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異後,有的孩子由父母一方領著生活,有的是住在父母重新組合的家庭裡,還有的則是跟著爺爺奶奶。父母離婚這件事的本身,並不是影響子女心理發展的惟一因素,真正影響子女心理成長的重要因素,這使得離異家庭子女易形成以下的特殊的心理現象:
一、自卑。父母是孩子們心目中的驕傲,處在一個沒有父親或母親在家庭裡,孩子就自然沒有這份優越感,容易產生“我的家庭是不幸的”、 “我是沒人要的孩子”、“我的命不好”消極悲觀的想法。
二、孤僻。不和睦的家庭環境會使孩子對人際關係感到緊張,特別是在重組家庭裡的孩子,由於父親的粗心或與繼父母之間的隔閡,他們的親情交流受到限制,覺得自己在家庭中被忽視,就產生孤獨感,行為上表現出離群。
三、怯懦。有的父母離異後,往往把感情和希望寄託在孩子身上,對孩子束縛過緊,管教過嚴。久而久之使孩子心理負擔過重,害怕自己使父母失望,因而對父母敬而遠之,變得膽小怕事,怯懦退縮。
四、逆反。這類孩子有的由於親情的隔閡不接受繼父母的管教,從小就養成了上不服天,事事處處以自我為中心,由於對父母的離婚行為不理解,對家庭產生一種厭惡感,出逆反的心理現象。
以上只是父母離異後,子女跟隨爺爺奶奶生活,孩子在心理發展、性格成長過程中有可能發生的傾向分析。孩子處於單親的環境生活,家長要記住父母永遠是父母,要珍惜與孩子的在一起的機會,要承擔起為人父母養育和教育的一切責任,但不要報有彌補的心態來面對孩子。家長而應該讓孩子仍處於一個與以往正常家庭一樣的生活,一定要讓孩子與父親和母親進行電話、見面等等方式的溝通,不要在孩子面前說父親或母親的不對之處,讓孩子覺得,父母雖然分開了,但家還在,爸爸媽媽還是永遠和從前一樣地愛著他。
父母離異後,有的孩子由父母一方領著生活,有的是住在父母重新組合的家庭裡,還有的則是跟著爺爺奶奶。父母離婚這件事的本身,並不是影響子女心理發展的惟一因素,真正影響子女心理成長的重要因素,這使得離異家庭子女易形成以下的特殊的心理現象:
一、自卑。父母是孩子們心目中的驕傲,處在一個沒有父親或母親在家庭裡,孩子就自然沒有這份優越感,容易產生“我的家庭是不幸的”、 “我是沒人要的孩子”、“我的命不好”消極悲觀的想法。
二、孤僻。不和睦的家庭環境會使孩子對人際關係感到緊張,特別是在重組家庭裡的孩子,由於父親的粗心或與繼父母之間的隔閡,他們的親情交流受到限制,覺得自己在家庭中被忽視,就產生孤獨感,行為上表現出離群。
三、怯懦。有的父母離異後,往往把感情和希望寄託在孩子身上,對孩子束縛過緊,管教過嚴。久而久之使孩子心理負擔過重,害怕自己使父母失望,因而對父母敬而遠之,變得膽小怕事,怯懦退縮。
四、逆反。這類孩子有的由於親情的隔閡不接受繼父母的管教,從小就養成了上不服天,事事處處以自我為中心,由於對父母的離婚行為不理解,對家庭產生一種厭惡感,出逆反的心理現象。
以上只是父母離異後,子女跟隨爺爺奶奶生活,孩子在心理發展、性格成長過程中有可能發生的傾向分析。孩子處於單親的環境生活,家長要記住父母永遠是父母,要珍惜與孩子的在一起的機會,要承擔起為人父母養育和教育的一切責任,但不要報有彌補的心態來面對孩子。家長而應該讓孩子仍處於一個與以往正常家庭一樣的生活,一定要讓孩子與父親和母親進行電話、見面等等方式的溝通,不要在孩子面前說父親或母親的不對之處,讓孩子覺得,父母雖然分開了,但家還在,爸爸媽媽還是永遠和從前一樣地愛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