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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楚人一丁

    謝陳晨230~邀答!

    問:工傷認定了,還需要多少時間才能搞工傷鑑定?

    這個國家一定有具體的規定,您可以到勞動仲裁部門具體諮詢一下,我認為,您已經被確定為工傷,一般來說,透過住院治療出院後,就可提出工傷鑑定申請了,具體的認定時間,勞動仲裁部門的解釋權最具權威。

    現在進行鑑定,您不要把資料弄丟了,另外要注意一個時效問題,自己若確實對這些門路不熟悉,必要時,可請律師幫助維權。

  • 2 # 臨淵羨魚看光景

    不請自來

    問:工傷認定了,還需要多少時間才能搞工傷鑑定?

    對工傷事故的處理,國家新修訂的《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2011年11月1日行施)有具體的規定,法規明確規定了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必須堅持“四不放過”原則。規定了事故劃分等級。提出了事故調查報告的時限和事故報告的內容。原則上,事故調查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60日內提交事故調查報告;特殊情況下,提交事故調查報告的期限,經批准可以延長,但延長期限最長不能超過60日。一般事故調查報告提交之日起15日內作出批覆,特別重大事故30日內作出批覆,特殊情況下,批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30日。

    2004年實施的《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申請工傷認定,期限為30天,10個工作內作出受理或不受理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已經被確定為工傷,透過住院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或停工留薪期滿,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同時提供工傷認定書、職工工傷醫療有關資料(如:住院證明、醫療診斷書及住院醫療費用明細影印件但必須有醫院公章)。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自受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申請鑑定單位或個人對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在收到鑑定結論之日15日內,向省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

    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1年後,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需要注意的是必須遵守法規規定的時間期限,不能過期。

    以上是自己從事安全管理這麼多年所掌握的法規與為單位職工辦理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的經驗,期盼能夠為您提供幫助。

  • 3 # 天笑講職場

    社保保險裡面的工傷保險是對職工生命安全的一種保障,但是職工發生工傷了,工傷保險基金具體是怎麼賠付的呢?

    工作中出現了事故怎麼辦?

    首先應當先去做工傷認定。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以下幾點會被認定為工傷。

    1、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工傷是由誰去認定呢?

    在職工受傷後,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之日起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如果單位未按規定時間提出工傷認定,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自事故傷害起1年內也是可以去認定的。

    認定下來屬於工傷後職工持工傷證和社保卡去工傷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可以享受工傷保險的報銷。

    當然,前提是單位正常給你繳納工傷保險呦。

    如果單位沒有按規定繳納工傷保險,所發生的費用都應當由單位承擔。

    在認定工傷完畢後,需要確定治療工傷的期限,專業術語叫停工留薪期。

    在此期間單位要按照原工資福利待遇發放,是對工傷職工在治療工傷期間的一個保障。

    等到停工留薪期滿了以後,受傷職工應當要去做勞動能力的鑑定了。

    因為評定了傷殘等級後,工傷保險基金才會支付相應的待遇

    而對於工傷認定等級,分為1-10級,最重的是1級,最輕的是10級。我們來看一下不同等級的賠償方式。

    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和一次性醫療補助用於工傷職工的後續治療。1-4級的工傷職工應當退出工作崗位,保留勞動關係,按月領取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傷殘津貼直到退休。

    5-10級的工傷職工發不低於6-12個月的本人工資作為傷殘補助金待遇,本人工資是根據繳納工傷保險的基數去確定的。

    鑑定5-10級的職工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還要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為的是工傷職工再次找到工作前能有更好的保障,具體標準按當地政府規定執行。

  • 4 # 查悅社保APP

    至少要等傷情基本穩定了再去做鑑定,甚至康復後去都可以。只要工傷認定成功了,後期的跑不了的,不用著急。

    工傷賠償分為三步驟,工傷認定、工傷鑑定、賠償。

    第一步,要由勞動局確定所受的傷害是工傷,這裡要注意,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殘或者自殺是不能認定為工傷的。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法定情形有七種: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視同工傷的情形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第二步,工傷鑑定,就是我們俗稱的“勞鑑”,醫院給出的鑑定結果將決定賠償的種類以及數額。

    第三部,也就是我們要講的重點,工傷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首先醫療費是肯定報銷的,還有住院伙食補助費。外地就醫的交通費、食宿費。

    根據需要還可以有康復治療費、輔助器具費、生活護理費等。

    其次,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是不變的。

    根據傷殘等級,最高會有24個月本人工資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不能安排工作的享受傷殘津貼。

    最後,因工死亡會獲得相當於6個月平均工資的喪葬補助金和標準為48~6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需要供養親屬會按月獲得撫卹金

    以上就是工傷待遇的全部內容,基本涵蓋了受工傷的人所需要的各項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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