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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景玉鏢局

    宋朝的官制很怪,為了加強皇帝的權利,經常弄一些很怪的制度。

    宋朝的安撫使、宣撫使都是臨時差遣,甚至於各路(相當於省)的知府,下面的知州,都是臨時差遣。

    原本這一路(省)的最高長官是督軍,為了杜絕唐末五代的那種割據,所以趙匡胤定了這麼個制度,把督軍調離本省來到中央,然後給你保留督軍頭銜。但是呢,只在中央養著你,不給實權。然後中央委派一位文臣,到地方去主政,這就是“某州知事”“某府知事”,簡稱知州、知府。這就都是差遣了。

    另外中央還會委派給地方上四個“監司官”,分別是:安撫使、轉運使、提刑按察使、提舉常平使。

    安撫使俗稱“帥”,主要掌管軍事,在地方上設有府衙,但是安撫使仍然是差遣,經常被中央調換。到後期經常是知府、知州兼任。

    宣撫使也是中央委派。早期目的是巡視監察地方,哪裡有災情或者戰爭,中央就會委派一個宣撫使去主持工作。發展到後期,尤其是戰爭頻發時代,宣撫使基本就相當於軍隊統帥,到還是會經常被中央調換。宋朝名將狄青、岳飛等人就曾擔任宣撫使。

    總之,宋朝幾乎沒有地方官,全是中央委派。

  • 2 # 佳寧他爸

    宋代的安撫使和宣撫使都是差遣,宋朝實行官職差遣分離制度,官是虛職,指官員的待遇品級,決定了俸祿的多少,職是文官榮譽加銜,差遣才是真正重要的,它代表了一個官員擁有的真正實權。宋朝這種繁雜的官職機制導致,官僚機構重複設定,人浮於事,十羊九牧,形成了冗官的局面,大大加重了人民的負擔。

  • 3 # 歷史爆破手

    宋朝的官制非常奇怪,不僅讀起來拗口,有時候也讓人感覺非常混亂,這背後其實有深刻的背景。宋代的安撫使、宣撫使都是差遣。差遣和職事官,其實是一個事物的兩種叫法而已,並無本質不同。

    宋朝官制系統

    宋朝官制其實有三個系統,分別為官、職、差遣。

    官是寄祿官。給人一個很高職位的官名,但並不讓此人負責該官名下的職責,只是讓他領取該官名下的俸祿,所以被稱為“寄祿官”。朝廷專門用高工資養著,但卻不讓他負責實權的一種籠絡人心的措施。

    職,一般指職名。宋初的時候,是一種實際職務,但後來演變成一種中高階文官的榮譽稱號。比如集賢殿大學士、昭文館大學士、龍圖閣直學士等,比如我們熟悉的包青天包拯,就是龍圖閣直學士。職,更多的是一種中高階文官的榮譽性稱號,而不是該官員真正負責館、閣裡的事務。差遣,可以按照表面意思理解,有“差事”才“派遣”,這是有實際工作內容的。比如某地出現戰亂或者災情,就可以派遣出安撫使或者宣撫使,讓他們到戰亂或災情地區去賑災救亂。事情做完之後,交回差遣,等待新的任務派遣。因為原先他有“官”名,即使交回差遣,依舊可以按照官名領取俸祿,而不至於因為交回差遣而生活無著落。

    差遣制度的優勢

    透過上面的分析,我們知道,宋朝的官員,許多已經不再擔任和官名相對應的職務,這就使得官名和實際工作職務實現了剝離。官員們擔任的實際職務,被稱為“差遣”,也稱“職事官”,亦可簡稱“職”。差遣本身沒有品級,但有相應的俸祿和待遇。而且,差遣是和“寄祿官”相對應。這樣使得皇帝在派遣官員的時候,既有依據(按照官名大小派遣不同的差事),也有很大的靈活性。

