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定意義上說,語言是文學的第一要素,談論文學最好從談論文學語言開始;提高文學感悟力,應該從提高語言感悟力開始。
語言真是神奇,它能淋漓盡致地表達人類豐富多彩、浩渺無限的內心世界;它能打通文學與其他藝術部類之間的聯絡,在作品中呈現畫面美、音樂美;它能引導讀者進入作品意境,對作品進行再創造,由此產生喜怒哀樂愁怨思……當然它也有“不足”,它只是訴諸視覺的一個個文字,或訴諸聽覺的一個個語音,它沒有真實的畫面、聲音,不提供多種感覺的直接享受,它是虛擬的、空靈的,對於不懂“這一種”語言的人來說,對於語言感受力低下的人來說,它是一堆“亂碼”,是一個看不清或看不見的未知世界。下面就開始我們滿目風光的文學語言考察之旅吧。
一、怎樣理解文學是語言的藝術?
“文學是語言的藝術”,也許你對這句話不陌生,可你對這簡單的一句話當中的深刻意義領會多少?你對“文學”“語言”“藝術”三者之間的關係思考過嗎?這句話可以推匯出這樣幾層意思:
文學屬於藝術大家族中的一個嫡系。
文學是靠語言呈現的一種藝術樣式。
語言是劃清文學與非文學界限的標誌。
文學追求語言的藝術化和語言的創造性。
從文藝學的觀點來看,文藝或文學藝術大家族中的各種樣式都自有其特異的存在和表現方式,按照它們各自採用的媒介和規則的不同,通常將文藝區分為語言藝術、造型藝術、表演藝術和綜合藝術等既相互區別又相互關聯的四個部類:
語言藝術:運用語言反映生活、塑造形象、表達感情,即文學。
造型藝術:運用色彩、線條和造型等藝術媒介,塑造人們可以直接感觸得到的藝術形象,如繪畫、雕刻和攝影等。
表演藝術:運用聲音的旋律、節奏或人體動作,塑造出訴諸人們聽覺或視覺的藝術形象,如音樂、舞蹈等。
綜合藝術:綜合運用各種藝術材料、藝術手法和藝術規則,在舞臺、銀幕或熒屏上展現藝術形象,如戲劇、影視等。
高爾基說:“文學的第一個要素是語言。語言是文學的主要工具,它和各種事實、生活現象一起,構成了文學的材料。”也就是說,“文學的材料”不止一種,但語言是它的最基本、最有本質特性的材料。
二、文學語言有哪些主要特點?
文學語言不同於生活語言、科技語言、政論語言、公文語言,儘管它與這些語言有著或多或少的聯絡,但畢竟有自己鮮明的特色,這些特色將它自身與這些語言劃分開了。
1.間接性
如果將“語言”這個概念“放大”的話,那麼可以說,繪畫使用色彩、線條“語言”,音樂使用音符、旋律、節奏的“語言”,電影電視使用鏡頭、蒙太奇的“語言”……這些“語言”都可視、可聽、可觸,創造的形象是直接的。而文學語言怎麼樣?它只是一個個語音或文字元號,不是形象本身,要經過讀者視覺接收和大腦加工轉換,才能在心裡產生畫面感、形體感、音響感、觸感、味感……如魯迅《故鄉》開篇寫“我”行近故鄉時所見:
時候既然是深冬;漸近故鄉時,天氣又陰晦了,冷風吹進船艙中,嗚嗚的響,從篷隙向外一望,蒼黃的天底下,遠近橫著幾個蕭索的荒村,沒有一些活氣。我的心禁不住悲涼起來了。
這裡展現一幅語言文字的“畫面”,語言文字成為其中的傳達媒介,讀者先讀語言文字,再在腦海裡喚起“畫面感”,產生陰晦的、蒼黃的、蕭索的隆冬嚴寒的印象;如果是畫家或攝影師來反映這樣的畫面,必定是直觀的,無須使用需要轉換的媒介。
間接性在一定程度帶來模糊性、未定性、多義性,這似乎是文學語言的“短處”,其實也是文學語言的長處。因為給廣大讀者留下了無限的聯想和想象的空間,讀者可以憑藉自己的生活經驗和閱讀經驗填補其中的“空白”,每個人都沉浸在自己獨特的閱讀體驗當中。我們常聽說“一千個讀者有一千個哈姆雷特”,沒有人把它當作貶義語,而是把它當作文學、賞活動的一個重要規律加以認定的。
