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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哨兵ZH

    “航母的天敵永遠是另一艘航母",從這句話可以看出,想要對付一個航母打擊群,最有效的方法應該就是也用航母打擊群來應付。但是前提就是這兩個航母編隊的實力不能差距太大,不然的話別說對付對方航母了,能保持不被團滅就燒高香了!但是除了航以外,還有對付航母的利器麼?

    有,那就是潛艇。潛艇一直都被稱為水下幽靈,自從潛艇出現以來,對水面艦艇的威脅就一直都不小!理論上來講,使用潛艇對付航母也是一個很好的選擇,畢竟,從水下發射的武器總感覺防不勝防。比如二戰中德國就是使用過潛艇“狼群”戰術擊沉過不少盟軍的水面艦艇;在上世紀80年代的馬島戰爭中,阿根廷的“貝爾格拉諾將軍”號巡洋艦也被英軍的“征服者”號潛艇擊沉;還有老毛子的“庫爾斯克號”潛艇(十幾年前以出事沉沒),就是以航母為打擊目標表的一艘巡航導彈核潛艇,號稱“航母終結者”。

    所以,用潛艇對付航母理論上講也是可以的,不過現代化航母編隊的反潛系統可是很嚴密的,都知道潛艇可以對付航母,所以航母編隊裡就也肯定有對付潛艇的東西,比如驅逐艦就具有反潛的作用,所以,潛艇對付航母的前提也是要看能不能突破對方的封鎖。除了潛艇以外,還有一種武器也是對付航母的利器,那就是彈道導彈!

    利用彈道導彈對付航母,最好的例子就是我們國家的DF21反艦彈道導彈(雖然還沒有實戰檢驗,但是模擬實驗做過不少),利用彈道導彈打擊航母就是明顯的不對稱作戰方式了,是創新也是無奈,要是我們也有幾十艘十萬噸級的核動力航母,哪裡還用得著這種不對稱作戰方式?彈道導彈打擊航母的優勢之一就是能在航母攻擊範圍之外發起打擊,就像航母對付戰列艦能在艦炮打擊範圍外使用戰機去攻擊一樣,打擊範圍遠的永遠欺負打擊範圍近的。不過想要保證彈道導彈對付航母的可靠性,就必須要有成體系的彈道導彈技術、衛星定位技術等!

  • 2 # 李錦山4

    那要看你如何理解航母的作用了,如果只是物理的讓一艘航空母艦沉默。那很多武器都能做到。但是航空母艦所起到的威懾作用,戰爭支點的作用可是其他什麼導彈魚雷之類的代替不了的。想要抵消航母戰鬥群的附加作用,確實只能用航母戰鬥群。

  • 3 # 鐵嶺鋒

    現代戰爭以航母對付航母是最好的武器,是十多年以前一種無可耐何的觀點,在沒有其它剋制航母更好手段的情況下,只能提出這種一命換一命的拚命觀點,也是西方那些的專家、軍事理論家對們傲慢的嘲諷。但現在,時移勢易的今天已有多種武器可以毫無懸念的打敗航母,完虐航母,摧毀航母了。

    一. 俄羅斯年初高調宣佈的米格31與匕首高超音速巡航導彈的組合,可在2000公里之外以10馬赫的高超聲速對航母發動貫頂式攻擊,由於該導彈超強的機動變軌效能高速貫頂攻擊模式,既讓其打擊威力大大增強又讓對手無以防禦而且還是核常兼備,即使用常規彈頭,兩枚命中就能把這條倒黴的航母拆成廢品!