    如果官員的政績好,那麼可以對官、職、差遣都提高等級,或者只提高其中一項或者兩項的等級。如果做得不好,也可以處罰其中的一項或者兩項或者全部。這樣的用人方式,可以減少官員的不滿或者抗拒情緒,有利於政局穩定,也有利於中央集權。但壞處也同樣明顯,會造成“冗官”現象,加大財政負擔以及行政效力低下。

    宋朝官制系統形成的原因

    差遣其實自隋唐就已經開始出現,但開始的時候規模較小。經歷了晚唐及五代十國之後,差遣開始慢慢氾濫起來。等到宋朝建立,因為趙匡胤是透過“陳橋兵變”取得的政權,此時周邊還有荊南、南唐、吳越等割據政權,宋朝境內還有其他節度使。出於穩定政權的需要,後周原來的政府機構被保留下來,原先的官員也被留用。但這種情況,對朝廷的中央集權是不利的。

    在這種背景下,宋初開始大量實行“差遣”,以實現架空原來機構的目的。原先繼承隋唐的三省六部制,漸漸只留下一些低階官員任職,其他的高階官員被“差遣”去其他職務。這樣一來,權力便慢慢被收回皇帝手中。在宋太祖、宋太宗時期,這是一種相對溫和的加強中央集權的措施,也使得阻力減小了許多。就這樣,困擾唐朝的“藩鎮”,便一點點的被蠶食,節度使便慢慢排擠出了官位序列。

    到了後來,雖然有節度使的官名,但賦稅、行政、軍權等權力,已經被朝廷“差遣”的官員掌控,節度使再也不能興風作浪。況且,到了後期,節度使也相當於一種榮譽性的稱呼,許多官員並不去封地就藩,而是被養在京城。此時的節度使,再也沒有喊出“天子寧有種也”的底氣。

    綜上所述,宋代的安撫使、宣撫使是差遣,負責戰亂或受災地區的事務。差事完畢,則交回差遣。差遣和職事官,其實說的一個意思,就是指官員擔任的實際職務,和有無衙門並不相關。

  • 4 # 巴州刺史

    簡單說,宋代安撫使是職事官、常設宣撫使則是差遣官、不常設。差遣官、職事官最表面顯的區別確實是有沒有常設衙門,本質上區別是二者任務不同,差遣官要解決臨時的大問題,職事官是行使日常職責、維護機構的正常運轉

    一、設麼是安撫使?

    宋承唐制,都在州縣之上安排了更高一級的地方官,統轄數州數縣。不同的是,唐代一個地方只有一個長官,就是節度使、觀察使,民事、軍事、財政、司法、人事全部歸一人之下,權力極大。

    宋代就吸取了唐代地方坐大、藩鎮作亂的教訓,把地方長官的職權一分為四、避免獨大。稱為四監司,包括安撫使司、轉運使司、提點刑獄司、提舉常平司。安撫使則是經略安撫使司的長官,就是地方長官之一。一開始“掌一路兵民之事”,領軍旅禁令,賞罰肅清。後來,則主要掌管地方民政,經常由重要的州府長官兼任。地位不低,一般需要二品以上。

    水滸傳中,宋江招安滅方臘後,就被任命為安撫使。

    二、什麼是宣撫使?

    《宋史》記載,宣撫使“掌宣佈威靈、撫綏邊境及統護將帥、督視軍旅之事”,“不常置”。一般遇有戰事、或重大事件,以及皇帝差遣前往某些地區宣諭,則在中書省、樞密院(宋代稱為二府)中選定一人充任,事情辦完宣撫使除名,仍然回到中書省、樞密院。

    宣撫使一般地位較高,不是宰相、就是副宰相,或者統兵大將。北宋的宣撫使多為文臣,如郭逵、韓絳、童貫、李綱等,都曾作為宣撫使。北宋末期,南宋時期,則較多武將充任宣撫使,比如种師道、韓世忠、張俊、吳玠、岳飛、吳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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