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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8432533922542

    賣點派——獨特銷售主張

    USP即獨特銷售主張,主要有三大要點:

    1、每一次宣傳都必須訴求一個獨特的利益點,讓消費者明白為什麼購買;

    2、這個利益點必須是競爭對手沒有提及的,或者提及了做不到;

    3、這個利益點必須聚焦在一個點上,必須具有很強的銷售力,能夠說服消費者。

    這個主張過時了嗎?沒有!特別是產品剛剛進入市場,一定要訴求獨特產品賣點,而不能大而全的品牌定位語。

    但USP理論更多強調產品的獨特的使用價值,有一些品牌很難從產品上提煉價值,或者更強調整體感受或認知,就很難應用這個理論,但無論怎麼樣,USP理論是提煉品牌賣點的基礎。

    符號派——做品牌就是做超級符號

    美國市場營銷協會就認為品牌是一個名稱、術語、標誌、符號或設計,或者是它們的結合體,以識別某個銷售商或某一群銷售商的產品或服務,使其與它們的競爭者的產品或服務區別開來。

    還有國內一些廣告公司主張品牌就是符與咒,做品牌就是做超級符號,這些通通都可以算作符號派。

    品牌的起點確實包括符號和概念,而概念本身也是符號來表達,畢竟視覺是我們感知這個世界最主要的感覺。

    但是除了視覺,還有嗅覺、味覺、觸覺、聽覺,更大範圍講,除了感覺還有認知,所以國內一些主張做超級符號的又延伸出超級詞語、超級話語。

    符號派說出了品牌的起點以及品牌傳播的要點,那就是要常用符號和常用語。

    但這只是從洗腦和傳播角度,品牌就像一種資訊巫術,讓人防不勝防,做出一些情不自禁或者意想不到的決策,但品牌除了影響基礎的感知覺,還要體驗和行為互動。

    所以,符號派更多的針對那些低成本決策、短時間決策的品類,而對於那些需要理性決策、長期決策、多人決策的品類就不太適合。

    形象派——塑造一種整體形象或者綜合感受

    廣告大師、奧美廣告創始人大衛奧格威的品牌理念,認為品牌是一種錯綜複雜的象徵,它是品牌屬性、名稱、包裝、價格、歷史聲譽、廣告方式的無形總和。

    形象派強調整體印象,從視覺上講,形象可以說是符號的延伸,大衛奧格威本身就擅長自我形象設計,叼著熨斗穿著西服的商務智囊形象。

    故事派——發掘與生俱來的戲劇性

    廣告大師李奧貝納的廣告主張,認為“每一件商品,都有戲劇性的一面。 我們的當務之急,就是要替商品發掘出以上的特點,然後令商品戲劇化的成為廣告裡的英雄”。

    廣告人“最重要的任務是把它(戲劇性)發掘出來加以利用”,“找出商品能夠使人們發生興趣的魔力”。

    做品牌策劃就是講故事。大家為什麼喜歡看抖音,就是因為很多有趣的小場景小故事。

    故事派更多的擅長寫長文案,更多情況下是演繹品牌核心符號和概念,不能當成品牌的核心。

    銷售派——做科學的廣告

    科學的廣告主張廣告要具有銷售力,以霍普金斯為代表,後被廣告大師奧格威所推崇,其經典語錄:廣告是為了銷售,否則就不是在做廣告。

    科學的廣告主張廣告不要用華麗的語言,要陳述事實,應用產品背後具體數字,要講述完整的故事。

    銷售派非常實戰,市場總監或者銷售總監非常樂於接受他們的觀點。

    但銷售派也有其針對的範圍,至少對於組織品牌而言,要更多建立形象而不是促進銷售,否則會適得其反;第二,品牌的價值有些是短期的,有利於實時銷售;有些是長期的,比如建立形象,但也有利於長期銷售。

    整合派——整合營銷傳播

    整合營銷傳播之父唐·舒爾茨的傳播理論,制定一個有說服力的品牌傳播計劃,這些計劃的受眾包括消費者、顧客、潛在顧客、內部和外部受眾及其他目標,以統一的目標和統一的傳播形象,傳播一致的產品資訊,迅速樹立品牌形象,實現與消費者的雙向溝通,並建立起長期密切的關係,從而更有效地達到廣告傳播的目的。

    整合營銷傳播具有高度整合性、精準目標性、互動交流性和持續性特點。這個理論非常有先見之明,現在的網際網路環境下,營銷不就是傳播嗎?反過來,傳播也是營銷。

    但是,我們還是要了解其中的區別所在,也就是依然要區分營銷渠道和傳播渠道,營銷渠道側重銷售和售後,傳播渠道側重溝通和形象。當然,各個渠道、各類資訊、各種聲音還是要最大限度整合,以快速建立品牌形象,積累品牌資產。

    管理派——做品牌做營銷不可不知的4P理論和4C理論

    我個人認為,品牌和營銷至今能夠成為一門學科,營銷之父菲利浦.科特勒和定位的兩位創始人里斯和特勞特有莫大的關係。

    4P理論由營銷學教授傑瑞·麥卡錫在60年代提出,後來經過科特勒的發揚,已經成為營銷的正規化,也就是說國內做營銷計劃、品牌計劃基本上都按照4P在進行。科特勒《營銷管理》已經加入定位和新的網路營銷理論。

    4P,即產品(product)、價格(price)、渠道(place)、推廣(promotion),產品包括功能、質量、外觀、包裝和規格、服務、售後等,價格包括基本價格、折扣價格、付款時間、借貸條件等,渠道包括分銷、儲存、物流、存貨控制等,推廣包括廣告、銷售、促銷與公關等。

    後來美國營銷專家勞特朋教授在90年代又提出4C理論,產品(product)變為(consumer"s need),價格(price)變為成本(cost),渠道(place)變為購買和使用便利(convenience),推廣(promotion)變為溝通(communication)。

    有人說4C是混淆視聽,認為產品本身就要考慮需求,價格也要考慮成本,渠道也要考慮便利性、推廣也要考慮溝通。

    我認為這種說法有點片面,因為相對而言,4P還是從企業本身出發,4C從消費者出發,因此我們需要將兩者有效地結合起來。

    定位派——品類大於品牌

    定位理論由里斯和特勞特聯合創立,認為打造品牌就是要讓品牌在消費者心智中代表某個品類或者某個特性。

    定位理論非常強調心智和認知,認為認知大於事實,認知最大的規律是分化。

    所以我們要定位新品類,強調新特性,但這個“新”要能夠讓消費者簡單、高效、反覆感知,因為消費者的心智是不易改變的,所以不要試圖去改變消費者,而要“以舊引新”。

    定位理論從如何取名、定位到定位配稱,再到廣告語(語言釘)和形象(視覺錘),已經形成比較系統的理論,也成為影響中國企業營銷最大的理論。

    我們要注意,定位確實每個品牌都應該首先考慮的問題,簡單、重複傳播也確實是建立品牌最高效的途徑。

    但是,定位理論專注於使用者心智,但有些行業或者品類是更注重體驗,而且我們做品牌的目標除了心智之外,決策、購買和消費行為也是我們研究的重點。

    也許你會說,認知決定行動,但不完全是,行為也是受現實因素影響,比如一些購買成本比較低的產品,我們往往更認貨架而不是現有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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