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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勇戰王聊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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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漁耕樵讀
因為孔子認為父母去世,要守孝三年。丁是逢的意思,據《爾雅·釋詁》:“丁,當也。”憂是喪的意思,據《尚書·說命上》:“憂,居喪也。”這個傳統源於漢代,中國古代以孝治天下,歷代統治者都延續了這種規定。不遇到特別重大的事情,皇帝也不能強迫官員出仕。如果強制出仕,則被稱為“奪情”。
至於為什麼是三年,這個在孔子和宰予的對話中,孔子說出的原因是父母養育子女,三年之後才能脫離父母的懷抱。如果沒有父母尚未去世三年,就錦衣玉食的去享受生活,那是對父母的愛不夠多。
宰我問:“三年之喪期以久矣,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舊谷既沒,新谷既生。鑽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錦,女可安否?”,曰:“安!”,“女安,則為之。夫君子之為居喪,食旨不安,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今女安,則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則天下之新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宰予是一個很有想法的人,總是提出不一樣的觀點。為孔子所不喜,孔子還曾罵宰予:“朽木不可雕也,糞土之牆不可杇也!”。但是宰予說的也不無道理。生老病死人之常情,不用太在乎形式,孔子也只好問他:“你心安理得嗎?”,宰予說:“我心安啊。”估計孔子就沒見過這麼難教的學生,一個字給孔子噎死了。孔子也只好說:“那就隨你便吧,你開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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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菸酒閣小學士
菸酒閣大學士文章:古人為何要丁憂三年。
孝是中華民族最重要的美德,中國古代以孝治理天下,選拔官員為舉孝廉,在所有品德里面,孝的地位高於忠,忠孝不能兩全的時候,正常情況下要首選盡孝,只有皇帝才能剝奪大臣盡孝的權力。
如遇大臣父母死亡,必須辭官回家守制27個月,重要邊關武將不用守孝三年,而是給假一百天,這叫丁憂。朝廷不可或缺的重臣,皇帝可下旨解除丁憂,這叫奪情。奪情是極特殊的手段,一般會引起非議和指責。
丁憂,《晉書·袁悅之傳》 原指遇到父母或祖父母等直系尊長等喪事,後多指官員居喪。丁憂源於漢代,至宋代則由太常主其事。丁是遭逢、遇到的意思;"憂,居喪也。"所以古代的"丁憂",就是遭逢居喪的意思。遭逢居喪時,兒女們會憂傷、會居喪,要遵循一定的民俗和規定守制。
中國各地區葬禮各有不同,但丁憂期限三年,期間要吃、住、睡在父母墳前,不喝酒、不洗澡、不剃頭、不更衣、不婚嫁、不搞吉慶儀式等大部分內容是一樣的。
中國古代以孝治天下,各朝對丁憂都有明確的制度和律法。孝是國家與社會最基礎的道德品德,無論哪個階層都很重視。在漢末丁憂去官很通行,非但是父母三年之喪要丁憂,就是兄弟姊妹期功服之喪也要丁憂。陶淵明詩有說及奔妹喪的。潘安仁《悼亡詩》也有說及奔喪的,可見丁憂之風在那是很盛。
凡官員有父母喪,須報請解官。遇到爺爺去世,如果兒子早亡,那孫子也須解官,服滿後起復。西漢時規定在朝廷供職人員丁憂三年。唐時此風漸息,宋由太常禮院主管官員丁憂。
此後歷代均有規定,且品官丁憂,如果隱匿不報,一經查出,將受到懲處。朝廷根據需要,不許在職官員丁憂守制,稱奪情,或有的守制未滿,而應朝廷之召出來應職者,稱起復。
到明代把它定在律令,除了父母喪不必去官。鹹平元年皇帝詔:川陝、廣南、福建路官,丁憂不得離任,既受代而喪制未畢者,許其終制。意為偏僻地區的官員丁憂不得離任。
《會典》中說:內外官員例合地制者,在內由該部具題關給執照,在外由該撫照例題諮,回籍守制。京官取具同鄉官印結,外官取具原籍地方官印甘各結......開明呈報,俱以聞喪月日為始,不計閏二十七個月,服滿起復。
督撫級別官員,丁憂不得遽行送印,其任內文卷,擇司道一人代行,聽候諭旨方準離任。武將丁憂不解除官職,而是給假100天,大祥、小祥、卒哭等忌日另給假日。
丁憂的道理是什麼呢?就是要報父母的恩,孩子出生三年內都離不開父母,時時刻刻都需要父母的照料,所以對父母晚年要盡心盡力,父母不在了做子女的也要時時想念他們,至少在墳前守孝三年。儒家講:“慎終追遠,民德歸厚。"這是中華民族每家每戶、歷朝歷代,都舉行盛大儀式祭祀先祖的原因所在。這不但是孝道的教育,更是人性本善的維護。
父母對我們的恩情是最重最大的,一個人如果對父母都不孝敬,怎麼可能善待君王、同僚和下屬呢?
古禮:三月而葬,然後初哭,行虞禮、卒哭"虞禮"是安瑰祭,三次虞祭之後,行"卒哭"禮,獻食舉哀於靈座以後,不再哭悼。卒哭十一次為"陽禮",將神祖迎入祠堂,禮畢將:主移回原處。
喪後十三個月至十五個月舉行"小祥"、 "大祥"禮。七個月舉行"譚"禮,意為安然平安。《禮記·曲禮》明確規定說: "居皮之禮,頭襯創則冰,身有病則治,有疾則飲酒食肉, 疚止復初"。
就是說一是有病,二是年老的。此外碰到國與家發生衝突,要家禮服從國事,孝子可出來為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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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點到體育
看到丁憂三年,腦中就蹦出來就幾個詞,孔子,禮記,曾國藩。
查了下資料,查到了這句
子曰:“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我想這句應該就是丁憂三年的原因了。
儒家思想在華人心中已經根深蒂固,到清朝時候,還有曾國藩為母親守孝的事蹟,不過丁憂三年我想很少有人能堅持做到。為親人去世守孝三年,還不如在生前對親人多一些關心,多一些掛念,常回家看看,這些都做到了,三不三年其實無所謂。
自己感受,答的不好,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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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父母去世的時候,在外做官的子女要在墳前守孝三年。這三年裡,孝子不能飲酒作樂,不能洗澡梳頭,不能夫妻同房,等等。總之,吃住睡都在墳前的“破屋”中。
這個規定的道德基礎就是儒家的“孝道”。當時,人們認為子女小的時候,三歲前都離不開父母的照顧。所以,當父母去世後,子女應該陪伴父母三年,以報三年的養育之恩。
如果,有不“丁憂三年”的,會被處以刑法。犯法的人不僅會被罷官,還要坐幾年牢。
當然,有"丁憂"就有“奪情”。皇帝是在離不開你,沒了你地球就不轉了。那麼,皇帝會下旨不讓你“丁憂”,這就是"奪情"。不過,一般官員都認為“奪情”是很不人道的,會被人嘲笑不孝。所以,會拼死抗旨也要回家“丁憂”。
也有官員自己想被“奪取”的,比如,明朝的張居正。他的事業正在如日中天,改革正在緊要關頭。此時,他父親去世了,但是他不想“丁憂”。於是,讓人暗示皇帝下旨“奪情”。很多官員不樂意了,罵張居正不孝。皇帝為了維護張居正,打了那些人屁股,才把事情壓下去。不過,從此張居正就膨脹了。等他死後,家被抄了,子孫也被流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