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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回憶mem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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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不得不想象
提出看這部作品的“動力"問題,似乎是對它有情緒,覺得很難啃。就像是人對付燒排骨時,對最香的有骨髓的部位,既愛不釋手又不知所措。
不說什麼人應該活到老學到這種話了。單就某部文學作品來說,興趣更能體現動機。當小奧雷連諾(好久了,不知名字記得還正確不)捧起平生遇到第一塊冰時,他說他感覺"燙手“,很燙!這就是馬爾克斯非凡的想像力!這個情節引A起了我對這部魔幻現實主義作品的極大興趣。另外,國內作家很少創作出這類作品也是個重要原因;想學習和欣賞到,都難。
這部作品中的人物關係有些複雜,在時間線索a順序上有時空概念,將草灰蛇線的技巧運用得爐火純青;好記性不如爛筆頭,簡單記下人物的名字,邊讀邊對照一下人物間的關聯,讀起來就比較輕鬆了。就像愛啃醬大骨的老饕,找到了挖骨髓的餐具一樣,開心!(圖片來源,網路下載)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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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鳳飛遠兮
一部好的小說如一壺醇酒,越到後越有味道!《百年孤獨》和《紅樓夢》一樣,第一次讀只覺得又雜又亂,連人物及其關係都難記住!但第二次看的時候感覺出了一點味道了!仍是感到不甚明瞭。第三次就能讀出代入感了!第四次就學會用批判的心態去看了!好的書就是這樣,每讀一次就悟出更深一層的意思!這就是經典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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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倚門觀山
第一次讀《百年孤獨》源自加西亞馬爾克斯的威名。說實話我是咬著牙堅持看完的,看完之後沒有給我留下過多的印象,只記得那條河邊穿著馬靴的上校,那個小鎮和小鎮上不時變化的氣味。我自認為內容有點沉悶晦澀。直到有一次看到一個訪談節目評論《百年孤獨》的偉大之處,我才發現我算是白看了。人家說的書中內容情節我根本都不知道。我再次翻出書來細細品讀,才感覺書中的味道的確不一樣。首先是一部燒腦的書,你要不加思索可能就對不上書中大跳躍的故事情節,再有寫作技巧可謂爐火純青,收放自如。鋪敘寬廣,年代跨越大,但銜接的卻恰到好處。更獨到的是他把氣味作為敘事的一個脈絡交織在故事中,讓讀者在魔幻的故事中感受到真實的存在,讓故事更加的鮮活。
《百年孤獨》這樣的書,我們一般讀者是要看上三五遍才有所體會的。像專業作家更看重的是故事架構跟敘事方式,莫言曾說過他沒看完過《百年孤獨》,但它啟發了他寫作的全新模式。作家王蒙老先生也說過他看了書的三分之一就知道寫作的結構安排,所以他就沒有繼續讀下去。
總的來說,國外小說注重結構不斷變化和人物內心描寫,跳躍式的推動敘事高潮,看著比較安神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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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藍小四故事碗
百年孤獨,作為一部魔幻現實主義題材的小說,度起來非常有吸引力,基本上屬於翻開就停不下來的那種,所以不需要怎麼堅持自然而然的就讀完了。對於我這種讀書比較慢,最害怕大部頭的書的人來說都能夠一口氣在一週內讀完,因此對於大多數來說應該並不難。
當然,如果你不喜歡這類魔幻題材的可能確實要費一些精力。
不過,我覺得讀書本來是一件讓人快樂的事情,如果一類書你實在讀不下去那麼可以選擇暫時不去看,什麼時候有興趣了再翻開來看也一樣。就比如我個人就不喜歡看現實主義題材的小說和影視作品,所以我就一個都不看。現在的書也好影視作品也罷,內容那麼多,不用過於強求自己。
當然,如果你是做研究,寫論文不得不看的,那就沒辦法了,只能硬著頭皮去看。但是我覺得做研究應該也有自主選擇權,一般很少會有人選擇去研究自己根本就不感興趣的東西吧。