2.形象性
如果說間接性是相對於其他藝術種類而言,體現語言的一般性特點的話,那麼形象性則是相對於其他語言種類而言,體現語言的文學性特點。
高明的作家、詩人有這樣的本事,用語言文字把人物勾畫得“活靈活現”,把物體狀寫得“纖毫畢露”,把風景描繪得如在“眉睫之前”,不僅如此,還能把人心深幽靈府描寫得“千姿百態”,把抽象事物描寫得“生動活潑”。你看“春風又綠江南岸”,在讀者腦海中喚起“視覺感”,一個“綠”的色彩,暈染了整幅畫面、整首詩的意境,千古為人所稱道。王國維《人間詞話》說:“‘紅杏枝頭春意鬧’,著一‘鬧’字,而境界全出。‘雲破月來花弄影’,著一‘弄’字,而境界全出矣。”這種一字之妙、之精,是其他語言所沒有的,也是其他藝術形式難以表現出來的。王國維還說:“歐公《蝶戀花》‘面旋落花’云云,字字沉響,殊不可及。”王氏頗有天才穎悟,覺出歐陽修詞“面旋落花風盪漾”中的“聲音感”,聲音也是形象的一部分。
這裡有一個奧妙,即作家、詩人寫作時,充分發揮形象思維,並且心儘量運用形象化的詞語。正如王力所說:“形象思維是文學問題,也是語言問題。形象思維是用具體形象來構思,表現為語言則是多用具體詞句,少用抽象名詞。”“多用具體詞句,少用抽象名詞”,這就是奧妙,為我們欣賞文學和進行文學寫作提示了重要的方向。
文學語言追求形象性、形象感,以至於我們常常把“形象化的語言”理解成“文學化的語言”。
3.情感性
情感性是語言“文學性”又一重要體現。其他種類的語言,如科技語言、公文語言等,純以理性、客觀的態度描述、說明事物,不需要表達言語者的情感色彩;而文學語言則非表達作者情感不可,只是表達的程度有高有低,表達的方式有曲有直、有隱有顯。抒情性作品表情達意非常明顯,至於敘事性作品,只要認真體察,也能捕捉到作者情感活動的線索、脈絡。
回顧前面引述的《故鄉》片段,作者在描寫景物時加了一句:“我的心禁不住悲涼起來了。”非常直露地表達了“我”的內心感受。即使作者不說這句話,“悲涼”之意也隱約體現,你看,“蒼黃的天底下,遠近橫著幾個蕭索的荒村,沒有一些活氣”,這不也透出幾分“悲涼”氣氛嗎?正如王國維在《人間詞話》裡說:“昔人論詩詞,有景語、情語之別。不知一切景語,皆情語也。”可以說,凡是好的文學作品的語言,都含有厚重的“情”。
老舍對此深體會,他說出了作家使用語言的要訣:“一篇作品須有個情調。情調是悲哀的,或是激壯的,我們的語言就須恰好足以配備這悲哀或激壯。比如說,我們若要傳達悲情,我們就須選擇些色彩不太強烈的字,聲音不太響亮的字,造成稍長的句子,使大家讀了,因語調的緩慢,文字的暗淡而感到悲哀。反之,我們若要傳達慷慨激昂的情感,我們就須用明快強烈的語言。”(《我怎樣學習語言》)可見,情感、情調是支配語言活動的軸心,語言是情感、情調的外化。
從一定意義上說,語言是文學的第一要素,談論文學最好從談論文學語言開始;提高文學感悟力,應該從提高語言感悟力開始。
語言真是神奇,它能淋漓盡致地表達人類豐富多彩、浩渺無限的內心世界;它能打通文學與其他藝術部類之間的聯絡,在作品中呈現畫面美、音樂美;它能引導讀者進入作品意境,對作品進行再創造,由此產生喜怒哀樂愁怨思……當然它也有“不足”,它只是訴諸視覺的一個個文字,或訴諸聽覺的一個個語音,它沒有真實的畫面、聲音,不提供多種感覺的直接享受,它是虛擬的、空靈的,對於不懂“這一種”語言的人來說,對於語言感受力低下的人來說,它是一堆“亂碼”,是一個看不清或看不見的未知世界。下面就開始我們滿目風光的文學語言考察之旅吧。
一、怎樣理解文學是語言的藝術?
