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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佬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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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微盂縣weiyuxian12
性格不合而離婚的僅僅是個藉口兒,它,並不是根源。
根源就在你倆之間前世的業緣比較淡些,也就是說,雙方債務,在前世時本來是欠債無幾,所以,今生今世就要出現離婚的現象。
離婚即是離合的意思,就好比吸鐵石一樣,大概,人們對吸鐵石比較瞭解,這裡就不落說了,相信大家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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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山野兔
那什麼樣的性格最合適?相同的性格所以爭強鬥勝,不易處。互補的性格又說性格有差異,不易處。如果說性格不合作為婚姻關係不好的理由的話,純粹是故意找茬。三觀不合的確影響感情,性格不合真說不過去。好的婚姻無所謂性格,婚姻是愛情歸宿,愛不愛才是問題。雖然結婚了,有的人未必有愛情,他們是奔著某種條件去的。可能是經濟條件,可能是家庭情況,也可能是高顏值高學歷……等等一系列的奇葩條件。再次重申愛情是沒有附加條件的,不管貧窮富有,不管美貌醜陋,你愛上了僅僅的是那個人那才是真情感,一旦加上莫須有的前提,婚姻長久不了,因為根本沒有愛情基礎。你無愛她無情怎麼樣讓婚姻能一直保鮮,怎麼樣能無怨無悔的為彼此付出。有條件的婚姻是可悲的也是痛苦的。這就叫所謂的只看眼前的利益,沒有潛力可發展。愛是要用心情是要用心,走心的愛情不是愛情,只能是在該結婚的年齡組成個家庭約束自己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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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否極是我
“性格不合"而離婚,只是毫無意義的而又蒼白無力的推託之辭。
“平平淡淡真夫妻"這句話為普遍家庭的真實寫照。試問:世界上有哪個家庭能處於長期浪漫狀態?
當然,“性格不合"決不同於“世俗惡習",如、酗酒,吸毒、嫖賭、等千天所指的壞習慣。
夫妻的一生就是長期相處的一生,就是相互磨合的一生,在磨合中相互妥協,相互寬容,在極其平淡中獲取雙方利益最大化。夫妻的浪漫愛情是從雙方平淡寂寞的長期和睦相處中提取的。
如果單純追求浪漫的家庭生活,我敢斷言:這種家庭生活絕不會持續太久,最終向柴米油鹽醬醋茶投降繳械!
家庭生活四季間,
只有一季是春天。
秋節過後有嚴冬,
想獲浪漫難難難!
若家庭真有浪漫,也應該是象外國短篇名著《麥琪的禮物》所描述的愛情,但也是從漫長平淡生活所沉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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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無同數
離婚主要原因是性格不合,其次是女人好吃懶做,不講衛生,愛撈撈刀刀,把老公管得沒有自由空間,愛去看老公的手機,有的女人一個星期不洗頭,不洗澡,女人不愛衛生,男人是最不喜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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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榮990
生活中奮鬥中的夫妻最幸福。誰也離不開誰,貧窮中的夫妻才是真正的愛。我們村裡的上輩子的老人不過日子的,有些兒子們卻很能幹,娶來的老婆也很賢惠。幾年之後就把小日子過的紅紅火火。因為那些孩子的父母是在創業中的失敗者,而孩子們繼承了他們父輩拼殺的膽識和精神。離婚的不都是性格不合,有些是有錢了,心不在家了,有些是在家裡寵著長大的,兩個人一起後誰也不讓誰惹得禍,處理不好與婆媳之間的關係而離婚的,家是愛與包容的地方。走出了家再換個家最終也許好難再找到真正的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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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大地83151526
