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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彌僧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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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子與魚孰樂
不適合埋藏吧,埋的越深,代表愛的越深,越難忘記……選擇用時間來慢慢淡化吧,沒有時間磨滅不了的東西,包括感情,包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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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姚華興
忘不掉的人,要分什麼樣的人,如親人、老伴、恩人,要永遠忘不掉,深深記在心裡、刻在腦裡,深深埋䒙,埋得越深越好;如果是以前的仇人、情人、第三者趕快忘掉、忘得一乾二淨、拋到九霄雲外,應該徹底遺忘、永遠遺忘。因他腐蝕我們的心靈、靈魂。謝謝你的邀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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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天高雲淡951120
喜歡一個人,它更像一個人內心深處的秘密,不能說,不可說,不敢說,就那麼遙遠的戀著,深深的藏在心底,藏的時間久了就成了掩埋在時光裡的秘密。
曾經,年輕的我們都會將大把的時間與精力投入到自己深愛的那個人身上。到最後,你和他之間故事最後只變成了故事。愛越深,付出越多,越難相忘。
他的每一次動態釋出、每一次簽名更改、每一次失落、每一次歡喜,你都不想錯過。可是,你無從安慰,無從參與,只是默默翻看著他的動態,失落著他的失落,歡喜著他的歡喜。是有多久了,你的情緒總是輕易就被他牽絆,被他左右。你越陷越深,他毫不知情;你望穿秋水,他不動聲色。
忘掉一個人太難了,我們也明知道忘掉一個人是不可能的,傷疤是不能揭的,別人戳一下也會疼。所以,我們應該把這份傷痛埋藏起來,不要展示給別人看,讓時間慢慢將它淡化,把這個忘不掉的人深深埋藏起來,久而久之,當時間消磨掉了你的深處記憶,你便會發現,如今,你忘不掉的那個人,現在回想起來,已經走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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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糊塗的糊塗蛋吶
問題有趣,蛋蛋來回答一下(題是好問題,蛋是不是好蛋就隨諸位看官評說了)。言論開放,蛋說無妨,先來看看兩者的做法差別:
埋葬是挖個坑,埋點土,刻上張三或王五,墳前跳段廣場舞,立個牌子人作古。擺上果脯,焚香祭爐,撒上一杯菊花酒。一拜生前,燒點紙錢;二拜過往,相識一場;三拜,拜拜了您內……
遺忘是打個包,裝個袋,不管內衣或皮帶,扔到角落伴塵埃,賣到愛情雜貨鋪,感情財產全過戶。愛也好,恨也好,關上心房忘煩擾。忘憂草,忘了就好,往事知多少……
但是,問題來了。一旦埋了,拜靈位那叫祭祀,找墓穴可就算考古,再往下就是盜墓。陰陽相隔,詐屍,幽靈可就不好玩了……
一旦典當,贖不贖得回,就不好說了。就算物歸原主,有沒有被別人把玩過,也不得而知了。是不是贗品,去偽存真可不容易……
當然了,埋葬也好,遺忘也好,都是為了放下。在棺材裡也好,在點當鋪也好,都要封存的,都是忘不掉的選擇。忍痛割愛免不了,痛也得做出選擇。
其實,無論選什麼,都會有人說愚蠢。人這一輩子,總得堅持點別人覺得愚蠢,但你自己認為對的事。畢竟傷口在自己身上,還得自己長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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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彈指朝夕
如果真的忘不掉一個人,而又無法得到,還是選擇遺忘吧!
如果時間不能令你忘卻那些不該記住的人,那麼我們逝去的歲月又有何意義?如果時間不能治療內心的創傷,那麼心又將去到哪裡?
