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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丫頭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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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成長莫煩惱
高中無學籍,可以有機會參加高考最後讀大學,但你沒有高中畢業證書。
學籍賦予一個學生屬於某學校的一種法律上的身份或資格,該過程需依靠登記學生姓名的冊子來實現。學生沒有學籍不代表沒有學習能力,沒有學籍的這部分人學習的通道是暢通的,
中國從古至今皆是這樣,歷史上的著名小說《儒林外史》描寫的范進到五十歲才中舉人,現實中有的70多歲高齡還參加高考的高考達人,他們都沒學籍。
下面是江蘇是江蘇教育考試相關檔案規定,2019年“參加過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必修科目測試的考生已在測試時取得考籍號,其他往屆生和社會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讀的考生在高考報名時取得考籍號。考生參加歷年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和高考報名建檔必須使用同一個考籍號”,也就是你只要先參加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必修科目測試的已合格,就可憑考籍號報名考試,不用學籍的,這裡面的“社會考生”就是沒學籍的。也就是他們不可能有高中畢業證,但可能透過這一通道參加高考最後進入高校學習,最終取得大學文憑仍至更高學歷,而且終身有權利。
總之,現在倡導終身學習,放心,大學大門永遠敞開的,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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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東北G龍哥
我懂你的問題,他們答得估計都不是你想要的結果。
路徑一:已在原中考地高中報道並完成國網學籍註冊,後外出借讀的,可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相關檔案,在民校高中所在地所在區落戶後(目前落戶簡便,半日即可完成,途徑是買樓買樓買樓,學籍轉完後即可賣出自行斟酌。學區周邊到處都是這種情況,面積不用大20 30平是個有產權的就行), 讓名校教務處申請轉學流程即可。本人可能需要回原籍地教育局一次,提交新戶口、房照,留存影印件即可,各地都有防止流失的政策審查手續在情理中。帶著蓋有原籍高中和原籍教育局印章的手續就可以去民校落籍了。
路徑三:不要學籍了,耽誤孩子高考嗎?只能告訴你這不是正常渠道!能考是能考,受限太多,您總不希望孩子十二年寒窗苦讀最終考&翔技校吧,強烈不建議愛咋咋地這種對孩子不負責任的做法。
建議:不管在哪先註冊好學籍,至於哪裡就讀,錢能買房解決落戶的問題就都不是問題。大不了落戶後再賣了,裡外搭點過戶費。
忠告:全國政策,不是哪個學校或市教育局要難為你,理性對待吧!趕上了這波嚴厲政策,就別糾結前幾年人家都行咋就我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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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中沒有學籍會拿不到高中畢業證,而且上大學是需要學籍的。學籍可以到相關部門補辦。
一、學籍
1、定義:學籍是指一個學生屬於某學校的一種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資格。一旦大學生按規定獲得了某所高校的學籍,就享有使用該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參加學校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項活動,完成學校規定學業後獲得相應學歷證書的權利;同時也要履行遵守學校管理制度,按規定繳納學費及有關費用,刻苦學習,遵守學生行為規範的義務。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到校辦理入學手續,複查合格者予以註冊,取得學籍。複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取消學籍。冒名頂替取得學籍並獲得證書者,一經查實,追回證書,並在教育部指定的學歷證書查詢網站上撤銷學歷證書電子註冊資訊。
2、最新政策:2013年8月22日,教育部召開新學年新聞釋出會,就《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相關工作進行通報。教育部負責人強調,新學籍繫結身份證號,確定了“一人一籍,籍隨人走,終身不變”原則,該辦法將於9月1日起施行。
二、管理制度:
1、註冊:
①、學校按照戶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所劃定的就近入學的學區範圍及有關要求招收新生。
②、初中新生入學時,要將原小學的學生檔案、戶口及住房證上交本校審查,合格後學生憑蓋有轄區教育行政部門學籍管理章和學校章的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到學校報到。小學新生入學時,要將戶口和住房證上交轄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合格後憑轄區教育行政部門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學校報道。
④、非本學區的學生本校一律不予建立相應學校學籍。
⑤、新生自報到之日起,兩週之內未到本校報到,學校可取消入學資格(特殊情況除外)。
⑥、學籍內容包括:加蓋轄區教育局學籍章和相應中學學籍章的錄取通知書,小學生畢業登記表,教育局統一制定的素質手冊。
2、轉學:
①、學生因家庭搬遷等情況要求(在市內)轉學的,學生本人及家長可持變動後的戶口及住房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校長及有關負責人簽字批准後,學校可辦理轉入、轉出手續。
②、特殊情況的學生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提出申請後,由校長批准並且上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方可轉出轉入。
④、畢業年級學生原則上不允許轉學。
3、借讀:
①、符合借讀條件的學生。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安排和特殊情況的學生可以根據學校現有情況,經校長批准後,方可在本校借讀,借讀學生按上級規定收取借讀費。
②、對於家庭確有困難的學生按有關政策辦理。
④、學生要求返回戶口所在地考學時,學校及時給學生辦理相關手續。
4、休學與復學:
①、在校學生因病需要休學的,應持市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及住院病歷影印件,由父母或其它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校長根據醫院診斷書在學生本人、家長的書面申請書上簽字後,方可由學校學籍管理人員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具體辦理休學。
②、休學期限一般為一年,休學到半年或未滿一年需提前復學,經校長同意後上報轄區教育行政部門稽核後,方可復學。復學時由家長持市級以上診斷證明及家長書面申請書上交學校,經校長同意後,學籍管理人員報到上級部門具體辦理,方可復學,復學後編入下一年級學習。
④、休學期間不得轉學,學籍由學校保留。休學證明裝入學生檔案,並由校醫在學生檔案上填寫好。
5、退學(或輟學):
①、學校原則上不允許退學(或輟學)。
②、學生因故申請退學(或輟學),需持家長的書面申請和家長所在單位證明,由教務處審查,校長簽字批准,經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方可辦理退學(或輟學)手續,並及時上報當地政府。
6、留級與跳級:
①、本校學生一律不準留級,特殊情況除外。
②、對學生成績特別優異,提前達到更高年級學生程度的學生,經學生家長申請,學校推薦,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跳級。
8、學生畢業:學生在校期間,在規定年限內完成規定課程,全面考核成績合格者,學校發給畢業證書。兩科或兩科以上不及格者發給肄業證書,可參加下一屆的學生成績考核(不及格科),合格後發給畢業證書。
9、分班:每年新生分班按學校確定的原則,由教務處具體組織分班,分班後一律不準更改。
10、原則上各年級的學生一律不準調班,特殊情況由校長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