“文學是語言的藝術”,也許你對這句話不陌生,可你對這簡單的一句話當中的深刻意義領會多少?你對“文學”“語言”“藝術”三者之間的關係思考過嗎?這句話可以推匯出這樣幾層意思:
文學屬於藝術大家族中的一個嫡系。
文學是靠語言呈現的一種藝術樣式。
語言是劃清文學與非文學界限的標誌。
文學追求語言的藝術化和語言的創造性。
從文藝學的觀點來看,文藝或文學藝術大家族中的各種樣式都自有其特異的存在和表現方式,按照它們各自採用的媒介和規則的不同,通常將文藝區分為語言藝術、造型藝術、表演藝術和綜合藝術等既相互區別又相互關聯的四個部類:
語言藝術:運用語言反映生活、塑造形象、表達感情,即文學。
造型藝術:運用色彩、線條和造型等藝術媒介,塑造人們可以直接感觸得到的藝術形象,如繪畫、雕刻和攝影等。
表演藝術:運用聲音的旋律、節奏或人體動作,塑造出訴諸人們聽覺或視覺的藝術形象,如音樂、舞蹈等。
綜合藝術:綜合運用各種藝術材料、藝術手法和藝術規則,在舞臺、銀幕或熒屏上展現藝術形象,如戲劇、影視等。
高爾基說:“文學的第一個要素是語言。語言是文學的主要工具,它和各種事實、生活現象一起,構成了文學的材料。”也就是說,“文學的材料”不止一種,但語言是它的最基本、最有本質特性的材料。
二、文學語言有哪些主要特點?
文學語言不同於生活語言、科技語言、政論語言、公文語言,儘管它與這些語言有著或多或少的聯絡,但畢竟有自己鮮明的特色,這些特色將它自身與這些語言劃分開了。
1.間接性
如果將“語言”這個概念“放大”的話,那麼可以說,繪畫使用色彩、線條“語言”,音樂使用音符、旋律、節奏的“語言”,電影電視使用鏡頭、蒙太奇的“語言”……這些“語言”都可視、可聽、可觸,創造的形象是直接的。而文學語言怎麼樣?它只是一個個語音或文字元號,不是形象本身,要經過讀者視覺接收和大腦加工轉換,才能在心裡產生畫面感、形體感、音響感、觸感、味感……如魯迅《故鄉》開篇寫“我”行近故鄉時所見:
時候既然是深冬;漸近故鄉時,天氣又陰晦了,冷風吹進船艙中,嗚嗚的響,從篷隙向外一望,蒼黃的天底下,遠近橫著幾個蕭索的荒村,沒有一些活氣。我的心禁不住悲涼起來了。
這裡展現一幅語言文字的“畫面”,語言文字成為其中的傳達媒介,讀者先讀語言文字,再在腦海裡喚起“畫面感”,產生陰晦的、蒼黃的、蕭索的隆冬嚴寒的印象;如果是畫家或攝影師來反映這樣的畫面,必定是直觀的,無須使用需要轉換的媒介。
間接性在一定程度帶來模糊性、未定性、多義性,這似乎是文學語言的“短處”,其實也是文學語言的長處。因為給廣大讀者留下了無限的聯想和想象的空間,讀者可以憑藉自己的生活經驗和閱讀經驗填補其中的“空白”,每個人都沉浸在自己獨特的閱讀體驗當中。我們常聽說“一千個讀者有一千個哈姆雷特”,沒有人把它當作貶義語,而是把它當作文學、賞活動的一個重要規律加以認定的。
2.形象性
