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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referee123

    中超需要怎麼樣的歸化球員呢,籠統的說,要有利於國足技術水平的提高,有利於國足對團結和進步,有利於中國在亞洲盃、奧運會和世界盃等大賽取得突破。具體來講:

    1、需要滿足國際足聯和亞足聯有關歸化球員的規定,歸化後能代表中國隊打亞洲盃、奧預賽、世預賽等大賽,否則一切都沒有意義。

    2、歸化球員不應該年齡太大,應該在30週歲以下,否則等那些球員走完複雜的歸化手續後,年齡已經偏大,基本上已經代表國足打不了幾場比賽,歸化的意義也不是太大。

    3、當然歸化球員一定要有足夠的技術水平,在外國聯賽應該有足夠的出場機會,有一定的比賽經歷和經驗,這樣代表國足打亞洲範圍的比賽才能夠更加容易些。

    4、歸化球員只能是錦上添花吧,歸根結底還是要靠中國足球水平的整體提高,而這些可能需要一二十年甚至更長。

  • 2 # 中國足球論道

    自打國足在2018世界盃亞洲區預選賽十二強賽被淘汰以後,歸化球員就成為了足球圈內熱門討論的話題,當時,只是雷聲大,雨點小。經過一年多時間的醞釀,足協出臺了歸化球員的相關規定中超的不少俱樂部就開始響應足協的號召,開始在滿世界尋找能夠歸化的球員。

    根據目前中國嚴苛的戶籍申請政策,具有華裔血統的外國球員,更容易拿到國籍。因此中超大部分俱樂部都把歸化目標鎖定在了在海外踢球的華裔球員身上。在已經結束的中超冬季轉會視窗引進的歸化球員有:北京國安的侯永永、李可,廣州恆大的布朗寧、羅伯託-蕭,山東魯能的德爾加多(非華裔),上海申花的錢傑給(恢復中國籍)。

    從目前來看,只有北京國安的侯永永成功拿到了中國國籍,並在足協進行了註冊,而且,他還在中超聯賽開始號之前的超級盃上替補登場,創造了一次單刀球的機會,可惜未能破門。他在場上的20分鐘左右的時間,沒有什麼可以稱道的亮眼表現。·除此之外,其他中超球隊歸化球員的手續辦理進度情況,並沒有對外公佈。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申花的錢傑給,他出生在中國,母親是華人,父親是加彭人,後來,他放棄中國國籍,跟隨父親加入了加彭國籍。此人代表過加彭國家隊參加了非洲杯,以搭檔奧巴梅楊代表加彭國奧隊參加過奧運會。因此,他即便是恢復了中國國籍,也只能夠代表上海申花踢比賽,而無法入選國足。 包括山東魯能歸化球員德爾加多,他是一名年僅22歲的葡萄牙人,沒有任何的華裔血統,關於他如何歸化拿到中國籍,目前還是一個謎。此外,廣州恆大的兩名歸化球員,布朗寧則是以外援的身份被廣州恆大註冊,而羅伯託-蕭則是租借給了中甲球隊上海申鑫,以外援的身份征戰中甲聯賽。

    足協在中超聯賽開始之前緊急下發了通知,在中超前兩輪比賽手續辦理完畢的歸化球員不得參賽,等到中超第三輪開始才可以參加比賽。在此期間,足協會楚天更為詳細的歸化球員上場比賽細則,不知道已經辦理完歸化手續的歸化球員們,將以何種身份亮相中超賽場,這就要看足協出臺什麼樣子的規定了。

    不過,筆者認為,既然是歸化外國的球員,就沒有必要在意是否具有華人血統,而更應該看中球員自身的能力,像上文提到的這些歸化球員,他們又不是在歐洲五大聯賽球隊效力,個人能力如何有待檢驗。與其糾結于歸化球員是否具有華裔血統,還不如搞紮紮實實好自己的青訓呢。既然是歸化球員,就應該歸化高水平的外國球員,並且,可以確保代表國足出戰,例如阿蘭、埃爾克森等。

