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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最熟悉的陌生人56313

    無法複製,哪怕用個質量相同密度相同的假人再來一次,作為普通自媒體也很難,且意義不大。所以回答起來只能是依據學過的物理知識和生活經驗給以理論的解釋或者猜測。

    這一事件有識之士給以的說法中基本都用到一個詞:“寸勁兒”,這個詞也是普通老百姓對於不合常理的力學事件給以的最有說服力的解釋了。

    那麼我現在企圖努力解釋一下這個寸勁兒到底是個什麼勁兒,它是如何發生的?首先我以為當人們用這個詞解釋發生的力學事件時,實際上是對多種因素難以把握、測量和計算的,現場情況是相對複雜的,作用力反作用力涉及到的因素較多,無法排除第三第四第五個力的同時參與。也就是說罕見力學事件的發生其中有著太多的偶然性,有太多的測不準因素共同參與難以一一分析界定,於是才說巧合,寸勁兒。

    相信有識之士所見略同,那就是儘管是複雜的多頭的偶然的但不足以證明事件是無法解釋的,是違反科學的,相反,這其中必有科學的自然的必然性起著決定性作用。就該事件來說自然亦是如此。

    有一個力學實驗是常用來證明能量的傳遞的,那就是一個鋼球撞擊另一個相同質量的鋼球后,撞擊者停在原地,被撞者以近似撞擊者的速度被彈出。打過檯球或者認真看過檯球比賽的人都知道一種打法叫定杆,就是再現了本實驗。這種現象可以證明一個物體的運動能量——動能是會完全轉移到被撞物體中的。

    可以肯定的是,這個遮雨棚恰到好處地消解掉孩子的動能和下落的速度,孩子落地被分解為兩次墜落。一次從二十六樓落到雨棚上,二次從遮雨棚墜落地面。孩子的第二次墜落我確信大約相當於從遮雨棚頂墜落地面,所以是安全的。剩下的難題在於如何破解第一次墜落,即便科學證實動能和速度確實被消解殆盡,但這一次撞擊為何對孩子沒有致命我以為還是科學理論和實踐上的難題。

    大家會一致認為是緩衝起了決定性的作用,可我們都知道這樣的高度以自由落體形式撞擊棚頂,緩衝一說同樣是那麼的蒼白無力。人們會首先想到消防員救人用的氣墊,就是最佳的緩衝裝置,但在這樣的情況下也是無濟於事的,別說是一個,大概三個氣墊摞起來也沒人敢說可以救人。如果這個遮雨棚僅僅是以緩衝瀉掉了速度和動能,那麼這樣的速度要卸掉需要的緩衝距離我以為是遠遠大於遮雨棚的高度的,而且要在雨棚到地面的過程中持續給力,才可以實現。顯然這不符合實際。實際情況是孩子落到雨棚直接砸開窟窿,孩子落地後部分殘片壓到孩子身上,這樣的實際情況不是一個完整的緩衝情況,所以我以為不排除緩衝,但認為緩衝起到的不是主導作用。

    我認為孩子的下落速度和動能就是突然間消解掉的,類似於檯球的定杆,她的能量是突然間傳遞到遮雨棚的,然後遮雨棚塌陷,她再次墜落,並基本上安然無恙。一切就在瞬間發生了。當然這個突然只是相對於緩衝來說的,相信這也是一個過程,只是時間遠遠低於我們通常設定或看到的緩衝過程。而這樣一個劇烈撞擊的瞬間,一個肉體凡胎的女孩身體未受到致命傷害就是問題的核心。哎呀,我去,說了半天感覺自己還在原地踏步。羞愧啊!

