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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決賽加時最後一刻,勇士利文斯頓在球隊領先8分的情況下,選擇繼續投籃。隨後兩隊發生衝突,應不應該投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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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紫醉金迷

    理論上來講,勇士領先騎士近10分,在最後還剩不到10秒鐘的情況下是可以不投籃的。而且看騎士球員的表現,他們也沒有想要來防守的意思了。

    但是在對方都選擇投降了的時候,領先的那一方還要投籃的話,這就是不友好的行為了。輸球可以接受,但是輸球了之後還要被嘲諷了,那就是太沒有禮貌了。只能說利文斯頓這個球處理得不好。

    利文斯頓大可以不用出手,就等24秒走完就好了,就算是賠上一次失誤也沒有關係吧,剩下2秒鐘的時間,騎士又怎麼能夠追回近10分的分差呢?而利文斯頓最後一次出手,就直接導致了雙方的矛盾升級,TT上來防守,動作有點大,被直接驅逐!

    同時,在驅逐的過程中還被格林又嘲諷了一下,TT就更加惱火了,矛盾在升級。可想而知,利文斯頓這次出手帶來了好多影響。後面如果回到騎士的主場,相信克利夫蘭的球迷一定會噓格林和利文斯頓的,這是肯定的。

    但是這樣冤冤相報何時了呢?這不是籃球比賽該有的樣子,就算這是總決賽,對抗很激烈,球員很重視,很在意比賽的結果,但也不應該在這種情況下,做出這種事兒。

    雖然TT做得有些不對,但是我個人能夠理解他的做法,這次,我站在TT這邊。

  • 2 # 以抱制抱一抱還一抱

    我覺得這個投籃沒有問題,看過比賽的都知道勇士本來是在耗時間,但jr和另外一名騎士,球員突然過來包夾,這是杜蘭特才把球分給空位的利文斯頓,接著就投籃了,所以說這是騎士球員自找的!

  • 3 # 薛恩琪

    利文斯頓投籃是因為勇士進攻24秒後,騎士還有2到3秒,所以利文斯頓投籃是因為不想記錄上加一條失誤,因為24秒不投籃就算失誤了。

  • 4 # 小小書童囂張囂張

    雖然NBA.有這個不成名的規矩,但是比賽沒到最後,就可以投籃,利文斯頓這球沒毛病,本賽季勇士隊的新秀喬丹貝爾,在一場勇士大比分領先的最後時刻,來了一個漂亮的打板扣籃,最後惹起了對方球員的不滿,險起衝突,但是,勇士隊球員給予支援,就連現役第一人詹姆斯也給予了支援,認為沒到最後就可以投籃。

    但是這並不是最後兩隊衝突的主要原因,而是,裁判!!! 裁判!!! 裁判!!!。利文斯頓跳投,TT還不願意放棄,上去幹擾利文斯頓,慢鏡頭回放,TT與利文斯頓沒有身體接觸,而且TT明顯不是沖人去的,只是胳膊與利文斯頓撞了一下,最多算一個投籃犯規,但是裁判既然直接驅除,當時詹姆斯愣住了!騎士替補席愣住了!騎士管理層愣住了!就連往回走的利文斯頓也是一臉矇蔽的瞅向裁判,去撿球回來的TT更是一臉蒙b的抱著球去找裁判,而這時勇士隊的格林過來鼓掌並噴些垃圾話才導致後面的衝突

    怎麼說呢騎士隊現在太善良了,沒有個能站出來的狠人,曾經桀驁不馴的jr有可能是年紀大了也有可能是被詹姆斯感染了,沒有狠性了,帕金斯在替補席穿個西裝也沒辦法上場,就剩個TT卻也不願意主動找事,不知道詹姆斯會不會想起傑弗森,小莫,鳥人,哈斯勒姆。

  • 5 # 清風四溢秋聽雨

    我看了這場比賽,騎士很可惜,本來可以靠罰球絕殺的,錯失了。。勇士最後一攻全場還有27秒走完24秒勇士進攻時間,全場還剩3秒。所以勇士肯定得攻,不攻那就是全隊一次失誤,哪裡有給自己刷失誤的。。如果勇士最後一攻是不到24秒,那基本不會再攻了!