以上,純屬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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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z18358
對於哥倫比亞歷史不太瞭解,讀起來會有點吃力。1819年8月7日,S.玻利瓦爾領導起義軍在博亞卡戰役大敗西班牙殖民軍,迎來了獨立。但是獨立之後的國家,上演著軍事獨裁不斷被推翻,取而代之的還是一丘之貉。
經濟上實行的種植園經濟,統治者為了自己掙外匯,在種植園種香蕉或者咖啡等經濟作物,作為工業初級產品,在國際市場上議價能力很低。為生活所迫,勞動者得不到現金作為報酬,只有兌換券,能換些生活必需品。外來資本主義對哥倫比亞進行第一次剝削,獨裁政府對勞動者又進行了第二次剝削。
家族中發生的奇怪的事情,就像是現實中哥倫比亞的縮影。不可避免,讓人無可奈。作為一箇中年人,在自己的生活中恐怕也是充滿了各種沒有選擇的選擇。從小說到作者國家的現實再到讀者自身的現實,是小說的魅力。
另外這三部也很不錯,《一起連環綁架案》是最近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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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九格格
首先看書並不是需要動力,這就像有人說聽歌一樣,你剛開始聽,聽不出什麼,但是聽到後面你會發現,你完全能理解這首歌的酸甜苦辣,所以說看百年孤獨不需要動力,因為當你看到十分之二的時候,你就會發現你已經被裡面的人物關係和這種人生的無奈深深的吸引住!
我簡單跟你說一下,百年孤獨這部書的一個有意思的小故事,或許你會因為這件事激發出你探知的想法,這部書講了一個家族七代人的故事,而故事的開始卻因為一個迷信的傻帽,不能跟自己的妻子同房,然後被嘲笑,把鄰居給殺瞭然後跑路,這就是百年孤獨的開始,這麼一聽是不是就有意思了呢?
或者我再給你一個理由,透過一本書瞭解一個家族七代人的興衰,這是多麼划算的一件事,這可以讓自己長多少眼界,看到多少人情世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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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獨》這部經典文學,是哥倫比亞作家加西亞·馬爾克斯創作的長篇小說,是其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現實主義文學的代表作,被譽為“再現拉丁美洲歷史社會圖景的鴻篇鉅著”。
由於大一還是大二的時候的課程不是很緊,所以我都會透過看課外書來打發時間,也就是在那個時候接觸了這本經典文學,在閱讀它以前我讀了魯迅和巴金的經典,也讀了一些現代文學作品,所以它正式被我列為我所閱讀的所有書籍當中最難讀的一本!
這部文學作品描寫了布恩迪亞家族七代人的傳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鎮馬孔多的百年興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個世紀以來風雲變幻的歷史。
它難在什麼?難在他們好幾代家族的名字幾乎是一模一樣,當你在閱讀過程中稍不注意就容易誤認人物,那你整個閱讀理解將會開始錯亂,你又得翻回去繼續重新找到人物線,又重新開始。
別問我怎麼知道的,我就是這樣子過來的,名字太容易搞混了。
慶幸的是,我讀書的時候有個習慣,就是會寫讀書筆記,所以我就把他們家族的名字都寫了下來,然後縷出一條關係線後,就輕鬆很多。
除了名字的難還有作品當中涉及到的經典故事,因為不瞭解所以在閱讀的過程中很難更好理解作者想要表達出來的情感,所以我會利用網路,我會去查資料,就只為了讓我能夠深入其中,瞭解其意。
那個時候我身邊的同學也有嘗試去閱讀這本書,但是最終放棄了,覺得太難了,而且剛開始閱讀的時候有點乏味、無聊,沒有什麼可以吸引的,所以都沒能堅持下去。
我一開始也是如此,我大約用了兩三個月才把它讀完,一開始確實很無聊,慢慢的就越來越感興趣,然後就越來越想讀,讀完了以後還想讀的那種。
這部諾貝爾文學獎作品真的值得一看,非常經典,非常好看!透過一個家族的開始跟滅亡,將人性全都表露出來,真的是最值得全人類閱讀的作品。
極力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