    二. 其實俄羅斯還一種潛射版高超聲速反艦導彈——鋯石,它具備600公里射程,5/6馬赫速度,200公斤高爆戰鬥部的隱身反艦導彈,突防能力以現有手段很難攔截。假設一支航母戰鬥群遇上這條潛艇在六百公里外發動的襲擊,最先倒黴的肯定是航母,舷側著上兩三枚,它也得被拆得七零八落變廢物,其它護艦艇就都沉底吧。

    三. 咱家Df21D、Df26C兩型反艦彈道導彈,飛行行速度均達二十馬赫以上,21型射程2000公里以上,26型更達5000以上。彈頭均為機動變軌,貫頂攻擊模式,500一600公斤戰鬥部,並配有穿甲、破甲、高爆、電磁脈衝等多種攻擊模式。如果哪個航母編隊來對咱家發動挑戰進入它們火力覆蓋範圍,哪它就失去了生還的機會。

    四. 咱家最近的航母殺手又添新兵——Df17型高超聲速飛行器,速度6一7馬赫,射程1400公里,全程水漂式彈道巡航軌跡,無法對其實施攔截,命中精度極高。由於其載具體形較小,具備改進成潛射版可靠條件,使咱家未來的095攻擊型核潛艇發展成在世界任何海域,對敵航母發動千里之外的一擊必殺,而敵方對095卻無可耐何。

    所以在今天的兵器譜上,航母殺手兵器越來越多,越來越強,米帝佬那些曾經橫行天下無敵手的時代過去了,沒招了,這是時代發展的大勢所趨。

  • 4 # 星輝650

    對付航母,一個是錢,一個是油料,再有就是電磁脈衝彈,中子彈,溫壓彈,鹽爆彈,一個航母戰鬥群只要被瞄上,攔截都沒用。

    攔截而不啟爆是極難做到的。

    真假彈頭天女散花,

    超空泡魚雷,可飛機發射,可艦艇發射。航母根本防不住。

    用導彈超低空發射超空泡魚雷。護衛艦都別想攔住。

  • 5 # 邵永靈

    對付航母的辦法並非只有航母,反艦彈道導彈、遠端反艦巡航導彈、潛艇都是可以對付航母的,選擇哪種方式關鍵看你想達到什麼目的。

    如果用航母對付航母,目的肯定是爭奪制海權,即對區域性海域的控制,這是確保陸地(島嶼)安全或奪取某一陸地(島嶼)的先決條件。只有在爭奪制海權的情況下,一方才需要將對方的航母消滅或驅離,然後自己取而代之。二戰時期美國和日本在太平洋海域展開的航母大戰就是如此。如果現在某個國家想挑戰美國的海洋霸權地位,那就不僅要有能力消滅美國航母,而且還能夠有替代其控制的辦法。以目前的軍事技術看,控制海洋除了航母沒有其他更好的手段,只有航母才能做到集制海權與制空權於一身。

    如果用其他辦法,如反艦彈道導彈,遠端反艦巡航導彈以及潛艇對付航母,目的就不再是爭奪對某一海域的控制,而是將敵方航母驅趕至不能對己方構成威脅的海域,這是基於一種防禦的需求,但並無取而代之的意思。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無論是反艦導彈還是潛艇,都屬於敗事有餘而成事不足的一類,破壞能力固然可觀,但無法達成控制。一個國家,如果只有消極意義上的防禦目標,用它們對付航母是可以的,比如我只想讓敵方航母離中國海岸線遠一點,不能對中國土縱深構成威脅,或者我只想搞個偷襲,得手就得手了,不得手也無所謂。但是,如果你想趕跑或消滅敵人之後建立起自己的控制,那麼靠反艦導彈和潛艇是絕對不行的,它們既保證不了制海權,更不能獲得制空權,而沒有這兩樣,怎麼當海上霸主?所以,破壞與建設是兩個完全不一樣的概念,或者說當在野黨提反對意見容易,但在朝進行有效管理和統治就需要更復雜和精細的能力。

    總之,要想真的當海洋強國,就必須放棄走捷徑的想法。蘇聯前後發展了多種反艦導彈,包括射程500公里專門用來打航母的SS-N-19“花崗岩”遠端反艦巡航導彈,還有各種攻擊性核潛艇以及四不像的航母,但始終都無法撼動美國的海洋霸權地位,它能做到的,最多也就是不讓美國航母靠蘇聯太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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