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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軍中曲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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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吉月文
當時政府內部確實有不同的意見,以林則徐為主的主戰派和以琦善為主的主和派。道光帝在兩者之間搖擺不定,先是重用林則徐,後來又派琦善前去議和。之後又對結果不滿,罷黜了琦善。
以前普遍對於琦善的評價很低,認為他出賣國家利益。不過現在有一些歷史學家開始較為客觀公正的看待當時的情況,認為他的觀點在當時也是有合理性的。
首先,求和主要原因還是因為清政府的軍事實力不濟。這一點實際上林則徐也有充分認識。不過林則徐認為英國勞師遠征,中國佔有地利,做好充分準備,應該還有一戰的可能。當時林則徐出任兩廣總督,在兩廣地區海防上做了較為充分的準備。英華人也掌握了這個情報,因此直接掉頭駛向長江,兩江地區準備不足,損失慘重。這就充分說明了當時清政府的軍事準備是不足的。持續作戰情況也不會發生改觀。
其次,琦善主張求和的另外一個重要原因在於,他也意識到了清政府當時外厲內荏,整個管理機制十分落後,不能應對已經進入近代體制的英國。琦善是滿人官員當中比較早的接觸西方國家,並對西方有較深刻認識的少數成員之一。他之所以認定不能打,是因為他知道英國和很多當時官員所認為的蠻夷不能混為一談。英國的新式武器,讓琦善非常驚歎。他從直觀的物質層面就意識到了兩者之間的差距,所以他極力反對戰爭。
最後,琦善對於外交的認識相對而言在那個時代是比較領先的。無論是古代還是近代,乃至於現代,在實力不濟的情況下,以較小的讓步避免更大的損失,實際上是一種明智的選擇。妥協是外交的重要內容。何況作為滿清貴族的一員,他們時刻要考慮的事,如果戰爭擴大之後,形成全面的國家動員,是否會危及滿清貴族的統治?付出一定的經濟成本,維持國家穩定是他們可以接受的結果。政治成本,只要在可接受範圍之內也沒有問題。
實際上,琦善曾經兩次和英國議和。第一次是在廣東,雙方簽訂了一個草約。但是由於沒有得到上級的批准,這個協約沒有生效。第二次簽約就是在南京靜海寺簽訂的南京條約。兩個條約進行比較,可以發現草約所求的戰爭賠款要遠比南京條約來得少,對於政治特權的訴求也遠不及南京條約。這說明琦善本人曾經努力爭取過更少的損失,但最後戰爭局勢的擴大,使得其個人外交努力沒有成功。
以上是從琦善這個當時議和官員的角度出發來分析南京條約的簽訂。他的觀點從現代角度來看,不完全合理。但是站在統治者的立場上來看,是可以接受的。
從當代角度來看,如果不議和,戰爭可能會進一步擴大。而長江中下游地區優勢清廷的賦稅重地,那麼除了戰爭賠款之外,因為戰爭而導致的間接損失可能更為嚴重。這是清政府要極力避免的。第一次議和未能成功,不得不在第二次當中做出重大讓步,自然也就使得清政府不願意進一步擴大戰爭,避免發生第三次議和,作出更大的讓步。從後人角度來看,清政府當時基於自身利益考慮,以重大讓步的方式停止了戰爭。而如果不停止戰爭,可能會導致清政府的損失更為慘重,有可能使得清政府更早被顛覆。至於堅持戰爭就可以戰勝英國這種說法,沒有任何依據可言,是不可能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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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火器工坊
主要原因是因為清政府撐不下去了。
