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考駕照可以直接考大型貨車,大型客車則需要增駕。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中規定:
第十四條 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可以申請準駕車型為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輪式自行機械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的機動車駕駛證。
已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可以申請增加的準駕車型為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輪式自行機械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
擴充套件資料
《機動車駕駛證業務工作規範》中規定:
第六條 車輛管理所辦理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業務的流程和具體事項為:
受理崗按照下列程式稽核申請材料:
1、稽核機動車駕駛證申請人提交的《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以下簡稱《身體條件證明》)和身份證明,確認申請人年齡、身體條件符合規定。
2、透過計算機管理系統核查,確認申請人未申領機動車駕駛證,以及不具有《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十二條第三項、第四項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情形。
第八條 車輛管理所辦理增加準駕車型申領業務的流程和具體事項為:
(一)受理崗按照本規範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稽核申請人提交的資料,同時稽核申請人所持機動車駕駛證,透過計算機管理系統核查,確認申請人年齡、身體條件、駕齡和累積記分符合《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十一條、第十四條的規定。
對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和中型客車準駕車型的,還應當透過計算機管理系統核查,確認申請人是否具有《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
(二)符合規定的,受理崗、考試崗、檔案管理崗按照本規範第六條第二項至第七項規定的流程和具體事項辦理機動車駕駛證增加準駕車型業務。在核發機動車駕駛證時,受理崗還應當收回原機動車駕駛證。
學考駕照可以直接考大型貨車,大型客車則需要增駕。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中規定:
第十四條 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可以申請準駕車型為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輪式自行機械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的機動車駕駛證。
已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可以申請增加的準駕車型為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輪式自行機械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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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駕駛證業務工作規範》中規定:
第六條 車輛管理所辦理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業務的流程和具體事項為:
受理崗按照下列程式稽核申請材料:
1、稽核機動車駕駛證申請人提交的《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以下簡稱《身體條件證明》)和身份證明,確認申請人年齡、身體條件符合規定。
2、透過計算機管理系統核查,確認申請人未申領機動車駕駛證,以及不具有《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十二條第三項、第四項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情形。
第八條 車輛管理所辦理增加準駕車型申領業務的流程和具體事項為:
(一)受理崗按照本規範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稽核申請人提交的資料,同時稽核申請人所持機動車駕駛證,透過計算機管理系統核查,確認申請人年齡、身體條件、駕齡和累積記分符合《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十一條、第十四條的規定。
對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和中型客車準駕車型的,還應當透過計算機管理系統核查,確認申請人是否具有《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
(二)符合規定的,受理崗、考試崗、檔案管理崗按照本規範第六條第二項至第七項規定的流程和具體事項辦理機動車駕駛證增加準駕車型業務。在核發機動車駕駛證時,受理崗還應當收回原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