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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松影鶴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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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遲到的春天
死罪沒有、活罪難逃,雖然你事出有因、但是由於你的過錯、造成姦夫跳窗墜樓、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後果應由你承擔,更正一下你說的姦夫一詞、那不叫姦夫、應該叫剽客、更準確的應該是叫、你老婆的情人或者皮叛,不是屬於強奸、而是你老婆願心願意、脫衣解帶跟人上床滾被單、所謂的姦夫淫婦,男女雙方是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雖然他她們的行為、違背了法律和道德的底線、但罪不當死、頂多只能受到法律和道德的遣責,他們的行為理應受到法律和道德的制裁。
但是由於你的魯莽行為、給男盜女娼造成了精神、和身體上的傷害、都是要負法律責任的,作為一個正常的成年人、在處理對待問題的時候、四肢發達、頭腦簡單、心情不夠冷靜、容易衝動,為人不夠明智、在你明知老婆有出軌、偷人養漢作風敗壞的情況下、你不去尋求透過法律正確的手段,而是自作聰明耍手段、用低階錯誤的方法,想從中撈點好處、或者來達到你不可告人的目的,而事如願為、使得其反。
總之你在行使窩囊肺丈夫權利之前、應該考慮到會出現意想不到的後果、沒有把握好機會而錯失良機、抓雞不成反到蝕了一把米,正確的辦法尋求法律報警,然後拿個小靠椅、買一瓶二鍋頭、炒一蝶花生米、悠哉、悠哉,等在房門外、給他她們適當的二人空間和時間、讓他她們快快樂樂把好事辦完、等警察來了幫你抓雞捉賊、人髒懼獲、兩全齊美,因此事以至此、後悔莫及,還是認命吧、把你所造成的法律後果、用還沒來的及喝完的二鍋頭、伴苦果一口吞了吧!想必你此時此刻的心情、比黃蓮苦膽苦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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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衣純1216
你去捉姦,如果你和姦夫沒有肢體接觸,也就是你沒有使用暴力或違法手段如毆打,脅迫,恐嚇等迫使其跳樓,你不承擔法律責任。
題主的意思是去捉姦時,姦夫因為個人緊張,害怕,恐慌而選擇跳窗而逃,在逃跑中摔傷而死,這種形為純屬個人行為,和你無法。
請相信司法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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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7088179056993
已經明知有姦情,何必去捉呢?(捉,就代表你有原諒妻子的可能,或許有詐騙的嫌疑?)用合法的手段訴訟離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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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老朱說法
是否構成犯罪要考量跳樓跟你的捉姦行為有沒有因果關係,如果你的行為超出了一般合理範圍,威脅他的人身安全導致跳樓,可能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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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南巷2
大蠢豬,不是說去捉姦,應說回家暗訪查證據,開門時,姦夫害怕慌亂之中跳窗墜樓。他墜樓出事是他自責,與你無關,因為你沒動手,他就虧心害怕而慌不擇路墜樓。然後要分手,多要些財產,讓不守婦道的人遭到應得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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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泯然眾人焉
就問你,你為何人捉姦?是自己為自己的老婆偷人而捉姦,還是替別人去捉姦?姦夫墜樓,你有罪嗎?
在婚姻存續期間,姦夫淫婦確實應該受社會輿論的譴責。但是,詭異的是,姦夫淫婦並沒有觸犯法律,只是有違社會道德,所以,這個問題就值得探討了。
如果說,你是替別人去捉姦,那麼你就是吃飽了沒事幹,撐的,這與你何干?你破壞別人偷情,該當何罪?別人正高興,你臨門一腳,是何居心?不爽嗎?不服嗎?傻到家了!這種事,外人豈能插手?怎麼能管呢?又怎麼管呢?
老實說,法律都管不了,你還能管嗎?
如果你確實是去幫別人去捉了奸,但是,我是說但是。但是你不夠理智,你去掀別人的被子,然後又去追打姦夫,最後致姦夫墜樓。那很是對不起,你脫不了干係!你己經上套了,犯法了!
