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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帥氣的小浩浩

    小時候我們經常會聽到,“我在把路邊撿到一分錢,交到警察叔叔手裡邊......”,這首大家熟知的兒歌教育人要有拾金不昧的精神。古人將這種精神看做是一個人立身於世的基本品德。但是,隨著經濟時代的發展,人們對於拾金不昧的理解似乎已經不是與道德掛鉤而是與金錢相匹配。

    根據中國《物權法》第一百零九條【拾得遺失物返還】規定,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同時,根據第一百一十二條【拾金不昧】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拾得人侵佔遺失物的,無權請求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費用,也無權請求權利人按照承諾履行義務。

    所以,拾得他人財物應該返還,這是法律規定的其義務,如果聯絡不到失主應該將財物交給公安部門,公安部門知道權利人的應該及時通知,不知道的應該及時釋出公告,在此期間拾得人要妥善管理他人丟失的財產。

    拾金不昧的精神主要體現是誠實與正義,它遵循的價值選擇是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不非法佔有,即使暫時取得也是主動將其歸還。中國在立法過程中充分考慮拾金不昧的道德選擇與拾得人合法權益的保護。如果拾得人突破道德的底線,打著幫著別人的旗號宣示所謂主權,那麼法律的天平將會守住最後一道防線。

  • 2 # 廣州文案策劃

    老人撿到手機這個事,嚴格來說要分兩種情形:

    第一種

    遺失物

    所謂遺失物,指物主不記得財物的遺置時間和地點。

    遺失物丟失處理辦法

    按照民法通則第79條規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歸國家所有。接收單位應當對上繳的單位或者個人,給予表揚或者物質獎勵。拾得遺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飼養動物,應當歸還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費用由失主償還。

    第二種

    遺忘物

    指物主記得自己財物的遺置時間和地點。

    遺忘物丟失處理辦法

    按照刑法第270條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案中,丟失手機的女生,如果屬於是遺失物的那種情形,那麼,老人撿到手機,屬於不當得利。老人要求女生適當支付一點報酬也是可行的。只是這老人有點獅子大開口,要的有點太多。如果要是像他最後所說的只要一盒煙錢的話,那是完全可以的。

    如果屬於女生的遺忘物,女生記得丟手機的時間地點,返回尋找時手機已經被老人撿到手,此時老人就應當負有把手機歸還女生的法定義務,而不能提出任何報酬要求。否則就是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或者刑法,構成侵佔行為。

    綜合全案情節,筆者認為老人可能主要還是屬於撿到了遺失物。老人適當地要求女生給一點報酬是可行的,但不應該索要太多。

  • 3 # 蘇北修哥

    撿到別人家的東西,還給失主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但是又有多少人能做的到呢!失主的東西失而復得應該是非常高興的!適當給撿到東西的人一點好處也是情理之中的!一能表現出你的感恩之心!二能讓歸還者感到一些回報!他內心也會舒服一些!人家也有事做!如果你不給人家一些回報,情理上說不過去!換個角度你是一名知性感恩的人!撿東西的人就是那種“普通人”!!!大家相互理解!世間還是美好的!

  • 4 # 黑暗科技世界

    首先老人的做法和失主的年輕人都做得不夠好。

    根據《民法》和《物權法》相關規定,拾得遺失物後,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失主領取遺失物,但失主在領取失物時,可向拾得人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不過拾得人不能以此當作歸還條件。而且,報酬費用的標準由遺失物品的價值和拾得人保管遺失物所產生的費用等來定。根據《刑法》二百七十條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此前我也曾丟失過東西,一天早上下著大雨在上班途中不慎將錢包丟失了,後來撿到錢包的人聯絡到了我,隨即買了一包煙趕過去,核對了錢包裡面的物品後那人將錢包歸還給我,而我將一包煙送給他作為感謝。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難免會遇到丟失物品的情況,怎樣最大化的挽回損失呢,那就是平常將一個留有手機號碼的小紙條塞在錢包或者手機殼中。

    這樣一旦有人撿到之後就能透過留下的電話找到我們,而我們為了感謝拾金不昧的陌生人也需要適當的給出一些補償。

    因為別人花費了時間在替我們保管丟失的東西,他們為此耽誤了自己的事情,一個適當的補償能夠帶給他們溫暖。

    如果一毛不拔的話,那別人心裡總感覺不是滋味,長此以往誰還會做一個拾金不昧的“雷鋒”呢?

    如果是你丟了手機,別人撿到了你會怎麼做?

  • 5 # 南山法律人

    老人撿到手機責怪當代年輕人不給好處費缺少教育,法律上雖然沒有明確規定撿到東西要及時歸還,但是“拾金不昧”的故事我們在幼兒園的時候就已經聽過了。老人撿到年輕人的手機及時還給了年輕人,是非常值得讚揚的事情,年輕人其實也可以適當的給一些好處費,但是不給的話,也並沒有違反法律。反過來,如果老人非要向年輕人索要好處費的話,老人可能涉嫌犯罪。

    侵佔罪

    如果老人向年輕人索要好處費,遭到年輕人拒絕後,老人索性不還手機了,這個時候老人可能構成侵佔罪。我們來看看《刑法》是怎麼規定的。

    中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如果年輕人的手機十分貴重,達到了侵佔罪的立案數額(司法解釋規定的是1萬元,部分地區是5000元),老人拒不交還手機的話就可能涉嫌侵佔罪。

    敲詐勒索罪

    如果老人向年輕人討要數額過高的好處費,並且威脅年輕人說不給好處費就不還手機的話,那麼老人可能就構成敲詐勒索罪。

    中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是否構成敲詐勒索罪,要看老人索要的“好處費”的數額。如果老人覺得手上的手機對丟手機的年輕人很重要,直接“獅子大開口”,向年輕人索要鉅額好處費,一旦達到敲詐勒索的立案數額,那麼老人就構成敲詐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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