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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如意島會理財

    人性的暴戾真的是無法預估的!人的心理狹隘程度真的是無法預測的!良知的泯滅真的太可怕!

    原本是孩子放學要度過中秋佳節的日子,10歲的小男孩葉某卻永遠離開了他的家人,實在令人惋惜和悲嘆。

    因為葉某和殺人者林某的女兒在學校鬧了矛盾,最後動了手打了其女兒,導致他女兒眼睛受了傷,後來經過查驗只是輕傷。氣不過的父親林某覺得女兒受到了天大委屈,決定去教訓教訓小男孩。就在週五放學的時候,他帶著水果刀到了學校廁所,殘忍的殺害了小男孩。事後也沒有對男孩進行搶救,而是坐在一邊抽菸,還向別人指責男孩欺負他女兒!

    都看看這個帶著眼鏡裝斯文的惡毒男人!

    孩子之間鬧矛盾甚至發生口角和肢體動作太常見了,難道這時都需要家長出面擺平事件然後替自己的孩子出氣嗎?所有的事情都是靠武力來解決的嗎?以暴制暴的思維真的是太可怕了!尤其是針對一個年僅10歲的孩子,不知道你怎麼下去的手!你的心真的是太歹毒了!

    為了孩子出了氣,但是自己也會面臨正義的制裁,一命償一命,不知道這位眼鏡男此刻還覺得自己所做的值得嗎?

  • 2 # 理得心安

    這起兇案,與其說是為了女兒被欺負而報復殺人,不如說這個家長就是自己精神失衡找機會製造事端,女兒受傷只是找到了行兇的藉口而已。

    其女兒受傷的情況遠不是什麼大事,正常人再憤怒放大一百倍也不至於行為失常到去殺人。

    而從其殺人後沒有報警或叫救護車、而是坐在現場抽菸的行為來看,他是在靜等最後的結果呢,完全不是情緒激動不能自控的狀態。

    如果是報仇,當然要選擇對等傷害程度,肯定不該升級到殺人的程度;如果是激憤殺人、或瞬間神經病,在殺人之後也會有清醒後主動減少犯罪後果的積極行為。

    也就是說,殺誰、為什麼原因殺對他都不重要,他只是想要那個殺人後被審批的結果。

    換個角度,如果是為女兒報仇,必然要想到報仇之後女兒的處境(以他的模式那個被殺男孩的父親是不是該將女孩全家滅門?),所以說這個家長是為女兒殺人的理由就不成立了。

    再說,如果是報仇,是會盡量選擇不給第三方造成麻煩的——選擇進入校內殺人,學校就要承擔很大的未能保護學生生命的責任,這樣會給學校帶來多大的麻煩、給他女兒以後製造多大的麻煩?

    所以,再次證明,這個家長就是要殺人鬧事的,與女兒的事無關。

    這種充滿戾氣的人,並不是認真生活的人,只想借某個理由去找死,在美國就是那種端掃射人群的惡棍,在歐洲就是開車衝撞人群的恐怖份子,在中東就是鑽進人堆的人肉炸彈。

    勿以惡小而為之,就可以避免那個男孩與女孩的矛盾衝突。

    警惕負面情緒,遠離垃圾人,是我們每個人都需要時刻留意的,只有這樣才能儘自己最大努力減少危險的靠近。

  • 3 # 赤橙黃綠青藍紫518

    9月21日下午16點左右,在隆山小學三樓廁所內,36歲的林某某用水果刀殘忍地將女兒10歲的男同學殺害。只因之前傷到女兒的眼睛(無破損,沒影響上學)。作為家長,林某某是不稱職的,不負責任的,無能的。

    林某某自以為是給女兒報仇,保護自己的女兒,實際上對女兒也是極大的傷害。殺死了女兒的同學,我想也不會是女兒的本意。女兒從此很有可能沒了爸爸,失去了父愛,面臨著家庭破碎,想到這一切都是因為自己所致,心靈上留下的創傷一輩子都不會癒合。

    對於殺害的男童,林某某欠下的血債是要用血來償還的。10歲的男孩,尚屬於年幼無知的階段,即便是屢次欺負女兒,可以找學校的老師溝通,找男孩的家長理論。如果老師不管還有校長。如果家長蠻不講理,怨氣也不應撒在孩子身上。拿刀對準10歲的孩子就是無能!