夫妻離婚真正的原因多種多樣。性格不合也是真實原因之一。婚前人們都沒有充分的顯示自己的個性。在熱戀中甚至故意隱藏自己的缺點以博取對方的好感,刻意迎合對方。婚後隨著激情的消退。雙方不再剋制自己,各自表露出自己本有的個性。不和的性格就使婚姻無法繼續維持。所以說以性格不合提出離婚不能一概都說是找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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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法由緣生
婚姻三要素,一者,夫妻是生活的夥伴,二者,夫妻是經濟的夥伴,三者,夫妻是性夥伴。當,三條中有任何兩條不存在了,婚姻則破裂。
能成為生活夥伴的女人,一定賢惠。能成為經濟夥伴的女人,一定是旺夫。能成為性夥伴的女人,一定是你的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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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玉堂行佛人
夫妻到民政部門或法院去申請離婚,一般都會以"性格不合"作為主要理由提出。因為:性格不合,容易擺得上"檯面",既不損個人面子,又不涉及個人隱私。
"性格不合"且難以溝通,而又不能實現有效互補,確實是影響夫妻關係的一個問題。但這不是離婚的唯一原因。
影響婚姻生活,導致夫妻離婚,原因很多,發生在不同夫妻身上,各有側重,不能一概而論。導致離婚的原因,至少還有:一是夫妻性生活不和諧;二是夫妻長期分居,雙方或有一方不適應;三是夫妻雙方"三觀"差異過大;四是婚姻中有"第三者插足",受害方零容忍;五是夫妻中有一方過於強勢,各方面老是想控制另一方,關係明顯不平等;六是夫妻雙方在孩子的生育、撫育、教育等方面產生嚴重分歧;七是夫妻中有一方過於看重財物等物質利益,不能有難同當,有福共享;八是夫妻在處理雙方家庭關係(包括父母、親友等)上難以達成共識,導致矛盾引起惡化等。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現在,中國離婚率明顯上升,不僅年輕夫妻離婚率居高不下,而且老年夫妻離婚率也在上升。由此可見,導致離婚,不僅有夫妻自身的某種原因,還有社會環境的影響(尤其在思想觀念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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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南橋布衣
如題,在夫妻關係中,性格不合,實則是感情不和諧的表象,肯定是個偽命題!
夫妻二人,經相戀而結合,強制包辦的婚姻,現已基本絕跡,那麼在相戀的過程中,兩個性格完全迥然不同的人,是很難談得攏走到一起的,即使是兩人性格不完全相同,但也是大同小異,相對互補的,再加之兩人都願意靠攏對方,在感情向好因素的作用下,雙方都能表現出包容謙讓,故在此狀態下,雙方性格上的差異,自然也就被掩蓋忽視了,
而當夫妻之間矛盾產生,或一方心已另有所屬時,以往相互間的包容謙讓則蕩然無存,常表現為針鋒相對,寸土不讓,相互間毫不妥協,此時,相互間性格的差異則被放大,其相互間性格不合的表象後面掩蓋著的,則是相互情感上的問題,
所以,所謂性格不合的託詞後面,實則是感情關係出了問題,夫妻離異,以性格不合適為理由,實則是一個託詞,掩蓋的是不便示人的情感矛盾,這才是夫妻分手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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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不合適會影響夫妻之間的感情,但並不是離婚的決定因素。
兩個人在一起,其實遠遠沒有大家所想的那麼簡單,影響兩人感情的因素非常多,畢竟是兩個完全不認識的人從相識、相知在,再到相愛。而且這兩個人家庭背景不一樣,成長環境不一樣,所接受的教育知識都不同,在一起一定會出現非常多的摩擦和矛盾。
現在不像以前的婚姻,只有你家有多少地,我家有多少地,家庭地位如何就能結婚,現在更多是感性,兩人互相看對眼,簡簡單單的喜歡就決定結婚了,所以勢必出現問題。
在結婚之前,不僅僅要了解自己,瞭解對方,還要理解彼此的缺點,雙方能不能接受和包容彼此的缺點,以後能不能共同成長,在一起能不能成為朋友。都是要考慮清楚的。
除了性格,還有很重要的因素是觀念,兩個人的觀念是否相似,觀念裡包括金錢觀、世界觀、對小孩教育的觀念等等。
性格互補,性格可以磨合,觀念一致其實夫妻兩是可以好好走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