    這個事件發生啦,俗話說得好,事實勝於雄辯。下面說一個本人的假說,那就是當一個物體撞擊另一個物體時,當被撞物體恰巧被撞開或者撞碎撞斷的時候,其反作用力對撞擊者的傷害是最小的。

    小的時候我們玩過的遊戲,一個同學雙手握緊一隻鉛筆,令一個孩子用食指擊打其中間部位使其斷裂。一般情況下都能夠打斷,甚者練到能夠同時打斷兩隻鉛筆,十多歲的孩子感覺不到手指疼痛,但是我就是納悶有時候用力不夠沒能夠打斷,反而手指卻疼的要命,甚至受傷。當然我們也玩徒手劈磚,也是劈開的情況下毫髮無傷,力用小了,劈不開的時候手腫了。

    我以為本案例正好和我的假說相吻合,孩子的力恰好把遮雨棚砸碎了,所以受到的反作用力恰好是最小的,或者說正好被消解掉了。我相信那一瞬間的開始反作用力是巨大的是比砸不塌要大的,但是由於時間是極短的,這個力反彈肉身時被肉體緩衝並急速分散掉了,或者說對人體造成傷害的力量必須有一個持續性。由於被撞物解體,這個力不再有持續性。而瞬間之力人體完全可以化解掉,我以為這就是事情的真相。這就是孩子第一次撞擊的真相,至於第二次和地面的撞擊,相信大家同意我的判斷,那就是速度和動能已經基本上傳遞給遮雨棚了,然後等於從遮雨棚掉下去,當然也是沒事的了。

    結合我的假說和幾個親自玩過的遊戲,我可以斷言,如果這孩子不是從二十六樓墜落而是從十五樓墜落,恐怕是沒這麼幸運了,當然樓層再高一些也一樣。恐怕這個特例適合的幸運的高度只有二十六樓,當然三樓以下要除外。回到小時候打鉛筆也是一個道理。

    以上就是我對這次的寸勁兒的解釋,哎呀我去,累死我了!

  • 2 # 潁上裝飾吳文紅

    想必大家都聽說過橫風吧。而小孩掉下時可能巧遇強大橫風多道起截面托起作用所至。所以落下後掉到車棚上又有緩衝才沒造成悲劇。

  • 3 # 科學觀察

    首先說明,這是一種很難發生的小機率事件,是一種奇蹟,但既然發生了,當然也幸虧發生了,就必定有其科學原理,人們習慣用科學難以解釋的現象當做神秘現象,其實仔細分析,會發現很容易解釋的,只需用到高中物理知識即可。

    首先明確一點,物體(或者人)從高空墜落,在不考慮外界條件下,其摔傷程度與物體本身重量成正比,也就是說人重量越重摔到地面後受到的衝擊力越大,這從動量守恆公式可以得出結論。mv=ft,公式中m是人的重量,v是落地時的速度,這個和高度有關,f是人落地受到的衝擊力,t是人落地從高速變成速度為0所用的時間。

    那麼孩子從6樓掉下來,所受到的衝擊力,只和這三個因素有關係:自身重量,落地時速度,承受衝擊力作用時間,下面對這三個量分析,你會發現,這件事情中女孩很幸運,很巧合巧合才得以使所受衝擊力較小。

    1)自身重量,根據新聞報道,6歲女童身體比較小,自身體重較小,則落下來受到的整體衝擊力較小,若是成人,則即使落在同樣雨棚上,也會很嚴重,就是另一種結果了。當然小孩體重只是在這次偶然事件中一個因素,不足以說明問題所在,因為以往很多孩童摔下來都沒發生這種奇蹟。

    2)落地速度,對自由落體來說,落地速度只和高度有關,現在情況是女孩落地時,還經歷過雨棚的一次阻力,並且雨棚是相對較軟的,這就能降低很大一部分女孩落地的速度,至少能把速度降低到原來的1/5,就假設速度降為原來的1/5,根據能量守恆,mgh=1/2mv²速度平方和高度成正比,則女孩相當於從26/25,相當於從1樓落在地面上。所以雨棚對速度的減緩起決定性作用。

    3)受到的衝擊力時間,因為時間越長受到的力越小,就是我們平時說的,落在越軟的地面上,速度減小小到0所用時間越長,則受到的力越小,不考慮雨棚,只考慮地面,從圖中可以看到,地面並沒有太多緩衝物,既地面上沒有減小女孩受到衝擊力的因素,從這一方面考慮仍然第二條起關鍵作用,也就是雨棚!

    感謝雨棚讓女孩撿回一條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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