  • 6 # V視角看球
    畢竟總決賽,裁判吹哨前,沒有到手的勝利,就不算勝利。

    首先,克利夫蘭騎士隊沒有換下主力球員,證明他們對於比賽還有要求,還有想法,在這種情況下,利文斯頓認為比分很有可能透過犯規戰術被拿回來,當時領先分數只有8分,而麥蒂35秒13分的情況也是一個血淋淋的例子,所以利文斯頓的進攻,從主觀上並沒有不尊重對手。

    其次,利文斯頓拿球時,騎士隊確實還有上搶的動作,投籃時,也確實有封蓋,所以說這本身也不是繳械投降的表現。相反,比賽沒有結束,利文斯頓如果拿球不進攻而是戲耍騎士球員,這才是最大的不尊重對手。

    這是總決賽的舞臺,總冠軍的爭奪異常慘烈,誰都不會因為一點點小的不嚴謹而斷送了勝利,況且這還是金州勇士的第一個主場。2016年總決賽的慘痛經歷相信他們不會忘記,所以,利文斯頓認為只要比賽沒有結束,就不能放棄攻擊,要杜絕一切輸球的可能性,這對於一個職業球員在一個大場面下做出的判斷,沒有任何問題!

    綜上所述:利文斯頓最後一球投的沒毛病!

    後記:

    利文斯頓最後一球投的沒問題,但不代表格林最後的挑釁是合理的。TT在領到二級惡意犯規後,本身情緒激動,格林最後時刻惡語相向,嘲諷對手,雖然讓TT難堪收場,但是格林本身的行為也並沒有得到大家的尊重,大家只會認為他是一個落井下石的惡漢罷了。

    強硬歸強硬,但是出言挑釁和侮辱對手,這並不是職業體育所應該體現的。

    愛籃球,沒理由;青山不改,綠水長流。

  • 7 # BLAH

    比賽有規則,做事講人情!投籃是比賽,不投籃就是“收心”了!顯然這比賽收不了心,激烈的場面太多,導致太多負面情緒出現,利文這一球也就成了騎士某些隊員的出氣口了!

    無關輸贏的最後一攻都是“雷”

    總決賽G1這一球是加時賽最後時刻無關勝負的一回合進攻,而且,NBA賽場上在這種時刻本來就很敏感,普遍認為是不應該投籃的,投籃簡直就是傷口上撒鹽,但是對於不投籃的選手來說,那就是一次失誤,所以,最後進攻隊接到球的隊員基本是被甩鍋的人,投也不是,不投也不是,但是基本在這種時刻,都是替補隊員,所以,不管是失誤還是要儘量表現自己,都是糾結的!說這樣的球不是球,而是“雷”也沒什麼問題!

    JR在常規時間內的“腦殘行為”葬送了騎士隊取勝的機會,這一球對騎士的打擊是相當大的,可以說一直持續整個加時賽,騎士隊整個加時賽只得了7分,其中還包括一個無關緊要的JR的三分球,可以說JR的那一球,勇士樂呵呵,騎士鬱悶悶。結果利文在最後時刻還來了一個投籃,湯普森立馬情緒激動到爆發了,說白了,湯普森這情緒並不是發洩利文的這一球,只是藉著這一球發洩之前JR那腦殘行為而已,但是,湯普森被驅逐出場後,勇士的格林又在那拍手叫好,場面失控了……

    所以總結來說,利文投不投都沒毛病,投了不違規,不投,其實也不會感覺你是個“好鳥”!可以說,就是湯普森反應過激了!

    被過度解讀的無關輸贏的最後一攻

    在歷年NBA賽場上,由於無關輸贏的最後一攻而引起的各種謾罵,衝突,批評,層出不窮,但這絕對是被過度解讀了,記得幾年前,賽場也出現這種情況,但衝突著實不多,而最近幾年,凡事最後一攻攻了的,都產生了衝突:勇士麥基,76人薩里奇……都是被“眾懟”的物件!

    誤區1:不開口,不出手還擊最後一攻者就是懦弱的表現!這一定是誤解!

    誤區2:比賽裡沒規定這最後一攻必須不能投籃,你防不防守,別人都有權利進行投籃,當然,你的權利和責任就是防守,如果你想隨意,不防守,但對手沒有義務陪你一起隨意!

    湯普森應該放鬆點,總繃著也未必能贏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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