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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風夜火燭

    近一個月來,南寧市的,一個小區發生一件奇怪的事,有一戶居民樓下陽臺掛出了幾個詭異的布娃娃,布娃娃身上還塗著紅色的顏料,上面還寫著樓上一位女士的名字。

    這位女士看到以後,非常的不滿,她曾經半年住院沒回家,回家以後看到樓下的業主在陽臺上,掛了好幾個這種恐怖的布娃娃,布娃娃全寫著她和家人的名字,她感雲非常的氣憤,已經嚴重影響她家的正常生活,根本沒有辦法安心休息,孩子的學習也受到影響。

    樓上的女士曾經報案,派出所上門勸導,但是樓下的住戶仍然不肯摘下布娃娃 ,為此樓上的女士不得不搬出自家的房子,在外面租房住,可是她搬走以後,樓下的住戶,仍然沒有把那些布娃娃取下來。

    在5月4號的這位女士時候,對方把三個布娃娃繼續放在陽臺上,樓上很清楚的可以看到,樓上這位女士氣憤的說:“太歹毒了”。

    根據樓上這位女士介紹,這些布娃娃的圖片有的都被轉發到小區業主群裡,後擴散到網上,對她的生活造成嚴重影響,旁人看他的目光也是異樣的。

    到底是怎麼回事呢?原來樓上這位女士和樓下業主發生矛盾己久。

    2017年的時候,樓下的業主在房子後面後邊坡上搭了一個樓梯,方便爬到擋土牆上種菜 ,引起樓上女士的不滿,她把情況反映給物業,物業和城管部門來檢視,認定樓梯屬於違章搭建,並要求業主拆除,兩家因此產生極其矛盾。

    對此樓上的女士說,自己屬於患病康復期,生活環境對她的健康造成直接影響。

    律師表示,如果樓上的女士認為,掛木偶布娃娃的行為對自己生理和心理造成影響,甚至對她的名譽權造成侵害,可以透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可以要求對方道歉以及給予精神,損害賠償。

    這要怎麼說呢?不講理的人只有跟他講法了,有些網友說,以其人之道還其人之身,在樓下掛照妖鏡,如果那樣會造成更大的矛盾,最好雙方協商,不能解決,還是透過法律吧。

    遠親不如近鄰,搞好鄰里關係是非常重要的,樓下這位人士做的確實有些過分,布娃娃可以隨便掛,但是不能寫人家的名字,寫了就侵犯別人的隱私權。

    樓上也有欠妥當的地方,什麼事情都可以好商量 ,動不動就告訴小區或者報警 ,反而引起矛盾激化,矛盾解決起來更難,冤家易解不易結,遠親不如近鄰,雙方以和為貴,千金難買好鄰居。

    好好商量解決問題,如果商量不行,只有透過法律途徑,解決雙方的矛盾和爭端,處理好鄰里關係,也是一項藝術,鄰里關係不好,不但自己煩惱,雙方產生矛盾,更有可能加深誤解,使雙方的誤會加深,甚至激化矛盾,這對雙方都沒有任何好處。

  • 2 # 實現一個曉目標

    其實不難處理。既然她這麼迷信這玩意兒。自己家也掛幾個,也寫上她全家的名字。大家對著咒吧。對付這類惡人,用不著太客氣。

  • 3 # 哈尼德德

    對於這樣自私自利、內心惡毒的人,根本沒有道理可講的,你只有比她更硬,她才可能怕你。

    我給你出幾個點子:

    1、既然物業管不了,派出所解決不了,那她掛你也掛,不但要掛,還要掛大號的,至少大兩倍的,時間長了我就不信一棟樓的其他鄰居沒有意見,物業還能不採取措施?再說鬧這樣對小區影響不好,也會影響房子的出租、出售。

    2、你既然住在樓上,你還有主動權,那就是噪音,大晚上、週末弄點噪音出來不難吧?樓下又不是聾子,長期下去能不找你說話?

    3、找媒體、網路上使勁曝光,要相信網友的力量,這樣的人誰會喜歡?她家如果不怕網路暴力的話那就試試吧,我就不相信曝光以後他們的親戚、朋友、同事、孩子同學,不會對他們另眼相看?如果這都不怕,那就真的是厚顏無恥了!