    對於兩個家庭來說,都是陷入了滅頂之災,難以醒來的噩夢。只因一時的衝動毀了兩個家庭。人們都說孩子從一降生到長大都要經過九九八十一難,也就是說人來到世間都需要經歷磨難,一生中好多事情都需要自己去獨立處理,壽命再長的父母也跟不了子女一輩子。孩子的事情最好是由孩子自己去解決,希望大人不要辦蠢事!歡迎您加入討論留言,謝謝您的點贊、關注!

  • 4 # 文筆緣

    家長心生怨氣校內殺害女兒同學,對此你怎麼看?

    看到瑞安謦方的通報,真是可悲可恨!

    悲觀的是發生了不應發生的慘案,讓小小孩子失去寶貴的生命,另人心痛。

    恨的是做為一個女兒父親的成年人,林某某,過份自私,不解人世大義,因為小孩之間的口角小鬧出一點問題,而為女兒去報復,持刀去校內傷害女兒的同學,造成兩家悲劇。這種做為,不由讓人遣責幾句。做為人父的成年人,難道就沒有一點思考能力嗎,我們客觀的說,孩子之間發生諍鬧是最常見事情,有必要大人心生怨氣,參與到孩童之身上,做如此喪心病狂的違人性的惡事來。為女兒去報復傷害年僅l0歲的小男孩。真是慘無人道,實在是不配做女兒父輩。簡直就是一個地道的無頭王八犢子。

    這裡要公認的一點,不論林某人是心生怨氣,還是做人缺德淪喪,此刻的舉動己觸犯國家刑法,法律法規的懲罰是無條件替代的,只有等待著法律的嚴肅懲罰,顧意行兇殺人者無意就該償命還命,自咎自取,應該說他明白這個道理。

    每發生一啟類似此案件,我們一慣倡導引以為介,但對人性變壞,惡性迴圈往復之人,我認為只有法律嚴懲,才能起到良好的推動作用,縮小傷民犯罪行為。務必請大家高度注重,自覺維護我們良好的社會生活秩序。

  • 5 # 美麗的紅楓葉

    看到這則訊息感到非常震驚,學生在學校內被殺害,天理難容。同時,更感到不可思議,孩子之間的小摩擦,家長竟然做出殺人復仇的舉動,這是何等的瘋狂?

    仔細分析這起事件,我認為導致悲劇的根源是家長對孩子的“溺愛”。自己的孩子在與同學的糾紛中吃虧了,這口氣是不能嚥下去的。在家長的內心世界裡,自己的孩子就是上帝,誰敢對上帝不敬,那就要付出代價。試想想,這樣做是在愛孩子嗎?錯!是在害孩子!如今,你看似給孩子出氣了,可你將付出生命的代價,你的孩子將終生活在父親是殺人犯的陰影中,這是愛孩子嗎?只要不是用腳後跟思考,這個道理誰都懂。

    衝動是魔鬼,在衝動的時候,人的智商就會歸零,就會做出最愚蠢的舉動,這位孩子的家長就是如此。當孩子在學校與同學有了摩擦糾紛後,家長應該聯絡老師協調解決,老師解決不了還有學校,學校解決不了還有法律,何必如此衝動做出蠢事?你完全可以領孩子及時就醫診斷,並做各種檢查治療。即使是孩子的眼睛出現了嚴重問題,有殘疾的可能,那你完全可以透過法律途徑加一解決,根本沒有必要衝動殺人。衝動殺人,只會兩敗俱傷。

    作為孩子的家長,無論是誰都應該正確地去愛自己的孩子,教育自己的孩子,教孩子擁有博愛之心,教孩子學會寬容他人,教孩子學會與人相處,教孩子學會遵守規則,教孩子學會知錯就改等等,向孩子傳遞正能量。

    這一事件再次給校園安全敲響了警鐘,小學和幼兒園應該怎樣去防範這樣的事情,是我們每一個教育工作者不得不思考的問題。保護學生安全,一刻都不能掉以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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