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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晚,湖南省衡南縣公安通報“13歲少年錘殺父母案”,嫌疑人羅某系三塘鎮初一在讀學生,因家庭糾紛用錘殺父母后逃逸,隨後親屬報案。 2018年12月31日晚18時許,衡南縣三塘鎮發生一起兇殺案,在場2人死亡。一名2005年出生的嫌疑人在殺害父母后逃離。 辦案民警介紹,目前初步預測疑因家庭糾紛導致案發,“他(羅某)的家庭比較特殊,他的母親和姐姐有先天性弱智。當時在場的2人已經死亡,他在逃。他姐姐當時在家,後來找家裡親戚反映,隨後親戚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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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月牙泉63

    根據未成年保護法,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不承擔法律責任,只能接受教育,所有責任由監護人承擔。

    就該事件而言,他們咎由自取!

  • 2 # 含羞草心師坊

    這樣的事,的確應該說是人倫悲慘,人都說虎毒不食子,反過來又何嘗不是虎毒又如何會弒父母,而我們的社會,卻又能時不時的聽到這樣的悲劇。

    不得不說,透過這樣的事我們也可以看出,未來成年人的教育真的是件關乎社會的大事,想想一個孩子,怎麼對自己的所生所養的最親人下的瞭如此狠手。

    這很難讓人理解,也很難讓人想的通,所以可以說,對於一個正常人,真的很難去想象為什麼一個孩子敢於犯下這樣的人倫慘劇。

    這是為什麼了?其實首先可以說,是教育的失敗,無疑這樣說,是正確的,但在之前,是不是應該反思下我們的父母們了?

    為什麼很多孩子養得像個小皇帝一樣?為什麼很多小孩子性格偏激?就以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在生活中,很多孩子都耍脾氣“打”過大人,而被“打”的大人還嬌慣說,孩子不懂事,還小。

    所以久而久之,孩子今天能用手“打”你,明天說不定就真的打你,後天就用棍子,最後就發展到動刀子?

    而從這個角度來看,好的孩子是培養出來的,壞的孩子也是“薰陶”出來的,而那些個動手弒父母的孩子,又如何不是父母自身出了問題。

    起碼在教育孩子上面,有什麼樣的父母,就會“教育”出什麼樣的孩子,而成人成材,還是成為人間悲慘,其實很大程度上,不都是由家庭所決定的嗎?

    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弒父母的悲劇,其實反省的更應該是成年人們,尤其是父母們,問一問自己,孩子怎麼樣,你們真的盡到自己責任了嗎?

  • 3 # 業委會公益聯盟主任

    根據未成年保護法,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不承擔法律責任,只能接受教育。

    沒有更多資訊提供我們瞭解孩子的情況和殺人背景。

    在此我們大致分析一下此次事件的基本背景,

    母親和姐姐是智障!

    這是先天遺傳可能性大,至少生下來就是不正常的人。

    這樣家庭,本不該具備生養條件,但讓她生了,還生了兩個孩子。

    這樣家庭會怎麼面對孩子幼兒教育?學校老師和同學怎麼看待他?這都是現實社會影響孩子們心智成長的主要因素。

    不管孩子發育是否健康,就她的父母本身就不具備教育孩子的能力。

    養不教父之過,如今的悲劇結果,從這對父母生下他就開始了,也許孩子的行為對孩子本人來說就是一種解脫,對他父母又何嘗不是?!

    痛定思痛,我們當今社會的衛生部門,為人父母們,學校教育者,都該好好反思一下,物慾橫流的社會,你的心真的在夜深人靜的時候不虧嗎?!!!~~~~

    花好月圓,祝大家生活健康萬事如意。

  • 4 # WangjinZhi

    謝謝繳請,不正常的家庭發展。是尋致這個孩子犯罪的根源。這樣的家庭,沒有社會的交流,常受到社會棄視。心理、生理都處在成長期和發育期,得不到家庭的溫暖,更是沒有家庭良好的培養、教育。13歲的年齡也步入青春發育期。成長有些判逆。在學校裡獨來獨往,性格孤闢,不曾與老師,同學交流,得不到老師、同學這個大環境的及時糾正。他的內心世界,誰也無從知道。如果沒有家族遺傳的精神障礙因素,也是心理嚴重鈕曲和變態。

