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生產必須管安全是要求誰管生產就必須在管理生產的同時,管好管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並負全面責任,是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原則之一。 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包含如下幾個含義:
1、一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管理部門都必須管安全。 要求政府經濟管理部門、行業主管部門,以及直接從事安全生產活動的企業單位的主要領導人,必須依照國務院安全生產是一切經濟部門和生產企業的頭等大事的指示精神,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那麼,企業就是要作為第一把手的法人代表負責,在企業的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中,把安全生產放在突出的位置來抓。
2、管生產的同時要管安全。 從事生產管理和企業經營的領導者和組織者,必須明確安全和生產是一個有機的整體,生產工作和安全工作的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要同時進行,決不能重生產輕安全。
3、要落實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就是在生產管理的同時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規、政策和標準。制定本企業。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包括各種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安全衛生技術規範、標準,安全生產技術和組織措施的制定、審查和執行,各工種、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等。健全安全生產組織管理機構,配齊專(兼)職人員。 安全生產的基本原則 1、“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2、“安全具有否決權”的原則 3、“三同時”原則 基本建設專案中的職業安全、衛生技術和環境保護等措施和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法律制度的簡稱。
4、“五同時”原則 企業的生產組織及領導者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5、“四不放過”原則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當事人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沒有制訂切實可行的預防措施不放過。 “四不放過”原則的支援依據是《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02號)
6、“三個同步”原則 安全生產與經濟建設、深化改革、技術改造同步規劃、同步發展、同步實施。
管生產必須管安全是要求誰管生產就必須在管理生產的同時,管好管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並負全面責任,是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原則之一。 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包含如下幾個含義:
1、一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管理部門都必須管安全。 要求政府經濟管理部門、行業主管部門,以及直接從事安全生產活動的企業單位的主要領導人,必須依照國務院安全生產是一切經濟部門和生產企業的頭等大事的指示精神,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那麼,企業就是要作為第一把手的法人代表負責,在企業的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中,把安全生產放在突出的位置來抓。
2、管生產的同時要管安全。 從事生產管理和企業經營的領導者和組織者,必須明確安全和生產是一個有機的整體,生產工作和安全工作的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要同時進行,決不能重生產輕安全。
3、要落實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就是在生產管理的同時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規、政策和標準。制定本企業。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包括各種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安全衛生技術規範、標準,安全生產技術和組織措施的制定、審查和執行,各工種、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等。健全安全生產組織管理機構,配齊專(兼)職人員。 安全生產的基本原則 1、“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2、“安全具有否決權”的原則 3、“三同時”原則 基本建設專案中的職業安全、衛生技術和環境保護等措施和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法律制度的簡稱。
4、“五同時”原則 企業的生產組織及領導者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5、“四不放過”原則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當事人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沒有制訂切實可行的預防措施不放過。 “四不放過”原則的支援依據是《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02號)
6、“三個同步”原則 安全生產與經濟建設、深化改革、技術改造同步規劃、同步發展、同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