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半畝仙客

    所謂的福祿宴,其實是一場人肉盛宴。福就是福王朱常洵,祿取諧音鹿,名字好聽。但是就是把這兩個東西放在了一起吃。

    早在萬曆年間,萬曆在立儲的時候特別為難。萬曆皇帝和鄭貴妃這對良配育有一子朱常洵。但是偏偏這個朱常洵不是長子。萬曆皇帝和一個宮女有一個孩子,就是後來的泰昌皇帝,朱常洛。萬曆皇帝不喜歡朱常洛,但是卻沒辦法拗不過群臣,只得立他為太子。即使如此,仍然改變不了萬曆皇帝對朱常洵的愛。萬曆皇帝封他為福王,知道朱常洵喜歡吃東西,就將好吃的都賜給朱常洵。把這個朱常洵養的跟肥豬一樣,好幾百斤。到了崇禎皇帝即位時,朱常洵是朱由檢的叔叔,朱由檢更是得尊敬他。後來李自成抓了朱常洵,這個朱常洵也是沒什麼骨氣的人,當即就給李自成跪下了,求他饒自己一命。但是李自成手底下的人餓的急眼了。有幾個廚子看著朱常洵滿身的肥肉都流口水了。然後他們從外面抓了幾隻梅花鹿,找來一隻大鼎,又將朱常洵這頭肥豬洗剝乾淨,拌上佐料,扔進這個大鼎裡。就這樣,福王加上梅花鹿,變成了著名的福祿宴。

    其實古人的物質生活比較匱乏,以前吃人肉的事件時有發生。那些廚子又做的急眼了,朱常洵又滿身肥肉,成了下酒之菜。

  • 2 # 誠哥100

    在一些當代小說中繪聲繪色的講述著這個故事:1641年正月二十日,河南洛陽,福王府邸。在宏偉壯麗的王府中堂廣場前,烘燒著一口從洛陽郊外迎恩寺抬來的“千人巨鍋”……一個光頭的三百多斤的巨胖活人在裡面,他邊嚎邊叫,好不悽慘…… 一個時辰過後,煮得爛熟的福王朱常洵以及數只鍋中的梅花鹿已經被幾千兵士吃入腹內,成為大家的美味晚餐! 吃美食 這個小說形式的記載,源自於《明季北略卷十七、李自成陷河南府》記載:“王體肥,重三百餘觔,賊置酒大會,以王為葅,雜鹿肉食之,號福祿酒。”短短几句話,被演繹成為一段看起來豪邁卻又血光淋漓的故事。 事實上,《明季北略》作者計六奇並非親歷者,當時19歲的他尚在外省求學,關於這段的經歷一定是僅僅是“聽說而已”,應該不可輕信。 相較於上面的私人記述,清朝官修的《明史》就更加正統,而關於福王的結局卻是不同的——“兩承奉伏屍哭,賊摔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願生,乞一棺收王骨,粉無所恨’。賊義而許之。桐棺一寸,載以斷車,……”大意是說,福王被殺後,屍體仍在。 那麼,福王朱常洵是不是被吃了?這真不好說。 不過,有不少人提出質疑,主要有四點:第一、正史中沒有記載,李自成與福王有這麼大的仇恨嗎,有必要這麼血腥地幹嗎?第二、就算真煮著吃,也得清理乾淨才能煮。給活人灌藥,就能洗乾淨腸胃中的糞便嗎,能吃的下去嗎?第三、農民軍這樣做就不考慮惡劣的政治影響嗎?第四、當時只有鑄造技術,從工藝上講,怎樣造出這樣能盛下七八頭鹿加一個360斤重的人的大鍋呢? 朱常洵家族世系圖 這些問題不能解決,就不能輕易將吃人的帽子扣給起義軍。 就在三十年前,公元1986年4月,孟津縣文管會徵集到明福王朱常洵壙志一合。該志系1924年被盜出土,撰文者為朱常洵之子朱由崧。碑誌上對此事未做任何記錄,倒是記載朱常洵“獨挺身抗節指賊大罵二十一日遂死難焉”,極盡為尊者諱的讚揚。 那麼,到底什麼樣的才是真正的事實? 作為偏安一隅的藩王,朱常洵為人確實貪鄙,大半生花天酒地、遍淫女娼,田產。家財數萬萬貫,其在洛陽本地的名聲肯定不好,被處死也是必然的。 但,福祿宴似乎沒那個必要。 《明季北略》記載,福王被殺後,被和一隻鹿一鍋燉了,叫“福祿酒”。這是清代人的私人筆跡著作,推測的意味較重。洛陽當地老百姓有一種傳說,說是殺了福王,接了血,然後合上鹿血和酒,名之福祿酒,農民軍分著喝了。福王暴屍街頭,最後被幾個遺老偷偷掩埋了。後來“福祿酒”演義成“福祿羹”,這個大約更接近事實。 不過,這也是一種推測罷了。要找到準確的答案,最好的方法是找到福王朱常洵的屍骨,如果能找到,所謂的傳言就會不攻自破。但是如果找不到呢?似乎就永遠成了個謎團。 畢竟,在改朝換代的年代,由於政治需要,勝利者常常會抹黑失敗者。作為失敗的農民軍,李自成難免被畫上惡劣的色彩。 怕就怕,福王的屍骨永遠找不到。這樣,似乎傳言就永遠站在人心中了。歷史往往就是這樣。