  • 5 # 月朦朧水朦朧

    在幾個月前,湖南沅江縣12歲兒童殺母案處理結果釋出時,我就主張對惡性犯罪應取消施刑的年齡限制。當時我的意見如下。

    這就是近現代西方傳來的法制的悖理之處,也是近現代法制的悲哀!近現代人類的悲哀!——制定一些機械的、不可理喻的法律條文,把正義的手腳束縛住。殺了母親,面對詢問,還笑得出來,還會狡辯。這是個殺人不眨眼的惡魔。幹了罪惡之事,知道掩蓋罪行,他還小嗎?降魔何需有年齡之限!這是什麼法律!如果認可他可以回家,就等於認可未成年人殺人、傷人不負法律責任,那麼,今後成年人還敢跟未成年人相處嗎?父母還敢教育子嗎?應當先收容,14歲後送少管所,18歲後送監獄,48歲後視情況處理。

    建議國家取消殺人、搶劫、敲詐、綁架、強姦等惡性犯罪施刑的年齡限制。當一個人會幹上述惡性之事時,說明他已經不小了,不要機械地以某個年齡限制施行。

  • 6 # 懂學前的灰君

    不到一個月的時間,接連曝出兩則不滿14週歲少年殺人案,殺的不是別人,是自己的親生父母,一次次的挑戰公眾的道德底線。這只是曝出來的案件,還有許多沒有曝出來的校園欺凌案件,偷竊搶劫案件等。為什麼中國犯罪年齡越來越小,本是無憂無慮讀書的年紀,卻一個一個變成了地獄裡的惡魔,讓人汗毛顫立。

    都是缺少家庭教育的孩子,跟父母如同陌生人一般,沒有感情羈絆。而十二三歲正是孩子的叛逆時期,易怒不服管。在正常的家庭裡父母與孩子都會有不斷的爭吵,這種非一般家庭的情況只能是更加嚴重。

    但是,真的會嚴重到殺人嗎?在以前孩子們威脅家長的手段只是離家出走,自殘,跳樓自殺等手段。現在,孩子不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開始將刀指向父母。在這個物質化的社會里,父母們努力賺錢養家,卻喪失了與孩子相處的能力,無法平衡物質與孩子之間的關係,掙錢沒法陪孩子成長,陪孩子又沒收入。以前孩子自殘自殺是因為孩子知道父母在乎自己,可以透過這種方式讓父母妥協。而殺父母是因為一家人之間根本沒有感情,手起刀落,眼裡只有恨,你們擋了我的路,我不想讓人管,殺了你們就再也沒有人能管我了。

    中國的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未滿14週歲可以不用負刑事責任,這也是導致越來越多14週歲以下的孩子犯罪的原因之一。許多孩子知道自己歲數小,警察拿自己沒辦法,就會不斷的去犯罪。04年北京4個少年知道18歲之前不會被判死刑,於是他們綁架同學並殺害了該名同學。法庭審判時,他們沒被判死刑,相視一笑。大家不明白為什麼他們判刑後會笑。經瞭解,是因為他們只被監禁,沒被判死刑,他們笑的是他們猜對了,未滿18歲真的不會被判死刑。

    希望我們不止是把孩子生出來,更重要的是教他們做人。希望我們的法律是保護弱勢群體,而不是這些社會的渣滓。

  • 7 # 答友皓哥

    我來說說。

    這是短期內第二起未成年人殺害父母案,絕不會是最後一起。

    因為,社會病了,在一個有病的社會里,人們沒有信仰,貪慕虛榮,為了功利不擇手段,人和人之間真誠不復,親人之間為了利益反目成仇,這種案例少麼?為什麼?

    孩子會看到,會學,但是他們不會分析也缺少理智,當父母再玩手機的時候卻讓孩子天天從早學到晚,甚至剝奪了法定假日孩子休息的權利。

    每天都出門掙錢,美其名曰為了孩子,平時不管不顧,以為孩子有學上有錢花就行,孩子的童年沒有父母陪伴你們生他們做什麼?僅僅是為了傳宗接待,或是,就是讓他們疲於學習?

    一件事情,有因有果,有偶然性又有必然性,杜絕同類事情發生,不是個人的問題,而是全社會都要反思,我們給孩子的生存環境,健康麼?

    平時多關心,發現孩子的情緒異動,別讓孩子那麼累,還孩子一個健康的童年。

    國家如果不在學分制的教育固痾上進行深度改革,如果中國的父母再不清楚為什麼要生孩子,這種事情還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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