如果說間接性是相對於其他藝術種類而言,體現語言的一般性特點的話,那麼形象性則是相對於其他語言種類而言,體現語言的文學性特點。
高明的作家、詩人有這樣的本事,用語言文字把人物勾畫得“活靈活現”,把物體狀寫得“纖毫畢露”,把風景描繪得如在“眉睫之前”,不僅如此,還能把人心深幽靈府描寫得“千姿百態”,把抽象事物描寫得“生動活潑”。你看“春風又綠江南岸”,在讀者腦海中喚起“視覺感”,一個“綠”的色彩,暈染了整幅畫面、整首詩的意境,千古為人所稱道。王國維《人間詞話》說:“‘紅杏枝頭春意鬧’,著一‘鬧’字,而境界全出。‘雲破月來花弄影’,著一‘弄’字,而境界全出矣。”這種一字之妙、之精,是其他語言所沒有的,也是其他藝術形式難以表現出來的。王國維還說:“歐公《蝶戀花》‘面旋落花’云云,字字沉響,殊不可及。”王氏頗有天才穎悟,覺出歐陽修詞“面旋落花風盪漾”中的“聲音感”,聲音也是形象的一部分。
這裡有一個奧妙,即作家、詩人寫作時,充分發揮形象思維,並且心儘量運用形象化的詞語。正如王力所說:“形象思維是文學問題,也是語言問題。形象思維是用具體形象來構思,表現為語言則是多用具體詞句,少用抽象名詞。”“多用具體詞句,少用抽象名詞”,這就是奧妙,為我們欣賞文學和進行文學寫作提示了重要的方向。
文學語言追求形象性、形象感,以至於我們常常把“形象化的語言”理解成“文學化的語言”。
3.情感性
情感性是語言“文學性”又一重要體現。其他種類的語言,如科技語言、公文語言等,純以理性、客觀的態度描述、說明事物,不需要表達言語者的情感色彩;而文學語言則非表達作者情感不可,只是表達的程度有高有低,表達的方式有曲有直、有隱有顯。抒情性作品表情達意非常明顯,至於敘事性作品,只要認真體察,也能捕捉到作者情感活動的線索、脈絡。
回顧前面引述的《故鄉》片段,作者在描寫景物時加了一句:“我的心禁不住悲涼起來了。”非常直露地表達了“我”的內心感受。即使作者不說這句話,“悲涼”之意也隱約體現,你看,“蒼黃的天底下,遠近橫著幾個蕭索的荒村,沒有一些活氣”,這不也透出幾分“悲涼”氣氛嗎?正如王國維在《人間詞話》裡說:“昔人論詩詞,有景語、情語之別。不知一切景語,皆情語也。”可以說,凡是好的文學作品的語言,都含有厚重的“情”。
老舍對此深體會,他說出了作家使用語言的要訣:“一篇作品須有個情調。情調是悲哀的,或是激壯的,我們的語言就須恰好足以配備這悲哀或激壯。比如說,我們若要傳達悲情,我們就須選擇些色彩不太強烈的字,聲音不太響亮的字,造成稍長的句子,使大家讀了,因語調的緩慢,文字的暗淡而感到悲哀。反之,我們若要傳達慷慨激昂的情感,我們就須用明快強烈的語言。”(《我怎樣學習語言》)可見,情感、情調是支配語言活動的軸心,語言是情感、情調的外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