    遊離在法律邊緣的人和事,利用法律漏洞鑽空子的,是最可惡的!所以社會還存在很多的不和諧,法律在很多方面還是需要不斷去完善的。

  • 4 # 首倉

    這種作法已經違法,侮辱人格,侵犯公民姓名權,報警後警察應該以法辦案,不能瞎和稀泥。如果違法者一意孤行可以行政拘留。

  • 5 # 春風解語

    鄰居有矛盾,在樓下掛奇怪的布偶,並且寫上樓上住戶的名字。寫著名字的布偶讓人不禁浮想聯翩,於是樓下的住戶,只好搬出去租房住。

    以為搬出去住,就可以化解矛盾,沒想到此事並沒有消停,樓下的住戶依然把布偶掛在窗前,樓上的女士回來照舊能看到那幾個怪異的布娃娃。

    事情的起因,是違章建築

    鄰里的矛盾,多半是一些雞毛蒜皮的事情,起因並不複雜。

    原來樓下的為了方便種菜,就搭建了一個違章樓梯,於是樓上的就向物業反映了這件事情,物業與城管一致認為樓下的,確實違規了,就讓她拆除了建築,就這樣,矛盾產生了。

    樓下想不到更好的辦法報復樓上,於是就弄了一個恐怖布娃娃,用紅筆寫上樓上一家的名字,至於會不會日夜詛咒就不知道了。

    樓上的女士說,這已經影響了自己正常的生活,孩子學習下降,自己也出於憂鬱的狀態。

    法律有時候制裁不了道德,但是既然是道德的事,可以用社會輿論去壓制

    當然有些事,報警也解決不了的,比如她掛個洋娃娃,寫個字,確實也沒有影響到什麼,甚至連犯罪都算不上,但是你卻能感受到她的惡意。

    有句話說得好,寧可得罪君子,也不要得罪小人。因為小人不會按照常理出牌,最後受傷害的還是自己。

    永遠不要忽略輿論與網路這麼一個媒介,這是傳播很快的途徑,如果大多數支援,輿論的壓力也會給自己帶來幫助。

  • 6 # 董江波

    將布娃娃寫上鄰居的名字掛在陽臺上,進行布偶小人吊死詛咒這種行為,雖然在工作生活中不常見,但另外一種行為:舉報造謠生事兒,在生活和工作中,比比皆是。

    第一,工作和生活中,有普遍的約定俗成。比如,這個布娃娃案例中的樓下鄰居,就是為了貪圖自己便利,私搭梯子,置鄰居安全於不顧。而且,竟然利用公共區域,種菜,這真正是讓人無語了。

    可是,將他的這種不妥行為,糾正後,他不僅不收斂,還變本加厲,竟然開始詛咒樓上鄰居。

    實際工作和生活中,就有不少這樣的人,尤其是同事,同事求你辦一個什麼事兒,或者聽說你一個事情後,大加渲染,到處傳播。這種行為,比比皆是,有的同事,能捕風捉影說你一年,然後,謠言全部打臉後,還能腆著臉過來求你辦事。

    第二,在這種舉報造謠生事兒的小人眼中,只有利益,沒有別的。很多人會說,哎呀,浪子回頭金不換,這個真的是騙人的,浪子,真不會回頭。

    那些犯過罪的,抵毀造謠,甚至毀過你事兒的人,不繼續作惡,那是因為作惡的成本太高,高到他承受不起了,所以,就暫時恢復正常了。

    一旦,他認為,作惡成本,他承受得起,他隨時可能繼續作惡。

    因此,儘量遠離那些犯過罪的,抵毀造謠,甚至毀過你事兒的人,因為,他們都有點兒高危啊。

  • 7 # 知識廚子

    真的沒有必要這樣

    針對題主說的將布娃娃寫上鄰居的名字掛在陽臺上,導致鄰居只能外出租房,大家怎麼看?的問題,這個做法他忘了可能會反噬他自己。

    多換位思考

    透過問題的描述,起因是因為樓下違章建築引起的,樓上投訴後,導致樓下的違章被拆除。所以兩家就積下恩怨,這就是都從自己角度考慮,所以才會有積怨。如果雙方都能站在對方角度考慮,可能這事不至於走到今天這樣的地步。主要是可能雙方缺少真誠溝通和換位思考的能力,所以硬是讓他們把本來可以化解的矛盾,激發成現在這樣。至於怎麼勸,還得看社群物業的能力了,我們幫不上忙。

    就怕自己被反噬

    其實掛布娃娃寫名字這個做法,我不知道他是找人看過,還是自悟的。不管如何,這樣做是不對的。先不說這樣做的效果如何,就說這樣做其實是在變相的消費自己福報。就像他們家目前積攢的德行,會因為他這樣的做法,會逐漸消耗殆盡的。如果消耗完了,那麼可能不但對別人沒有什麼影響,反倒會給自己和後代帶來麻煩。很多人都為自己一時的爽,忘了很多事情的因果關係,如果做得過分,最後都可能是傷害自己的。

    最後總結:

    冤家宜解不宜結,鄰里之間大家多換位思考,很多問題都不是問題了。大家都在一個樓裡,低頭不見抬頭見的,真的沒有必要鬧得這樣僵。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樓裡的人們,就沒有了在農村那種全村其樂融融的感覺,大家都在自己的水泥圍城中過著自己的圍城生活,不交流、不溝通。不知道這樣的情況何時能夠改變或者打破。

  • 8 # 小飛俠2728

    我碰過這種情形,惡小人的鬼把戲,因為兩家飯店拌點口角,那人編個稻草人當成了我,請來當地的大仙們跳大神,意為把我送上西天去,我也是個不省油的燈,跟對方大戰一場,我說:人在作,天在看,暗室虧心,神目如電,自家枝無葉,你莫怨太陽偏心。留點陰德當路行。

  • 9 # 流丹閣主

    有句話叫:我喜歡看你恨我又幹不掉我的樣子!至於掛布娃娃防小人,我認為你最好的做法就是淡然處之,心裡無私天地寬,他想整你,你就要無視他,然後比他還要活得好,讓他自己去糾結,去折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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