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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大掌櫃237

    也不不知道這個商戶是真不懂政策,還是揣著明白裝糊塗。你租的是人家的房子經商,開發商給房東家多少錢與你設有半形錢關係。你給房東要那門子拆遷費,你的營業執照只不過是工商局發給你准許你營業的一個證明而已。再沒有其它作用,我長了這麼大還真第一次聽說過這樣的事。謝謝您的邀請。

  • 2 # 決戰漲停板

    你有沒有營業執照,與拆遷,與賠償之間沒有關係。

    拆遷與賠償之間有關係,但這個是折遷方與房東之間有關係,跟你租客沒關係。

    雖然拆遷賠償與租客沒關係,但拆遷確實實在在損害了租方利益,怎麼辦,依合同辦,要看租客與房東的合同約定,依雙方的合同辦。如果雙方合同中沒有這樣的約定,那麼房東大機率就只是把租金退給租客,而不會有其它任何賠償。

    所以,經營的時候租店鋪,在租期內店鋪是不是有折遷的可能,這也是經營者需要考慮的重要風險之一。如果有拆遷這種可能性,就儘量不要租,真想租也要寫清楚一旦拆遷房東要怎麼賠償你的損失,但我估計沒有任何一個房東會給你這樣的約定。

    為什麼店鋪拆遷會損害租客的利益呢?

    1現在都有轉讓費,這已經是店鋪轉讓不成文的規定了。這個轉讓費並且不便宜,小則幾萬多則幾十上百萬。如果這個店鋪你接手付了轉讓費,碰到拆遷,錢沒有賺到,店鋪又不能轉讓給下家,就變成砸手裡了。

    2新店,裝修費用投資大。如果是毛坯房租客肯定要裝修,裝修也是一筆不小的費用。

    3舊店轉讓也有可能重新裝修,也需要裝修費。

    租店鋪風險很多,一定要考慮清楚。不然就像題主這樣的碰到拆遷了,可能會損失慘重。

    所以,對於想租店做生意的要考慮的很多:

    1如果是新店就要約定,至少租幾年,應是租長約,一般是3-5年。一般新店剛開始人流量小,沒什麼生意,一旦你裝修好,人流量起來了,租約到期了,如果房不給你租了,就麻煩了。或者亂加租金。所以不僅僅要考慮租期,還要考慮租金等。並且一般約定租約到期要有優先承租權。

    2如果舊店是別人轉租的,就更麻煩了,要考慮的太多了。比如轉讓費高低的問題,租約還剩多長時間的問題,比如有沒有可能拆遷的問題等等。

    總之,經營有風險,做為有完全民事責任的人,事前多預防,能想到的不能想到的都多想想,儘量在租房合同中寫清楚,後面發生的任何事都安合同來,不然吃虧的肯定是租客。碰到這樣的事,最後只能安合同辦,合同沒有約定就只能跟房東協商了,看看讓房東適當的補償你點錢。

  • 3 # 吳向東律師

    雖然賠償款和商戶無關,但停產停業損失歸商戶。

    第一,什麼是企業拆遷?

    1.拆遷由來

    先說一下拆遷的由來,過去的二十年是我們國家蓬勃發展的二十年,也是城市化最快的二十年,不少農村變成了鄉鎮,不少縣城變成了城市,房地產行業也取得了巨大發展,成為過我經濟發展的支柱性產業,城市人口增加就得蓋新樓,蓋新樓就得拿新地。只有兩個辦法,一個是推倒重建,也就是所謂的舊城改造;另一個是向外擴張,也就是所謂的城市化,城鎮化也沒辦法滿足用地需求的時候,那就得改造+擴張,所以歸根到底都是改造,就又了拆遷。

    2.拆遷變化

    再說一下拆遷的變化,2011年以前只要取得拆遷許可證就可以拆遷,各種著名的強拆和釘子戶都是那時候產生的,大家對開發商可謂意見多多;2011年以後就變了,因為出臺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取代了原來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把拆遷改為徵收納入政府工作範圍,政府不在是旁觀者,而變成了徵收人,也就是我們慣常理解的拆遷人。

    3.企業拆遷

    最後說說企業拆遷是怎麼回事,原來拆遷現在叫徵收,根據土地性質可以分為國有土地上的徵收與集體土地上的徵收,而根據房屋性質則可以分成住宅和非住宅,企業拆遷就是非住宅拆遷中的重要一塊,用於經營的房屋被拆遷就是企業拆遷,像工廠、商業辦公用房、商業服務用房等等都是,而如果住宅也辦理了營業執照用於經營,也可以參照企業拆遷,概括來說就是用於經營房屋拆遷就是企業拆遷。

    第二,賠償有什麼依據?

    1.法律依據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也就是國務院590號令,關於房屋徵收過程中的各項補償都是針對被徵收人的,但只是概括的論述,沒有更為詳細的規定,根據各地現有的徵收辦法,各個地方會對徵收事宜作出符合本地區的規定。

    以北京為例,北京在國務院頒佈590號令以後,很快就制定了北京地區的徵收補償辦法——《北京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暫行辦法》,其中對包括停產停業損失的各項補償費用進行說明,尤其是第九條明確規定:“生產經營者承租房屋的,依照與被徵收人的約定分配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沒有約定的,由被徵收人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標準對生產經營者給予適當補償。”

    也就是說,即便租戶作為經營者不是被徵收人,被徵收人起碼也要參照規定對生產經營者的租戶進行補償,也就是我們所說的持有營業執照的商戶,因而商戶是可以獲得停產停業損失的。

    2.合同依據

    根據產權人與承租人的租賃合同,雙方是可以就未來風險和變化進行約定的,徵收拆遷就是其中一項內容,現在絕大多數房主在把房屋出租給商戶時,大多數都會約定所有徵收拆遷利益歸房東所有,因為很多租戶對拆遷徵收政策不瞭解,所以都會簽訂合同,畢竟還要用人家的房子做生意,總要讓步的。但熟悉政策的商戶可能會針對性談判,把屬於自己的東西要回來,停產停業損失等經營性收益就可以約定歸商戶所有,對產權人而言,如果因為拆遷利益分配發生糾紛,自己拿到補償款的時間也會延後,所以如果約定了歸商戶,也不會出現吃拿卡要的情況,停產停業損失等經營性損失自然就給到了商戶手中。

    3.事實依據

    在實際拆遷徵收過程中,政府部門對於補償款的使用和發放極為嚴格,在徵收範圍紅線劃定之後就會凍結戶口和工商註冊,以防藉此謀求不正當利益,同時也會在評估過程中對房屋價值進行評估認定,同時也會稽核房屋是否實際經營的材料,甚至有可能查賬,實際經營的商戶是很容易證明自己經營狀況和損失的,但沒有被用於實際經營的房屋,如果拿不出有效證明,即便有營業執照也可能拿不到經營性補償的,因而經營狀況也是獲得補償的重要依據。

    綜合來說,持有營業執照的商戶能不能獲得經營性補償,還是要結合合同和實際經營來認定的,一棒子打死並不合適。

  • 4 # 臻千里

    協商,溝通,留證據

    之後起訴。

    拆遷款是國家給房東的補償款,其中補償款包括:房屋裝修費,房屋設施費,租賃費,房屋價值費等。其中注意的是,拆遷計劃一般當地會提前通知租戶,給予房東除房屋價值以外的一定補償,這比補償包含歇業損失、裝修折舊損失等。如果房東明知拆遷卻還讓新的租戶進行經營,那麼因租賃給租戶的,造成租戶損失的,租戶有權追求房東補償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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