修改,根據常委會的審議意見以及有關方面的意見對電影作者的獲得報酬權作了明確規定。隨著改革開放,出現了獨立製片人以及專業製片投資公司,電影的製作也走向了市場,電影業也可以按照市場運作。編劇、導演、攝影、作詞、作曲等作者可以就報酬問題與製片人協商,可以一次性給付,也可以從電影的發行、放映中按照比例提取。
電影作品與其他一些法人享有著作權的作品一樣,存在整體著作權與作者個別的著作權的問題。特別涉及編劇、作詞、作曲等作者,他們的劇本、歌詞、音樂作品,雖然可能是專為拍攝該電影所作,也可以作其他使用,只要不與電影作品著作權的行使相沖突即可。如編劇作者可以另外出版其創作的劇本,詞曲作者也可以將他們的作品另外製作唱片。製片人行使電影作品的著作權,也不能超過電影的正常商業運作的合理限度,超過這一限度,就有可能侵犯電影作者的權利,除非在與電影作者的合同中獲得了這些權利。比如,如果音樂作者只轉讓了其作品在電影中使用的權利,製片人就不能將其製作唱片,除非其獲得了音樂作者的授權。這是個一般性原則,也是個普遍做法。如義大利著作權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在不妨害製片人行使使用權的情況下,電影作品的文學部分或音樂部分的作者可以用任何方式對該部分另外進行復制或使用。”因此,本條第二款也規定,電影作品中的劇本、音樂等可以單獨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權單獨行使其著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