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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一影片,一小朋友發生車禍送醫後,醫院一直在吹家屬交錢,不交錢不給手術,然而家屬身上沒帶錢,跪求醫院先救人他回去拿錢,但是等他拿錢回來得時候小朋友已經走了,雖然是電視劇,但是現實中應該也有可能發生,所以想問問各位大咖,如果遇到危重病人或車禍傷員是,醫院先救人還是先交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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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麻醉醫生小朱

    只要是國家正規醫院都會先救命再收錢的,醫院都有行政總值班或者醫療總值班,如果遇到無錢急需搶救的患者,都會由總值班或者醫務科簽字,開通綠色通道的!事後再結算!當然如果沒有生命危險,可以等待的骨科手術等,是要付足錢才能手術的!

  • 2 # 淮北日月升

    這個問題,有點類似:“遇到跌倒的老人,扶還是不扶?”扶呢,搞不好人家要求你賠償五十萬醫藥費,不扶呢,良心上過不去。非常糾結。

    正規醫院,凡是危重病號,有綠色通道,可以先救命再付錢。但是病人脫離危險後,醫院會第一時間和病號家屬聯絡繳費,不及時繳費會停藥或勸其出院。

    關於這方面的法律,有這樣一些,摘錄如下:

    《執業醫師法》第37條第二款:醫師在執業活動中,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或者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二)由於不負責任延誤急危患者的搶救和診治,造成嚴重後果的。《執業醫師法》第24條:對急危患者,醫師應當採取緊急措施進行診治;不得拒絕急救處置。《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31條規定,醫療機構對危重病人應當立即搶救。《執業醫師法》第24條:對急危患者,醫師應當採取緊急措施進行診治;不得拒絕急救處置。

    法律是有這些規定,但是法律沒有規定對於那些惡意欠費的、逃費的怎麼處理。醫院不是慈善機構,他們的錢也不能到處亂扔。有的病號,醫院墊付鉅額醫藥費救治後不辭而別;有的看病後不但不付錢,還挖空心思製造醫鬧事件找醫院的麻煩;還有的一兩年甚至十幾年賴在醫院裡不走,諸如此類惡性事件,對墊付醫藥費救治病人的醫院和醫生是一種沉重的打擊。所以,現在是先交錢還是先治病,眾說紛紜,爭論很大。

    鑑於這些不正常的現象,多數醫院都是採取言行不一致的做法:口頭上,遇到病人都要全力救治,不管有沒有錢。但是具體操作上,還是給相關人員下了硬指標--誰要是治了病交不回錢,扣工資沒商量。

    期待著社會誠信環境進一步改善,那樣的話不論是誰都能在沒交錢的時候得到及時的治療。

  • 3 # 南飛的老雁

    一邊搶救一邊負責告訴家人去付錢,因為沒有付錢只能進行力所能及的措施,比如開放性傷口的區域性止血,吸氧,抽血,等等醫生可以操作的專案,去其他輔助科室的檢查化驗都需要付費有收費條人家才能接受,當然如果情況緊急,病人一下子沒有那麼多錢,如果不立即搶救就會有生命危險的院長那裡可以開通綠色通道,先治療後交款。以前我的手上也搶救過不少這樣的病人,有些病人後來錢交齊出院了,有些病人逃走了,永遠沒有回來。曾經記得一對20歲左右的小情侶未婚先孕又不檢查,到晚期懷孕發生高血壓危及生命,又沒有錢,怎麼辦不能不治,經過搶救孩子流產了,病情穩定,可是打工的兩個孩子實在沒有錢,二十幾年前,我的工資一個月也就1000多一點,後來看到孩子實在可憐,偷偷塞100元讓兩個孩子買點飯吃,第二天早上查房逃走了,不逃走又能怎麼樣?還有一對小夫妻是陝西安康的、記得因為中期妊娠,血液系統疾病被一家市級婦兒醫院轉我們醫院,交過押金以後吃飯的錢也沒有了,我也是給了100元,後來家屬來了問明情況給我來還錢,因為不多,本來也沒有準備讓還,但是家屬一定要給,看著家人穿戴應該日子還可以就收了。那時候沒有現在微信支付寶這麼方便轉錢。

