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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執中bj1

    一層業主不會閒的發慌去幹這種費力費錢的事。肯定是下水管經常堵塞反水把他家淹了幾次。而且上邊住的業主不但不改善排汙惡習,也不為一層疏通管道分擔費用。所以一層業主迫於無奈才另搞一套獨立排汙管子。雖然可能影響美觀,但也是為了自救。

    自已掂量吧。

  • 2 # 防川觀海

    只要不改動主管線談不上違揹物業管理條例,一樓改管只是把自己家分管線與大家公用的主管線分開,把主管連線介面堵上即可,根本不改動主管線,今後一樓再反水自己擔責。20年前我家就住在一樓,上班回家整個屋裡被糞便浸泡,找人清理花了300元,又花了100對管線進行了疏通,地板基本報廢,和樓上商量怎麼辦,除了一戶表示願意適當賠償外,都說和自己無關。

    一氣之下叫來朋友(專業搞管線安裝)挖溝改管,去他媽的老子不和他們玩了。之後一紙告示貼到大門外,本戶下水已經單獨鋪設,今後本單元管線堵塞與我家無關,特此宣告。

    不久二樓開始反水,二樓做的更絕,直接開啟主管觀察孔用東西把主管給堵上了,於是反水上了三樓,最後社群出面2-7樓各戶出500元對下水進行了徹底改造。一樓髒亂差住夠了,後來賣了,除了前面有小花園外單獨下水管也成了我的賣點之一。