一位垂釣老人,每天碩果累累,而同在一個魚塘釣魚的幾個年輕人則收穫可憐。
年輕人感慨道:到底是老手,經驗豐富。
老人卻自己根本就沒釣過魚,只幾天才學會的,水平遠遠不如年輕人。年輕人不解
老人解釋道:“我只是在走前,把剩下的魚餌都撒在了每日垂釣的地方,那樣魚兒不僅會經常光顧,還會帶上夥伴們。這些魚兒貪戀美食,就會出現在我垂釣的位置,因此上鉤的自然更多”
利益和感情是一樣的,有利可圖之地就像萬丈懸崖,一不留心,某些利益就會將我們推下去;過往的記憶因為甜蜜而誘人想起,可它也常常讓人沉迷,痛苦。
所以,勿輕易去,更勿迷戀。已經過去的,都已經沒你想象的那麼重要了。
曾經以為很多東西會一輩子記得,慢慢才瞭解,其實沒有什麼不能忘記。
也許有一天,你一不小心翻到了自己寫的日記,上面確定地寫著:“今天是我永遠也不會忘記的一天”。看的時候你就拼命回想,到底是一件什麼事情讓你當時寫下如此字句?
可是搜腸刮肚,卻始終沒有印象。日記中的那個人或許還可隱約記得,但無論如何都想不起來我們那次發生了什麼?
曾以為自己永遠也不會忘記一些人,但是時光過去,再想起來時,早已沒了當初的感慨,不過是心裡某段平常的邂逅,來去都那麼輕快而平淡。
曾以為自己永遠都會記得一些事情,當物是人非,記憶早已變得模糊不清,只偶爾在某個似曾相識的瞬間,再憶起從前的種種,卻始終是再也與自己無關的風月。
那回蕩在耳邊的軟軟的細語,那初次相識純淨的笑臉,那街頭邂逅暖暖的驚喜....曾以為不會忘記,卻為何只是在某個細雨綿綿的日子才能將它依稀記起?
時間真是個神奇的魔法師,打個噴嚏就綠了青山,翠了山水,跳圓舞曲就紅了花,熟了瓜;吻一下就羞紅了臉,亮了眼;揮揮手就回了家,入了眠.....
丟開無謂的孤獨,落寞,感傷,割捨浮起的彷徨,無助,悲愴,大步走,想前往。
沒有什麼不能遺忘,在歲月的道路上,我不再做頻頻的迴音,只把那一刻的憂傷在時光的角落裡珍藏。
任何事情,拿起來都是容易的,可放下才是一種真正的成長。
愛的時候,承諾很容易說出口,生死相許乃至至死不渝,都是那麼地容易達到。可有一天忽然不愛了,才發現,原來僅僅所謂的廝守都是那麼難以完成。
愛時,和她相處的每一個瞬間,都恨不得時光可以無限延長,甚至永遠定格,可是不愛的時候,才發覺每一秒的相處都很難熬,還驚詫從前的的自己怎麼會那麼糊塗。
愛的時候,她的嘮叨是細心,她的淘氣是可愛,她的野蠻是時尚,她的脾氣是個性;可不再愛她的時候,一切成了缺點。這樣的人,又怎麼可能和她相守一生呢?
生命這麼大,生命這麼短,能遇見真的需要緣分,可是,能記得就需要修為了。
其實,在愛裡的人們都沒有錯,分手後也不要再去計較誰是誰非,只不過是愛情的手將人矇蔽了而已,所以,不要輕易相信沒有了誰就活不下去,也不要輕易覺得什麼人或事你會永遠記得。
若干年後,就會發現,生命中沒有什麼不可以忘記。即使你刻意去記得或是不去忘記,時間會慢慢幫你洗去有關的記憶,而這種力量看似無形,卻在日積月累的潛移默化之間,產生強大的力量。
也許只有到達生命的終點,我們才會知道,此生此世,到底有什麼是真正銘記於心的,而那時的我們,都會有一種釋然的心情吧。
來時繁花似錦,去時落葉滿目,與其在春去秋來中傷感,在物是人非中緬懷,不如燙一壺老酒,將往事隨著烈酒掩埋心底,將往事隨風飄散。
人浮於世,就該這樣:放手得不到的,遺忘不美好的,做好現在的,爭取未來的。沒有什麼是不變的,我們要做的就是擁有一顆釋然,坦蕩的心,接受昨天,做好今天,贏得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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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忘不掉的人又怎麼能遺忘的了?所以還是去埋藏吧,其實不管怎樣,你的世界裡已經留下了他的烙印,無法抹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