又如果,如果姦夫只是墜樓受傷了,那還萬幸,賠些錢給姦夫療傷治病,然後跟姦夫說:“你以後再怎麼偷情,我絕對不來捉你的奸了”。
當然,如果是你自已的老婆跟姦夫偷情,那還說什麼呢?肯定有火啦!但是,你也得冷靜!
同樣的問題,你也不能使用非法手段去逼著姦夫墜樓。這樣,你依然違法,有可能涉嫌犯罪。
在這種情況下,你也只能威而怒,但不能使用非法手段讓姦夫墜樓。你打姦夫淫婦都可以,但不能出人命。
當然,如果姦夫自已受了驚嚇而墜樓,那肯定與你無關。因為你與姦夫沒有實質性的接觸,故你無罪。
姦夫受了驚嚇而墜樓,怪不得別人!
老婆變心了,捉姦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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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雨點帶清風
你去捉姦,姦夫跳窗墜樓,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雙方如果沒有肢體接觸,不構成犯罪,但是如果你在捉姦的過程中,雙方有扯拉,扭打,肢體接觸,而造成受害人墜樓的情況,需要承包一定法律責任。
有時候我們在發現問題,處理問題前,一定要慎重考慮,選擇正確的方法,比如,報警,通知你的老婆放棄違法行為,決不能因為別的男人和自己的老婆通姦,就拿著斧頭大刀去威脅或斬殺,雖然表面上你是正義的一方,但如魯莽的行為,以侵犯了人的生命權,屬於違法行為,後果嚴重的,要承擔法律責任。
老公捉姦也要講究方法,理性處理,現在是法制社會,雖然他們通姦違反重婚罪,賤踏道德,但他們的行為罪不該死,有些人看到自己的妻子紅杏出牆,氣不打一處來,把通姦者打傷,打殘,甚至打死,這些不理智的的行為,所付出的代價,得不償失。
夫妻之間,一方出軌,肯定是感情出現了問題,雙方應該好好溝通,儘可能挽回,如果不奏效果,說明這段婚姻己結束,好合好散,協商不行,可以訴到法院,讓法律公正裁決。
一個人最不能忍受的是妻子的背判,有些女人水性楊花,在婚姻問題上很不理智,把婚姻當兒戲,平日所想的,不是對丈夫和兒女的關心,而是好吃懶做,貪圖享受,造成夫離子散,家破人亡。
對於你所提出的問題,姦夫跳窗墜樓,你是否構成犯罪,要根據當時的情況,警察偵查,法院的判決,你要相信,法律是公正的,絕不會冤枉一個好人,放走一個壞人,對於你遇上這事,只能說賠了夫人,又惹上了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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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無礙君
只需要查出房間號,然後舉報有人賣淫嫖娼,就行了,等警察破門而入,你再出現拍點照片,收集證據,提供給你老婆的父母和單位紀檢部門,至於男方交給警察叔叔處理,你也可以向男方單位紀檢部門舉報,然後保護好財產,起訴離婚,並且追加精神損失費等民事賠償。然後一別兩寬,你有閒有錢,再找個老婆有啥難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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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益友748
不構成犯罪,因為姦夫是自己跳窗墜樓,一你沒有往窗外推他,二你就算是拿了武器,也沒有傷到他,三他是作賊心虛才逃跑的,如果他選擇束手就擒,好漢作事好漢當也絕不會出現此悲劇,四捉姦也屬於見義勇為,如果女方是你老婆,你這也是正當防衛,而且這種後果也不是你想要的,所以你不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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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明確捉誰的奸,是自己的事還是別人的事,結果可能不一樣。再一個姦夫墜樓,如果捉姦者沒使用暴力,應該無責。本來是想“很客氣地跟他談一談,可以把人讓給他”,沒想到是他自己緊張了,好事成了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