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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哪梨花深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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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半世滄惶
沉湖是漢川管轄,是總後的生產基地。如今沉湖已經沒落,邊上的福星鎮反倒聲名鵲起。最早譚姓大老闆在這裡建了一個鐵絲廠,現在搞房地產。至於宗族大戰,幾十年了,也沒聽當地老人談這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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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張3151
宗族械鬥在南方一般是爭田爭水爭山林爭墳地,大姓欺負小姓,大戶欺負小戶,還有土客之爭,先來的佔據好田好土好碼頭市場,後來的想盡辦法謀取,甚至趁亂奪取,還發生了大平之亂,天地會叛亂,民國第二次革命時也有反映。直到解放後,田土山崗收歸集體公有,才歇了這把火,除了因祖墳在別村有點爭執外,姓與姓發生衝突已很少了,同宗的聯絡也沒那麼緊密了,因為不用助戰了。現在爭吵的多是本屋場內因地基問題引起,也會搞得幾代人無上下,互相記仇,沒完沒了,這時已不是利益之爭,而為意氣之爭了。嗨,我這二年就與前邊和邊上的幹上了,想佔你地基,找各種藉口,你不同意就故意惹你,和你吵架,有嫡親的叔和房份的嬸,他們的後輩也支援他們吵鬧,雖不敢和你動手,但卻給你上眼藥,背後搞點小動作,十分氣人。本想算了,但他們不依不饒,只有奉陪到底,現在已斷親,一了百了,所以宗族械鬥也一樣,不是你不想爭鬥就能避免的,就象國與國一樣,身處其中只有強大自己,讓他不敢輕舉妄動,作非份之想,自己也才能免遭戰火的摧殘。做到毛主席說的那樣: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惹犯我,我必犯之。講道理是沒用的,只有打痛了他才會老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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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宋佳榮
這倒讓我想起老家臨近的三個村的樸姓,金姓,李姓家族的土地之爭,我也是聽老一輩人說起來的。那是解放後建立新中國以前,我們老家魚莊村南邊的三個村:東南角:樸莊村,樸姓為主,少量魚姓。正南方向:金莊村,金姓為主,少量魚姓。金莊村和樸莊村的正南方向是李莊村(這三個村之間搭界)李姓為主,並有少量的金,樸,魚姓。三村之間的地界是一個小小的池塘,池塘上有個三叉小木橋通往不同的村。就這個池塘,三個村一直宣稱對其的控制所有權,從民國時期就因為此地打得不可開交。為了緩解矛盾這三個村的村長讓我們當時魚莊村的村長魚哲誠來出面協調。經過多方協商會談,逐步達成共識:池塘三村共管,不計入本村土地範圍。
天門沉湖地區的彭劉郭張四大姓,都是明初洪武年間從江西移民到沉湖周邊的。隨著人口的增長,四大姓之間的矛盾糾紛也也來越多,四大姓氏間彼此互有械鬥,最終爆發了上千人參與的宗族械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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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族是以血緣和地緣為紐帶構成的民間群體, 而宗族械鬥則是解決群體之間人際關係的暴力、衝突。福建沿海械鬥之風起於明代, 盛於清代, 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
