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要根據經營型別、經營場所等情況決定是否需要辦理消防手續。
1、個體工商戶概念:
個體工商戶,是指有經營能力並依照《個體工商戶條例》的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公民。
《個體工商戶條例》第2條第1款規定:“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
2、辦理消防安全許可證的範圍:
(一)影劇院、錄影廳、禮堂等演出放映場所;
(二)具有文化娛樂功能的夜總會、音樂茶座和餐飲場所酒吧;
(三)舞廳、卡拉 ok 廳等、歌舞娛樂場所;
(四)洗浴中心場所;
(五)室內遊藝、遊樂場所;
(六)其他公共娛樂場所。
擴充套件資料:
凡符合國家有關規範,資料齊全,手續完備的場所,申辦消防安全許可證時,建築面積 2000 平方米 (不含 2000 平方米 )以下的三日內辦理完畢,建築面積 2000 平方米 以上的五日內辦理完畢。
範圍
一、辦理消防安全許可證的範圍
審批範圍及簽發
(一)建築面積 2000 平方米 (不含有 2000 平方米 )以下的公共娛樂場所,由當地消防科(大隊)負責稽核發放消防安全許可證。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除外。
(二)建築面積超過 2000 平方米 以上的,由支隊負責稽核發放消防安全許可證。
申辦材料:
(一)應填寫文化娛樂場所消防安全審批表;
(二)凡新建場所要出示《建築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三)疏散指示標誌和火災事故照明燈等消防產品應出示該產品消防合格證;
(四)可燃裝修進行阻燃處理時要出示檢驗報告及消防產品合格證;
(五)具有建築消防設施的場所出示檢測合格的《建築消防設施檢測報告》;
(六)洗浴場所應出示鍋爐產品檢驗合格證;
(七)歌舞娛樂場所容納的消費者不得超過核定人數。
參考資料:
個體工商戶要根據經營型別、經營場所等情況決定是否需要辦理消防手續。
1、個體工商戶概念:
個體工商戶,是指有經營能力並依照《個體工商戶條例》的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公民。
《個體工商戶條例》第2條第1款規定:“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
2、辦理消防安全許可證的範圍:
(一)影劇院、錄影廳、禮堂等演出放映場所;
(二)具有文化娛樂功能的夜總會、音樂茶座和餐飲場所酒吧;
(三)舞廳、卡拉 ok 廳等、歌舞娛樂場所;
(四)洗浴中心場所;
(五)室內遊藝、遊樂場所;
(六)其他公共娛樂場所。
擴充套件資料:
凡符合國家有關規範,資料齊全,手續完備的場所,申辦消防安全許可證時,建築面積 2000 平方米 (不含 2000 平方米 )以下的三日內辦理完畢,建築面積 2000 平方米 以上的五日內辦理完畢。
範圍
一、辦理消防安全許可證的範圍
(一)影劇院、錄影廳、禮堂等演出放映場所;
(二)具有文化娛樂功能的夜總會、音樂茶座和餐飲場所酒吧;
(三)舞廳、卡拉 ok 廳等、歌舞娛樂場所;
(四)洗浴中心場所;
(五)室內遊藝、遊樂場所;
(六)其他公共娛樂場所。
審批範圍及簽發
(一)建築面積 2000 平方米 (不含有 2000 平方米 )以下的公共娛樂場所,由當地消防科(大隊)負責稽核發放消防安全許可證。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除外。
(二)建築面積超過 2000 平方米 以上的,由支隊負責稽核發放消防安全許可證。
申辦材料:
(一)應填寫文化娛樂場所消防安全審批表;
(二)凡新建場所要出示《建築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三)疏散指示標誌和火災事故照明燈等消防產品應出示該產品消防合格證;
(四)可燃裝修進行阻燃處理時要出示檢驗報告及消防產品合格證;
(五)具有建築消防設施的場所出示檢測合格的《建築消防設施檢測報告》;
(六)洗浴場所應出示鍋爐產品檢驗合格證;
(七)歌舞娛樂場所容納的消費者不得超過核定人數。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