  • 4 # 58155141372

    電視劇上的,不能相信。

    真正生活中,都是先急救,穩定生命體徵。注意,是急救,不是全部治療。也沒有義務給所有需要治療的人無償治療。目前中國不是“免費治療”,等生命體徵穩定了,家屬還不交費,當然要催費。否則,醫院都得賠的關門。

    而且在急救過程中,不僅不會等待交費,而且都會開通綠色通道,所有化驗檢查一路綠燈。

  • 5 # x抬頭紋x

    遇到車禍傷者或危重病人,醫院是先搶救還是先收錢。

    我們一條一條來分析:

    (一)車禍傷者一定要報警,警察會派人跟著到醫院的,因為他們要處理的,這種有警察配合,醫院會毫不猶豫的搶救病人,他們只是會提醒警察要事故人交醫藥費;

    如果傷者沒親屬,事故人也跑了,有警察證明,醫院救人後也可以向政府申請補助金。

    (二)危重病人,如果有家屬的話,醫院會盡量穩住病情,如果要手術的話,一定是要你先交錢的,不過你有醫保的話,可以少交點,不交錢肯定是不給你手術的,這是哥們親身經歷的。

    還有危重病人如果沒有家屬的話,政府得有人出面跟醫院打招呼,事後會有醫療補助金,或者貧困人口救助金的,就看政府怎麼安排,反正如果送到醫院沒人管,病情又危重的話,醫院都會報警的。

    搶救肯定是會搶救的,不過沒家屬,搶救後有個危險期,沒家屬配合照顧病人多半也是挺不過來的,護士畢竟是上班掙錢的,沒有辣麼高尚的。

  • 6 # 心像大海30

    這個問題,要看進那個醫院了。

    國家是有規定的,而且國家規定都是好的,只是地方執行的好壞大家各有認同。

    首先危重患者,是有急救過程,可是也會在施救的同時催促你去交押金,這是大多醫院的做法,如果初步治療後你沒錢了,不交押金,那麼,會告訴你轉院,這是婉轉的拒絕治療,有的醫院,會停止開藥,等你籌錢。

    還有就是交通事故,這樣的情況,肯定會先救了,因為有交警大隊,有保險公司,這時候肯定會抓緊治療,而且不會讓你轉院的,因為醫院知道跑不了診費啦。

    當然這種情況也不都怪醫院,因為也確實有逃避診費的,不過是個例,現狀我認為還是逃診費的,是少數人,而本著救死扶傷的醫院,是少數的了,總之,現在的大多數醫生,還是不敢恭維。

    至於國家規定,當然是救死扶傷,為根本,可是,還是機制上有問題,你比如醫院如果見到沒錢的病人,醫院拒絕治療了,病人怎麼辦,可以告醫院不作為麼?又比如治療之後,病人跑了,醫院怎麼辦,醫院可以告病人欺騙麼?

    還是政府部門,出臺一個醫患關係的系統條例,和醫療基金,有錢,沒錢都要以患者為主,先看病,才會服眾,才會讓人感到社會主義的優越性,至於,少數逃避診費的,可以追責,也不能有病不給治。

    國家規定,都是好的,而且規定都是好的 ,問題是實施的就不知道了。

    個人見解,大家說說!

  • 7 # 寵嬡玍筷勒

    大部分醫院肯定是先收再看病!反正我是知道沒有一家醫院是先看病再說醫藥費的!要不社會上為什麼有那麼多治不起病而求助媒體捐款的。為什麼大家能給素不相識的人捐款治病!而醫院不能減免他們我醫藥費呢?

  • 8 # 涼橙小太陽

    當然是先搶救,當然,與此同時也會有醫生負責告訴傷者家屬收費需求,我覺得這種情況也應當被理解。

    因為醫生也有自己的生活,救死扶傷就是他們的責任,但在這經濟發展迅速的時代,收錢是理所應當的,他們一天忙到晚,陪伴病人的時間遠遠超過親人,如若每天遇到病危的患者,她們能放任不管嗎?但是在這種情況下,又有多少人可以理解醫生,他們也需要收入去生活啊。

    每件事都有兩面性,只希望每一個局外人,都能持理性的思維去看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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