  • 3 # 七追風

    李自成到底有沒有把福王朱常洵活煮了,還真是一樁懸案。

    福祿宴的由來是這樣的:李自成攻入洛陽之後,抓住了福王朱常洵。朱常洵這個人,驕奢淫逸,心狠手辣,每天都是花天酒地,把自己養成了300斤的胖子。

    老百姓恨死了這個王爺,於是,李自成決定為大家報仇。朱常洵被抓之後,跪在地上不停的磕頭,祈求李自成饒他一命。不過,這個大胖子王爺的醜態,反而讓李自成有了新的想法。

    他讓人把朱常洵扒光衣服,刮淨毛髮,拔去指甲。又用藥水灌腸排去糞便,收拾的乾乾淨淨的。

    此時,在後花園被抓到了幾隻梅花鹿也已經宰殺好了。李自成下令,把梅花鹿和朱常洵一起,扔進鍋裡慢慢的燉煮,“福”王朱常洵,配上梅花“祿”——正好來一場福祿宴。

    可憐這胖子朱常洵,就這麼被扔進了迎恩寺抬來的“千人鍋”裡,和鹿肉一起慢慢的燉了起來。朱常洵在鍋中不斷的瞎撲騰,大聲喊叫,時不時的還想要爬出來。圍觀計程車兵們用長矛不斷的刺朱常洵的胳膊,讓他無法出來,只能在熱水中不斷的掙扎……

    一個時辰之後,已經煮爛的梅花鹿肉和朱常洵,就被圍觀的大批士兵和農民吃個乾乾淨淨。

    上面這個恐怖的傳說,到底是不是真的呢?

    《明史·列傳八》當中記載:常洵縋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賊跡而執之,遂遇害。兩承奉伏屍哭,賊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願生,乞一棺收王骨,齏粉無所恨。”賊義而許之。

    這裡所說的,是朱常洵跑到了迎恩寺,第二天就被抓起來殺了。他的兩個下人趴在屍體上痛哭,還求著能埋葬了朱常洵,起義軍答應了這個要求。

    這裡的記錄非常簡單,沒有提到朱常洵到底怎麼遇害的。不過既然他的下人能趴在屍體上哭,那應該不是被燉的只剩幾根骨頭了……

    關於福祿宴的說法,我們從明朝遺老計六奇的《明季北略》中,可以找到一些線索。王體肥,重三百餘觔,賊置酒大會,以王為葅,雜鹿肉食之,號福祿酒。

    (影視劇裡的朱常洵)

    這個很明顯了,就是說朱常洵非常胖,被割了肉,和鹿肉在一起煮熟,當了下酒菜。但是,按照這裡的說法,朱常洵似乎不是被活煮了的,而是從身上割了肉而已——至於割了多少,那就不得而知了。

    而其他的野史筆記,也多半記載起義軍把朱常洵的肉和鹿肉在一起吃了,發洩仇恨。

    民國時期出土的福王朱常洵碑誌中,並沒有記載關於福祿宴的事情。

    所以,福王朱常洵一定是被起義軍殺了,不過放到大鐵鍋裡活煮了,缺乏證據。最大的可能是,士兵們痛恨朱常洵,於是在他身上割了幾塊肉,配著鹿肉一起吃了——並沒有費盡心機洗刷乾淨,活活燉熟了吃。

    但是這事兒一傳開,那就越來越誇張了。所以具體有沒有傳說中的“福祿宴”,還是一樁懸案呢。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一歲半寶寶每天吃一餐線面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