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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好街區

    “不喜歡”是在規避,“喜歡”則是追求

    規避往往大多數是我們的直覺感受,由我們的本能決定,

    而追求則要求我們要有更長遠的計劃,

    需要思考、需要分析,

    大多數的人往往更趨向於本能的行為,

    而對需要思考的不確定say“NO”,

  • 2 # 七稜鏡2010

    不知道自己真正喜歡什麼,怎麼破?

    七稜鏡

    鏡子物語:找到喜歡之事的關鍵,是創造條件,給喜歡以成長的土壤。

    我是誰?我最喜歡做什麼?我想成為怎樣的人?這應該是我們展開人生時即需要明確的基礎性問題,是我們管理好自己、不斷向上生長的前提。

    但很多人到了30歲、40歲,還對此感到迷茫。每天工作賺錢,生活看似充實忙碌,卻總會在歲月流轉間,或是某個剛剛醒來的清晨,感到內心的空虛。甚至有人終其一生,也沒能活成自己。

    其實,每個人在人生的某個階段,都會遇到自己真心喜歡的事情,我們不是找不到,只是很輕易就否定、放棄,或是沒有把它確定、發展下去。結合自身的經驗,我覺得要避免這種情況,可以試試下面的方法。

    尋找:遮蔽全世界的雜音

    為什麼有這麼多的人,不知道自己真正喜歡的是什麼?這與我們成長的大環境有深刻關係。

    從小到大,我們接受的教育都在反覆告訴我們“你應該做什麼”,而不是鼓勵我們去堅定地追尋自己的內心。以至於,我們漸漸把社會約定俗成的標準內化成了自身的標準,最終活成了別人期望和認可的樣子,以世俗的成功來衡量自己。

    我一個發小兒,上學時學習一般,平時不喜歡別的,就喜歡做飯。每次她做飯給大家吃,都能贏來一片稱讚。但有一次她和父母閒聊,說自己想當一名廚師時,父母立刻就冷了臉。“一個女孩子,不好好考大學,當什麼廚師?”

    年少時的喜歡,本就脆弱,一句簡單粗暴的干涉,就會被無聲無息地扼殺在萌芽裡。後來,我這個發小兒考上大學,畢業當了一名會計。她一直做著別人眼裡的“好工作”,至於自己喜不喜歡,不重要。

    我上學時,一直是學習拔尖的優等生,但除了學習,我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連高考時填報考志願,都是家長幫忙選的。那時大家都覺得學經濟能找到好工作,將來賺錢多,所以就給我報了經濟系。

    我讀本科時各門成績都不錯,但確實談不上什麼興趣。我最喜歡的,是扎到學校圖書館裡看閒書,或是借回一大撂當代小說、散文,靠在寢室的床頭,一本接一本地看。沉浸在文字中感覺真好啊,又寧靜,又充實,我內心感慨著,要是我也能寫出這麼好的文字就好了。

    喜歡一件事很容易,不容易的是,抓住這種喜歡,並讓它與自己的未來產生聯絡。所以,你需要閉上眼睛,遮蔽全世界的雜音,才能聽見你自己。你需要更多的勇敢,才能循著內心的方向,走出去。

    堅持:不以功利論英雄

    很多時候,我們知道自己喜歡什麼,只是自認為喜歡的這件事,於謀生無用,於成功無用,所以也只是想想而已。

    我們華人喜歡問這樣的話:“你喜歡寫東西,能當飯吃嗎?”“你喜歡唱歌,能靠它生活嗎?”“你喜歡服裝設計,能做出點名堂賺大錢嗎?”當答案暫時為“否”,你的家人朋友就會來勸你別“不務正業”,甚至你自己也會漸漸認同這種說法。

    不管新生代的90後、00後有多麼個性張揚,我們的社會對於所謂的成功,始終有著一套標準化的模式和定義。於是,我們把一生中大部分的時間,用在了不喜歡卻“有用”的事情上,那些真正喜歡卻看似“無用”的事,得不到發展的空間,漸漸被遺忘,或是淪為一種可有可無的業餘愛好,僅此而已。