可以說最燒錢的政治活動就是戰爭,而鴉片戰爭真的對大清來說是一種煎熬。
道光時代的清帝國,已經日暮西山,其國力遠不及康乾時代的輝煌。國家吏治腐敗,國內土地兼併嚴重,帝國的邊疆還不斷的發生著叛亂,內地白蓮教、天地會的起義也是此起彼伏,可以說道光已經被內憂外患的環境折騰的焦頭爛額。
雖然晚晴的財政情況要遠勝過晚明的國庫,但是在應對長期大規模的戰爭時,仍然是顯得非常勉強,而這一情況在鴉片戰爭中表現的淋漓盡致。
在鴉片戰爭中,清朝共動用山東、浙江、安徽、直隸、河南等省共計20萬人的軍隊(包括戰鬥部隊和後勤部隊),各路大軍陸陸續續的趕往廣州和定海、寧波等地,可以說是跨越了大半個國土,如此一來,在軍費上的支出就成了一筆天文數字。可以說從1839年末到1841年,僅僅兩年的功夫,就把大清兩年的收入榨的一乾二淨。
而且更要命的是英華人的一個舉動直接威脅了清帝國的安危——包圍南京城。
南京的戰略位置非常重要,因為它是京杭大運河的南部樞紐,由於經濟重心南移之後,華北地區的經濟水平已經遠不如南方,包括糧食產量,所以直隸地區的糧草和其他物資都是由南方透過大運河來維繫的。而一旦英華人佔據了南京,就是拔了清帝國在南方的糧倉樞紐,那就算是英國不再繼續動兵,也可以活活的把清帝國靠死。而且當時英帝國已經在南京周圍獲得了部分地主的幫助,不難推測如果時間一長,英國對清國的商業戰爭性質就有可能轉變為對殖民地的征服戰爭。
再者說,清帝國一敗再敗,透過前線傳來的戰報,清廷從上到下都認為這一次他們已經打不過英軍了,能夠結束戰爭重新整頓軍政對於道光皇帝來說非常重要。所以當知曉英國有意言和時,清帝國其實是鬆了口氣的。
再者說了,從條約的內容來看,除了割讓香港島讓清帝國很沒面子以外,其他方面還真的對清國來說無傷大雅,這點從後來近二十年清國所做出的的表現就可以看出,鴉片戰爭只是把清國打慌了,所以之後的幾年裡大清一直在忙著加強海防。可是卻沒有把清國打怕,而等到打怕的時候,就已經是第二次鴉片戰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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鴉片戰爭是中國歷史上最恥辱的戰爭,沒有之一。4000餘英軍,千里奔襲還能把10萬附近的清軍打得落花流水,這場因為一個小事件引發的戰爭,演變為一場軍事報復。幾次戰鬥下來,英軍看到了東方大國的脆弱,一個大國如此不堪一擊。
讓我們看看鴉片戰爭中雙方的對比:
一,軍事對比:當時清軍總兵力大約85萬附近,其中包括八旗兵和綠營兵。鴉片戰爭中清軍調集的兵力大約在12萬附近;而英軍最初派出4000人,後來增加到2萬餘。然而軍事上的人數優勢並不是決定戰爭的決定因素。英軍憑藉船堅炮利,牢牢的掌握制海權,進攻的主動權也在英軍手裡;
二,武器對比:鴉片戰爭中,清軍使用的武器是仿造明朝引進的武器,就形式而言,這些屬於老式武器,在武器上,英軍完勝;
三,海軍對比:鴉片戰爭早期,英軍參戰的有軍艦16艘,運輸艦,武裝汽船若干,火炮500餘門。艦隊人數大約萬餘人附近;而清軍的水師主要是福建水師和廣東水師,他們最多隻能近海防禦,至於進攻那肯定是不可能的。清軍多年來閉關鎖國,武器落後,軍艦也是基本沒有,與英軍強大的海軍相比,清軍根本無力抵抗,從而陷入被動局面;
史載:林則徐曾經談過中西差距在於“彼之大炮遠及十里內外,若我炮不能及彼,彼炮先已及我,是器不良也。彼之放炮如內地之放排槍,連聲不斷。我放一炮後,須輾轉移時,再放一炮,是技不熟也。求其良且熟焉,亦無他深巧耳。不此之務,既遠調百萬貔貅,恐只供臨敵之一鬨。”清軍武器落後,統帥也是迷信,視軍事如兒戲。結果一經作戰便一敗塗地。
據統計:中英鴉片戰爭清軍與英軍傷亡比為600:1,鴉片戰爭幾次戰鬥下來,清軍傷亡人數高達22790,而英軍只有523,雙方傷亡對比之大,令人咋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