  • 3 # 紫竹林w

    這個問題很業餘,而且簡直是不懂房屋管道排布,現在樓房一樓大都是獨立水管,從地下直接走了。另鋪水管基本都是二樓,買房子最好避開二樓。

  • 4 # 天渡自強人

    樓上的人不注意衛生沒有辦法,新房從裝修好到現在二年堵了三次了,今年夏天我就改管道,單用大家愛怎麼搞就怎麼搞。

  • 5 # 美侯王666

    為什麼不問一樓為啥要另鋪下水管道?這事我可真遇到過,故事情節很經典:我一個朋友住在物業小區三十一層樓房的一樓,剛住二三年,下水道安然無事。但隨著樓上住戶越來越多,排水問題出現了地漏反水問題,可開始打電話讓物業維修工來疏通一下,堵塞問題馬上解決了,他也不很在意這小事,畢竟是個管子,水多時肯定流不及,往外冒水也算正常。但隨著次數越來越多,他開始懷疑是下水管偷工減料了。到小區物業辦看了設計圖紙,發現開發商並沒有偷工減料。可是後來他發現,維修工師傅掏出的東西讓他大失所望,有菜根菜葉,有大米,有饃頭,還有肉片小骨頭;更令他氣憤的是還有手巾、襪子、拖把布、火腿腸包裝袋,更噁心人的還有衛生巾、避孕套。他實在氣壞了,在樓前朝著單元住戶,雞呀狗啊,娘了爹呀痛罵的一通。他這一罵,你別說還挺靈,家裡地漏通了也不反汙水了。朋友心想,樓上業主應該都警惕了吧,這事應該沒事兒了。誰知過了兩三個月,地漏又反水了,反出來的東西與過去一模一樣,朋友這氣不打一處出,又把單元樓上的住戶痛罵一通,結果,地漏又不反水了。朋友想,這下可能不會再反水了。便帶著全家老小去四川旅遊去了,誰知去了三四天回來,一開門,客廳都是汙水,地漏反水如初。我的朋友不再發怒了,他認為發怒只能使自已更生氣,往下水道丟東西的業主和居民根本不會生氣,所以一不做二不休,把自己的下水道管與公共水管相連部位鋸開,自己另買一管子埋入地下,單獨整了一自己獨立的下水道。整好後,確實再也不堵水了,因為自己用,當然很注意別把不能化解的髒東西整下水管裡。但沒停一個月,二樓業主因下水道堵塞反水了,二樓也在樓下向樓上業主發一通脾氣,也是嘴裡不乾不淨的。此後,又沒停兩個月,二樓又反水了。二樓業主這時巳知曉一樓改下水道了,便也一不做二不休,也把下水道改成外明管的獨立下水道了。二樓是改好後,三樓開始反水了,三樓已知這事也嚷嚷沒用,一二樓經歷的經驗說明,嚷嚷根本解決不反水問題,便買來下水管準備改造。都說事不過三,四樓五樓甚至六樓的,還有二十來樓的業主和居民不願意了,說都這樣改下去,不但加重各戶負擔,樓外也著不下二十多根管子啊。業主們鬧到社群、住建局物業科、規劃設計局,最後有社群負責召開物業、業主雙方會議,解決下水道堵塞問題。首先有各戶業主發言,可三十一戶業主沒有一人承認自己往下水道塞東西,並責怪物業服務不到位,是維修工沒及時疏通造成的,當然有業主也說業主私自改下水道是違規行為,也有說是違反物業服務協議,要求拆除。當然一二三樓業主吃了下水道堵塞之虧,自然把樓上業主責怪一翻。業主發完言,有物業人員發言說,按物業服務協議,疏通下水道是我們應該做的,只要堵塞,業主叫我們,我們都去疏通的。但那下水道可是下汙水的,不是下汙物的,個別業主把尼龍襪子、塑膠袋、避孕套、拖把布條等雜物也往下水道里塞,那東西根本疏通不動,幾個月下來,單疏通機用壞三臺,用壞疏通簧十來根,單挖土方用壞兩把鐵鍁。下水道是下汙水的,不是下汙物的,很明顯是個別業主不正確使用下水道造成的。雙方各說各的理,最後吵起來了。社群主任是一個女的,五十來歲,性格很豪爽,待到雙方辯的差不多了,便站起來說:事不說不清,理不辯不明。我說句公道話,這下水道不通的主因,說一千道一萬,還是咱們業主不正確使用下水道造成的,具體是那幾戶,估計包公也難斷案。大家也別爭吵了,我提三點解決意見,一是一二樓拆除改動部分恢復原貌,二是以後下水道再堵,有物業維修工疏通。三是若疏不通,請外邊專業隊伍疏通,疏通的費用有三十一戶均攤。對於汙水淹了誰家,若有損失,有評估公司評估後,損失有三十一戶均攤。社群主任說後,業主們覺得說得對,方法科學公平,都舉手同意並簽了字。社群協調會後一年後,下水道還是真又堵了,物業維修工咋疏通都不透,還是把一樓給淹了。一樓業主找到社群主任,社群主任到現場核實情況後,當即找來專業疏通人員,估價疏通費用打掃衛生費共四千元。社群主任說,別要四千了,三千三算了,你們幹吧,幹完後沒問題了,找我拿錢就是了。隨後給小區物業說,你們通知各戶,限三天,請各戶將每戶一百元給送到社群辦公室,誰不送,自己看著辦吧。你別說,從這次事件後,夲單元的下水道就再也沒堵過,而且全小區的下水道也都不怎麼堵了。

    總結:往下水道中丟垃圾,不但違反"小區物業服務協議",也違反"小區院規民約",更違反當地政府有關精神文明的有關規定,實屬部分業主和居民的不恥之俗。

  • 6 # 我就不信這個也是重名

    人家不用主管道,又沒改動主管道,自家另鋪設管道,關你別家什麼事?沒人為你擋子彈了就不行了,難道子彈來了人家還不能躲了!

  • 7 # Ja不假

    不只是一樓,所有的住戶只要在不影響建築物外觀了、系統功能和結構安全的前提下,誰都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一樓另鋪設下水管肯定是尤其原因,遇到了問題而且鄰里之間又解決不了,所以只能“我走我的獨木橋”,但關鍵問題是鄰里之間管道堵塞的防護和堵塞後疏通等問題如果解決不好,那麼一樓住戶另鋪下水管的做法並不理智,因為這樣做將後管道再次堵塞後雖然樓上的汙水無法從一樓家裡溢位來,但是汙水會接著從二樓家中地面溢位,這時如果家有人及時發現還好,否則家中無人溢水量過多時,將會從一樓的房頂板漏下,這樣會給一樓造成比地面溢水更為嚴重的後果。這一點不知一樓住戶想到過沒有?

  • 8 # 山水*閒人

    民不舉官不究的事。

    1、任何單位和個人,在變更給排水系統路徑需要到房屋檔案管理部門報備。

    2、住建委110號文也規定:住宅裝飾裝修不得擅自改變共用部位、承重部位。高限處罰10萬元。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全面禁止焚燒桔梗和甘蔗葉,農戶有什麼可行的方法去處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