    其實,再“不靠譜”的喜歡,都是有用的。我一個好朋友,最最喜歡的是——穿衣打扮。她總是不停地買新衣服,不停地換髮型,每次穿上新買的美衣,內心就覺得無比快樂、自信。生活中遇到什麼不順,情緒低落,買套新衣穿,就能滿血復活。

    這個朋友的“愛好”在別人眼裡不僅超不靠譜,簡直是“敗家”典型。但她不管別人怎麼說,我行我素,生命不休,買衣不止。後來,她從多年的購衣“實戰”中總結出了一套穿搭經驗,包括什麼身材、什麼場合應該怎麼穿,什麼氣質應該怎樣搭配等等。她在網上幫別人做形象設計,幫人搭配衣服,漸漸發展出了自己的產業。

    因為喜歡,所以投入,因為喜歡,所以樂在其中,成就感爆棚。如果你真心喜歡一件事,不要自己先否定自己,不要太在意世俗功利的眼光。要創造條件,給這份喜歡以成長的土壤。也許有一天,它就會長成你生命中的參天大樹,讓你以自己喜歡的方式度過一生。

    反覆:拉開距離才看得清

    如果說別人的看法、功利的計較容易使我們看不清自己喜歡的東西,那麼,還有一種原因來自我們自己。當喜歡與壓力聯絡在一起,當堅持自己的喜歡需要付出很多努力,很多喜歡就似乎變成了不喜歡,甚至讓我們想要逃離。

    你喜歡彈鋼琴,但受不了每天兩小時的枯燥練習;你喜歡寫作,但遇到那些絞盡腦汁也寫不出來的時刻,就想放棄;你喜歡做平面設計,並以此謀生,但每天被老闆和客戶的各種奇葩要求折磨,下決心要轉行……

    於是,我們又陷入迷茫:怎樣才能找到自己真正喜歡的事?

    不是所有喜歡都是一見鍾情,很多時候,喜歡就是一個不斷尋找、反覆否定的過程。離得太近,反而會看不清。如果你真的陷入這種困境,不妨給自己一些時間,與喜歡的事拉開一段距離。所有離開就不再回來的喜歡,都不是真喜歡,反之亦然。

    從喧喧攘攘的社會現實迴歸寧靜的校園,慢慢沉澱內心,那些過去的經歷漸漸剝去瑣碎的外衣,露出被包裹住的核心。驀然有一天,我想通了:過去的一切皆有價值,我的厭倦只是不想重複自己。對於文字,我依然熱愛,而且這份熱愛,變得前所未有的堅定和清晰。

    所以,研究生畢業後,我沒有像多數同學一樣去當老師,而是選擇迴歸媒體。從傳統媒體到新媒體,一路走走停停,但始終沒有放棄。

    鞏固:用“輸出”讓喜歡成長

    一個人真正的幸福,是做自己喜歡又有意義的事情。單純的喜歡可能脆弱易逝,但加上了“意義”,就有了持續創造幸福感的可能。那意義怎樣獲得?答案就是,在喜歡的事情上有所輸出,持續輸出。

    就像前面舉的例子,一個人喜歡買衣服,只限於個人的喜歡而已,但把購衣經驗加以總結,形成穿搭方案讓別人看到,影響到了別人,它就有了價值。你特別喜歡看影視劇,光是看,不產生價值,但如果某一天你寫了篇影評,它就有價值了,就開始產生意義。

    你喜歡聽音樂,喜歡看小說,喜歡打遊戲,喜歡吃美食……各種各樣的喜歡,都可以透過輸出,被賦予意義。你的輸出,可以是訴諸文字,可以是講給別人聽,也可以是學習模仿,比如從聽音樂到寫一首歌、從吃美食到做美食……

    不在意結果,可以避免因一些小失敗挫傷了你的興趣。而持續的輸出,會形成時間的複利效應,說不定哪天,你的業餘愛好會成為你的“主業”,給你帶來意料之外的巨大回報。

    期待遇見愛生活、愛思考的你。讓我們一起,越變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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