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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地明令禁止了教師利用暑期從事書畫、器樂、體育等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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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祖兒說事

    算。只要與培訓有關的都算。

    只要你從事了教育這個行業,所有與培訓有關的事情就不要做了,做了就是違規。

    你教語文的,培訓數學,是不行的。

    你教數學的,培訓乒乓球、羽毛球、足球都是不行的;

    你教體育的,培訓英語,是不行的;

    你教英語的,培訓鋼琴,是不行的;

    你教鋼琴的,培訓書法,是不行的。

    ......

    只要是老師,你做任何培訓都是不行的,不管是去代課,還在是家裡輔導。

    想了一下,你只有兩條路走了。一條路,擺地攤,好象還不錯,另一條路去工地搬磚,不知人家要不要。因為你也沒有別的本事了,你還能做什麼?

  • 2 # 不死鳥157608233

    別介意,實在話,教課影響你正常工作嗎,暑假都是老師自己的假期,老師只有這一技之長,為什麼還顧及不違規,這些規矩都是什麼人訂的?!做好你下學期的課件(按教程),準備好資料和題目,給每位學生寫一封信,告知他們的改進所需,接下來無愧天地,堂堂正正的教孩子,用你的知識點亮每位學子,祝你一切順利!

  • 3 # 不忘初心教育

    教師是Sunny下最光輝的職業,;是蠟燭,燃燒自己照亮別人;是守護者,守護每一位孩子;是燈塔,指引迷途的學生;所以,社會對教師的要求越來越高,越來越苛刻!

    教師拿著微薄的工資,養家餬口都要勒緊褲帶。假如假期不去利用一技之長貼補貼補家用,這日子沒法過了!但是,一旦你補課了,不管是出於什麼原因,都是師德出現了問題,輕則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評先資格。重則開除編制。有些老師日子實在是過不下去了,就想被舉報的機率降到最低,到外地去補課。但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被逮到了,照樣被擼!!!

    我給暑假在家的老師幾條建議,覺得好就用吧!

    第一條:搞個電瓶車送外賣

    送外賣不要小看,好好幹兩個月,一萬多塊錢還是能賺到的!外賣小哥真心比教師地位要高啊!

    第二條:做兩個月保安

    現在年輕的保安工資還是挺可觀的,兩個月下來也有一萬多了。要是覺得不好意思,可以上晚班的!

    第三條:天橋底下襬地攤

    選好商品,在好的地段擺個兩個月地攤,沒準運氣好還真能賺個好幾萬呢!

    總得來說,賺錢的路子多了去了,何必要抓著補課不放!外面的世界比老師補課的世界精彩太多了,老師多去看看這個社會吧,千萬別脫節了!!

    還有還有那些教副科的老師站出來說幾句話吧!天天被人說老師補課補課的,可是你們根本想補課都沒有機會補啊!明明沒有補,卻連你們一起被罵,多冤枉啊!!

  • 4 # 大臉貓zuofu

    如今的教師 就是有期勞改犯。別想著補課啦。老老實實夾著尾巴好好待著吧。還嫌不累嗎。一座名叫師德比當年壓著孫猴子的五指山還要重的大山壓著你們 還想去補課。

  • 5 # 當代師說

    這個問題,看似簡單,其實比較複雜。大多數人只會拿教育部禁止補課的檔案去對照,而忽略了其他的檔案規範。

    問題中說的興趣特長班,無非就是書法、音樂、舞蹈、體育等一類的培訓班。教育部檔案對補課沒有進行區別和分類,在實際工作中,大多數地區也是一刀切的,不管你是技能科還是文化科,都一律禁止。這樣執行檔案,沒有錯,因為檔案裡沒有區分,也只能這樣了。

    但是,我們注意一下問題裡的一個關鍵詞:異地!

    我們國家基礎教育的管理體制是什麼?很多人不知道,我告訴你,以縣為主。經費、人事、檢查評比等,都是縣區管的事。

    基於這種管理體制,如果問題中所說的異地,是在縣區以外,比如北京的教師在上海補課,江蘇的教師在山東補課,南京的教師在徐州補課,等等,這應該不在禁止範圍。因為這些教師,跟補課的學生,無一絲一毫的關聯,怎麼可能產生腐敗呢?再說,南京某縣區的教師在徐州某縣區補課,TA所在縣區的教育部門會去徐州巡查嗎?所以,這樣的問題,不需要問,更不要去上綱上線。各人按照自己的理解去做就是了!

    如果,你的異地,是一個縣區區域內的不同鄉鎮,那不算什麼異地,還是本地,就沒有什麼好說的了。

  • 6 # 三味聊教育

    在職教師在異地興趣特長班任教,當然也算"違規"行為。

    教育部所頒發的關於"在職教師有償補課"禁令,既簡單又明瞭:"嚴禁中小學和在職教師有償補課"。

    這一簡要禁令,包含三個條件:

    一是,在職教師;

    二是,有償(獲取了報酬);

    三是,為學生補課。

    也就是說,只要同時具備了以上三個條件,則屬於違規違禁行為,理當受到處罰。

    因此,無論與你在本地還是異地無任何區別。

    那麼,題主為什麼會提出"異地"的疑惑,甚至認為"異地"行為就不違規的誤解呢?

    其根本原因在於教育行政部門在對“在職教師有償補課"的監管力度上。

    為什麼"在職教師有償補課"現象屢禁不止,甚至越禁越嚴重呢?

    其實,對這個問題,廣大教師們的心裡如點了一盞明燈:從以前的"明"轉變為當下的"暗",只要沒人檢舉告發,只要不被督查組抓個正著,就不會有事。

    正如題主所疑慮的,如果去異地補課,應該就不違規了。而產生這種想法的直接原因就是:在異地,人生地不熟,無人認識自己真實身份,而且"天高皇帝遠",所在地行政部門也鞭長莫及啊。

    如果你可以保證自己不暴露身份,乾點"地下"活,賺點外快,也不礙人傢什麼事,或許還是安全的。但一旦暴露而事敗,受到處罰那是必須的。

  • 7 # 景行說情感

    教師憑藉一技之長,在假期,去異地在興趣特長班任教,算不算違規的補課?答案是這種行為也是屬於違規的範疇!

    首先,我們看看教育有關部門的規定。禁止老師有償補課。這個規定是之一切補課。不管是在不是在異地,不管你是不是在假期,不管你補什麼,一律禁止!如果有違犯必然嚴厲禁止,並予以嚴厲的處罰,所以教師不要存有僥倖心理,瞞天過海,一經查處追悔莫及!

    第二,教師補課影響惡劣,由於一些極個別老師有償補課,甚至有課上不講課下講的現象,再加之補課收費高昂!學生家長在攀比的情況下不堪重負!所以社會影響惡劣,讓廣大教師的形象大大受損,奉勸補課的教師一定要收斂自己的行為,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第三,社會要做好課外託管的工作,社群負擔起學生託管的責任,緩解家庭和學校的壓力,讓學生放學後有地方去,有人照看,作為學校的一種互補!還可以解決一些大學生就業問題,如此一來三全其美!也讓老師補課沒有了市場!有的事還是宜疏不宜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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