閩俗好鬥, 尤以閩南漳泉地區為甚。清代學者趙翼說: “閩中漳泉風俗好名尚氣”、“民多聚
族而居, 兩姓或以事相爭, 往往糾眾械鬥, 必斃數命, 當其鬥時, 雖為翁婿、甥舅不相顧也。”
清嘉道間的張嶽崧也說: “閩之漳泉, 粵之潮嘉,其俗尚氣好鬥, 往往睚眥小忿, 恃其族眾, 聚黨至千百人, 執鋌刃火器, 訂期而鬥, 死傷相屬,或尋報復, 世為仇讎”。諸如此類的記載與說法在沿海地區的方誌中屢見不鮮, 且時間跨度一直蔓延到民國。由此可見, 械鬥在沿海非常普遍, 在時人看來, 這種血腥的爭鬥似乎早已相沿成習。
考諸史略可知, 福建沿海械鬥之風大約始於明代, 盛於清代。清代曾在福建任官多年的張集馨認為: “此風起於明永樂年間, 相尋干戈, 至今愈烈。”另據《南安傅氏家譜》載有: “正德間, 族中始有十八人與本鄉郭姓歷經鬥殺。”這則材料可作前說佐證。黃烈謀在《從先維俗》中也認為“泉俗械鬥, 明已有之”。到了清代, 福建沿海地區的的械鬥已演變成較為嚴重的社會問題, 直接威脅到社會的穩定、人民生活的安定,也就威脅到了清朝統治, 雍正皇帝不得不於雍正十二年頒佈訓戒漳泉械鬥的諭旨, 文說: “朕聞閩省漳、泉地方, 民俗強悍, 好勇鬥狠, 而族大丁繁之家, 往往恃其人力眾盛, 欺壓單寒, 偶因雀角小故, 動輒鄉黨械鬥, 釀成大案。及官司捕治, 又復逃匿抗拒, 目無國憲。兩郡之劣習相同, 而所屬之平和、南勝一帶尤為著名, 此中外所共知者。”文中這位皇帝還不無痛心地提到:“閩省文風頗優, 武途更盛。而漳、泉二府, 人才又在他郡之上, 歷來為國家宣猷效力者, 實不乏人。獨有風俗強悍一節, 為天下所共知, 亦天下所共鄙。”到了清咸豐年間, 清文宗在召見福建官員張集馨時詳細詢問了閩南漳、泉地區械鬥的情況, 這從側面反映出沿海地區的械鬥風氣已到了何等嚴重的地步。
福建沿海宗族械鬥的規模, 小者鄰族鄰村相鬥, 大者聯鄉甚至跨縣械鬥。有的同族聯合, 有的較弱族姓則乾脆團結起來與某些勢力強大的家族械鬥。清代末年還出現一些職業或半職業的鬥徒, 這都是一些遊手好閒, 不務正業之流組成。如漳浦縣有所謂“浪子班”,“專聚無賴少年, 以待某鄉有械鬥時, 受僱為助。”至於械鬥持續時間, 短者數十天數月, 長者則數年甚至於數十年, 假如械鬥雙方勢均力敵, 一時難以分高下,
械鬥便會斷斷續續, 沒完沒了。如光緒年間晉江的都、蔡械鬥, 塔頭劉姓翻建祠堂, 與郊乾蔡姓
衝突, 劉姓邀集十一都全都、塔頭、埭邊、柯村、高後、埕邊、伍堡、丙州、後頭、三歐、岑
張、湖尾、謝厝街等會幫相助。蔡姓亦不示弱,即請型厝、前埔、張塘、柯坑、東石、東埕、後
湖、社壇、下丙、瑤厝、塘下、坑口、洋宅和中蔡八鄉參戰。雙方械鬥時間持續長達6 年之久,
死亡300 餘人, 時田無餘谷, 民不聊生。
不過“都蔡冤”械鬥還不算時間最長的, 在沿海地區的諸多械鬥案件中, 影響面最廣、持續時間最長的械鬥當屬仙遊的“烏白旗械鬥”和泉州的“東西佛械鬥”。
據施鴻保《閩雜記》記載: “烏白旗之始,起於仙遊洋寨村與溪裡村械鬥, 洋寨村有座大帝廟, 村人執廟中烏旗領鬥獲勝; 溪裡村有天后廟, 村人遂執廟中白旗領鬥亦勝。由是二村械鬥常分執烏白旗, 各近小村附之, 漸及德化、大田、南安等處, 一旗皆萬餘人, 烏旗尤強。”烏白旗械鬥不僅播及閩南廣大地區, 同時對莆仙地區的影響也頗大。且延至解放前夕。
泉州的“東西佛械鬥”則更為複雜, 傳說是清康熙年間施琅和富鴻基兩家族挑起的, 漸蔓延
至泉州市區、市郊外及晉江、惠安、南安各鄉。只因口角細故, 導致大動干戈, 據吳增《上香
山》詩描述: “東佛去取火, 西佛去接香, 旗鼓各相當。最怕相逢狹路旁, 狹路相逢不相讓, 流
差驀地相打仗, 打仗打死人, 石片彈子飛如塵。東家婦, 西家叟, 茫茫喪家狗, 孩子倒繃走, 神
魂驚去十無九。後年五六月之間, 怪汝又去上香山。”清代咸豐年間, 泉州地方官曾立奉憲示禁
碑, 嚴禁東西佛械鬥, 但事實上禁令形同虛設,天高皇帝遠的當地人仍我行我素, 意氣用事, 與
東西佛相關的械鬥也持續到解放前夕才告終結。
以上所列雖只是幾個典型例子, 但就其規模及影響而言已足能說明福建沿海地區宗族械鬥的嚴重性和廣泛性, 若再參閱當地方誌、舊檔、族譜及筆記材料, 大小規模的械鬥俯拾即是, 以“無日不鬥、無地不鬥、無族不鬥”來概括實不為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