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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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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西奈山的火柱
上門女婿的情況正好就是父系社會的極端體現。
女婿上門叫做“入贅”。
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西遊記》當中豬八戒跟黎山老母講可以入贅的情節,入贅對男人來說,其實是很丟人的。今天農村還存在這種現象。
“贅”,東漢許慎在《說文解字》當中解釋說是:“以物質錢。”也就是今天所說的抵押的意思。到女方家上門當女婿,就是抵押給了女方。
漢朝時期賈誼曾說:“秦人家貧子壯,則出贅”。也就是隻有窮人才會出贅。有錢人家沒有願意去做上門女婿的,一般來說只有家境十分困難,才會選擇去做上門女婿。這在當時地位非常低下,《史記滑稽列傳》當中說,“淳于髡,齊之贅婿也。”清朝的鄧傳安評價這一段的時候就說,太史公特意寫出來,就是要說淳于髡下賤。
一般來說,只有女方沒有男孩子繼承香火了,才會招贅女婿。所以女婿上門,其實說穿了,就是男方出嫁到了女方。上門女婿在古代是要改姓的,也就是說這個男人要改成女方的姓,生的孩子算是女方延續香火的,當然也是跟女方姓,死後上的家譜,也是女方的。
當然,在今天禮俗沒有古代嚴格,今天入贅的女婿,似乎不用改姓,生的孩子,就我所看到的,好像也沒有說跟母姓,有個別跟母姓,後來又改成父姓。可見今天的上門女婿,已經沒有古代那麼的卑微屈從了。
另外,八零後一代人可以說非常悲催,大部分都是獨生子女,一家一個,只有男孩子或者女孩子,而且都是獨立成立小家庭,上門女婿這種傳統觀念就自然而然地破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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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可食中國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看似是圍繞著女性轉,實際上還是男權在主導,這是一種男權的變異。具體有以下原因:
一、為了傳宗接代一家人沒有生到兒子,為了防止“斷後”而用入贅的方式來傳宗接代,讓生出的子孫仍然跟自己的姓氏,不是跟男方姓。以確保女方的血脈延續,而不是成為別人家的人。當然這種情況也往往出現在女方更加強勢和優越的情況下,男方則往往是窮苦人、老光棍或者家族兄弟過多無力娶親,乾脆就讓其入贅。當然,也有部分權貴而無兒子的或者不忍女兒出嫁的,招贅的人的情況就會好些。
二、養老的焦慮有句老話“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由此可以看出女子一旦出嫁,基本都不會去管父母的吃喝拉撒,一切都圍繞著婆家。父母也不會特別的去依靠女兒,為了防止老無所依,便出現了招女婿,這也是為了自己晚年生活得以保證。
三、需要勞動力作為傳統的農業社會,古代的主要生產力主要是以體力勞動為主,為了避免一個家庭無人勞作,生活不下去,這種入贅也會起到緩解勞動力的缺失。讓這個家庭可以生存下去。當然也保證了人口的增長,這是一種互補。
招上門女婿的原因是非常複雜的,也有很深的歷史淵源,男女婚配本來正常的事情,孩子贍養父母本來也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然而在不同的歷史背景和社會觀念之下,卻變成了不正常,這也導致所有成為入贅女婿的人社會地位極其低,被公眾所輕賤,在我們當地甚至被稱為“撐門棍”,意思是這個男的只是去作為一個工具,撐起女家的門戶而已,這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也是男權的極端和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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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上將噯福斯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
上門女婿古已有之。在母系氏族社會,女性居於社會經濟主導,基本上都是敲門女婿。這沒什麼好說的。
為什麼以男權為主導的父系社會還會有上門女婿呢?最根本的原因是在農業社會,家裡沒有男勞力實在很難生存。中國古代是農耕社會,由於生產力低下,耕田種地都是重體力活,沒有年輕男性。如果沒有男性壯勞力,一個家庭的生產經營就無法維持。就像詩裡寫的“縱有健婦把鋤犁,河東隴畝無東西。”
所以古代重男輕女,都想生兒子。那些生不出男丁的人家,只好想辦法招個上門女婿了。第二個,中國古代很多時候,女性是沒有繼承權的。父母的財產只能由男性來繼承。如果家裡沒有兒孫,財產極有可能被親戚侵佔。這就虧大了。所以必須招個上門女婿,生了孫子,就能繼承財產了。
第三,古代的屌絲也很多。娶不起媳婦的只好當上門女婿。古代貧富差距更大。有錢人妻妾成群,窮光蛋無立錐之地。當上門女婿雖然不光彩,但是總比打一輩子光棍強。所以還是有人願意幹的。
第四,必須要說明,上門女婿並不是嫁到了女方家。上門女婿也是娶媳婦。為了符合男性社會的禮法要求。(也就是男娶女嫁)。古人想了一個比較巧妙的辦法。
上門女婿首先改姓跟女方父親姓。這樣從禮法上講,上門女婿的身份就變成了女方父親的義子,也就是這個家庭的合法繼承人。
然後再以這個身份把女性娶進家門。
這就符合男權社會的禮法要求。
但是即便如此,實際上,上門女婿自古以來就是一個十分憋屈的角色,不是萬不得已,沒有人願意當上門女婿。
歷朝歷代還有很多針對上門女婿的不講理政策。特別是漢武帝,經常對外用兵。常常徵發惡少、罪犯和上門女婿去打仗。
徵發惡少、罪犯我們都能理解,但是上門女婿招誰惹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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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並不矛盾,既有遠古形態的一面,也有現實需求的一面。
遠古最早肯定是不存在上門女婿這回事的,因為沒門,去哪裡上?遠古的黃種父系社會乃至白種的母系社會都是族群集中生活的,這種形制小家庭的概念是不嚴格的。大家主要是集體生活,就像印第安部落。這種情況也不存在需要引入外面的男性彌補勞動力不足。因為他們經濟生活的共建的,沒有這個需求。所以這種情況不會存在上門女婿一說。
第一波上門女婿是白種人進入中國後才出現的,而且那時的上門女婿與後來的上門女婿不是一回事。那時的上門女婿只是去白種女子那裡走婚的阿夏,如果生了男孩,則在一定歲數由男方領走。目前這種風俗在印度周邊某些白種母系群體裡還存在,還有就是瀘沽湖畔的摩梭走婚,還有日本的訪妻制。就是男女雙方各自以自己的家為生活重心,男方夜裡潛入女方家中,清晨離開。
最早的女婿一詞也是指黃種,所以有華婿氏、赫婿氏一說,顓頊也是壯婿的意思。就連許仙都是仙婿的意思。所以最早的上門女婿是黃種父系與白種母系結合的制度。這個制度後來就遺留在各個民系裡,比較明顯的還有瑤族。
其實這個制度有些類似最早的妓女,為什麼拉皮條的叫龜公,其實龜公是白種男性。而白種女性可能沒有絕對穩固的性物件。所以這個制度有兩個分叉,一是上門女婿制度,二是妓女的出現。
後來的上門女婿制度則是因為族群集中生活被打破之後,分成小家,這種情況有了現實的問題,就是如果繼續嫁女,沒有兒子的家庭這個家就散了。沒有男性壯勞動力,這個家也無法延續。所以上門女婿制度變成了倒插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