  • 3 # 小鄭成功

    個人認為,足協完全沒必要使用規劃球員,為什麼這樣說呢,如果有一天,場上號稱中國隊的人都不是黃面板、黑眼睛的,我相信大多數華人都是不能夠接受的,包括我自己。足協已經從自身找原因,為什麼日本南韓能行,自己卻不行,不要去自欺欺人,搞什麼規劃球員,踏實搞好聯賽,不要在政策上朝令夕改,少折騰,多用科學眼光發展聯賽, 遵循足球規律,少點行政干擾。還有,抓好青訓,從小開始抓起,我相信聯賽還有國足會越來越好。

  • 4 # 久古gg

    同文同種:即同文化(字)、同種族。

    華夷之辯:即文明與野蠻的標準。

    歸化球員,即沒有代表兩支國家隊A級賽事(無為其他國字號球隊效力經歷),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之一者:本人出生在該國、父母出生在該國、祖父母出生在該國、18週歲以後在該國連續生活過5年以上。

    中國足球的歸化球員:首要條件是:中國血統。同時由於中國不承認雙重國藉,華裔球員要歸化,必須首先放棄別國國藉,然後申請中國國藉,取得中國公民身份證。其他包括技術好、人品好。

    從上述四個概念中可以看出,中國足球的歸化條件,與國際足聯公認的歸化球員條件有較大的區別。相對來說,更簡單,只要符合血緣關係,亦即題中所指之“同文同種”。而強調技術之外,另一個條件是必須是人品要好,亦即題中所指之“華夷之辯”。

    為什麼中國足球的歸化要國際足聯有別呢?個人以為,主要有以兩方面的原因:

    第一、人品好。所謂同文同種,中國足球歸化球員比國際足聯多了一個標準,即人品好。

    中國畢竟是一個有著數千年文明的古國,是社會主義國家,華人骨子裡都流趟著“人之初、性本善”的觀念。無論是為官還是為民,道德品質永遠是其中衡量好壞、是非的一個標準。誰不具備這個條件,誰就不具備為國效力的先決條件——而不管這個“國”是何朝何代。中國足球也是如此,如果國家隊中哪名球員道德品質有問題,他是不能參加國家隊的。即便一時失察進去了,最終也將被淘汰。這是民族的感悟問題,至少在可以預見的一個時期內,這一點不以任何人的意志而發生改變。

    目前的幾名歸化球員,無論是侯永永、李可、布朗寧、羅伯特-蕭、德爾加多等,技術好這一點大多可以得到確定,同文同種也是事實。至於華夷之辯,雖然沒有看到直接的證據,但相信俱樂部或者足協等相關部門會盡其責任釐清。

    第二、具體需要。為什麼要強調具體?說白了,這有點像挑選外援,得根據俱樂部的實際需要,哪個位置薄弱,或哪個位置需要強化,就從哪方面入手。比如恆大,如果是早兩三年歸化球員,估計它就不會選中布朗寧。李可除了可打中場,還可在打後衛,而國安最需要的正是後衛得到補強。至於兩名球員都主要司職中場,有可能是國安出於自身戰略考量。

    俱樂部如此,國家隊也必將如此。而日前傳說中的歸化球員上場規則,更突現了足協視歸化球員能否代表國家隊參戰為必要條件。換句話說,如果不能代表國家隊參賽,這名歸化球員可能會被當成外援來看待。

    明白了上述關係,我認為中國足球需要什麼樣的歸化球員就非常明白了。有球迷或許質疑,為什麼不執行國際足聯的標準,而要另定一箇中國標準呢?比如埃爾克森,如果按國際足球的標準,是完全符合歸化球中國球員的。如果按中國足球的標準,顯然埃爾克森並不具備歸化的條件。這就是媒體、球迷爭論的焦點所在。

    其實,要理解這一點也並不難。如上所述,數千年的文明史,在每一個華人的心底裡,都有著一個說或不說的基因,那就是血緣關係。如果沒有血緣關係,那就是“外人”。而外人是不能代表我們的國家隊參加比賽的。說白了,華人,或者說絕大多數華人目前還無法接受沒有血緣關係的外華人代表中國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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