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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虞兮木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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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長髮白衫
我不是樓主! 一
在某些時候,都會情不自禁的想道那段青澀而單純的一段感情,不斷的浮現,又不斷的打壓雖然很想她,但也不會去找她,因為在你身邊還有一個還有一個比她為你付出還多的一個未婚妻……
也許你們會說很矯情,很賤,但你們有嘗試過在最美的年華,遇到最想與她一輩子在一起的人,只是很可惜,很可惜當年或許是太年少,,也或許是初戀沒有感情經歷,慢慢的讓你們不在屬於彼此。
二
做最好的自己,只為與她的再次相遇。作為了一個堅持了5年的座右銘,不斷的提升自己,而女生本就比男生思想成熟的快些,而且還早踏入社會2年,在這2年裡,她剛剛踏入社會,也談了一個男朋友,在幫助她,但到後面卻拋棄了她,在她失戀後 就和她聯絡上了,那是的她,可以說是萬念俱焚,連睡覺都需要吃安眠藥來維持,那時的我確還在趕高考……
三
再到後來,她終於在社會上立下足,有了一些小成績,在當我大學時能找到她的時候,出去玩了幾次,我感覺我就是個弟弟,在她的心裡,我永遠都是還年輕,不管是在人際交往,思想成熟度,還是情商都不止她一半。那時或許是入世太淺吧……
四
在畢業前期,我又往了一個女朋友,也就是現在的未婚妻,我覺得我對她的好,可能也是因為她剛剛出來工作,我幫了她許多,她也是為我付出了許多許多,可能和那個她經歷差不多吧,但是我沒有那個男生那麼狠心,也或許她這輩子的都堵上了來挽留吧,之後就越來越少的和心底的那個她見面了
也許我們現在不見面,也不代表不想念,但想念又不能在見面,或許就是如此,埋藏在心底,不提,也不說,從曾經的要在一起一輩子,再到相忘於江湖,再次相見缺你有你的他,我有我的她,再次約定3年你若未娶,我若為嫁,我們就結婚吧!
五
可惜我等不到那個3年了,在最後一年,我卻要把你埋在了心底,我可能終於要比你先一步結婚了,但這一步,我不想比你先走,我想和你一起走這一步,
說再多現在也回不了頭了,我做不到那麼狠心,那就應該去對她負責,對不起!
終
如有錯別字,請各位見諒,大中華文字博大精深,就算有錯別字也是一讀就通的!|
你們覺得這是寫小說,還是真人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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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滄海一兩
人在少年哪有沒蠢蠢蠢欲動的情感呢?那種嚮往是無比的美好,又是無比的幼稚。
我有一段刻骨銘心的暗戀,那時我只有十三歲,與我的表姐在同一所學校讀初中;先說明我這位表姐是我姨奶奶孫女,也不算近親。
在平時我們交往很少,但每年春節我們都會去彼此家做客;我們開心地在一起玩著,無拘無束的遊戲也經常讓我們忘了彼此是誰。那時她家裡有許多小人書,我可喜歡了,表姐見我那麼喜歡,就很大方送給我。每次春節都會從她家帶回厚厚一疊的連環畫,那時我覺得表姐是最好的人。
到十三歲那年我考入了一所重點中學,表姐也在這所學校讀書;那時的她已是初三,模樣也變得非常漂亮,猶如出水芙蓉,方圓的臉蛋,濃密的秀髮下有一雙水靈靈的大眼睛;關鍵學習成績特別好,每次學校統考成績放榜,她總排在前三,說具體點第二名是她常佔的位置。說實在的,那時的我就是平庸之輩,在班上成績排在中間;與表姐相比只能說用仰視的角度去欣賞她。
那時剛走出家庭,臭乳未乾的我卻對錶姐異常地關注,每天學校早晨與課間都有出操;我每次早早地出現在操場,然後眼光搜尋著表姐出現的地方,雖相隔有點遠;只要能看見她,我就異常的滿足。每天去食堂吃飯雖每個班次都有固定的就餐點,那時候孩子特別餓,但表姐總是很晚才到食堂,打好飯菜就拿著飯盒去教室;然後坐在課桌上邊吃邊讀書,那時我真想不透書本對她有那麼大吸引力。
記的得有一次我拿了幾本初三畢業會考練習冊想送給她,其實那幾本書也是我從小叔爛書櫃找出來的;當時意圖也是為接近她說幾句話;但真正找到她時說話就語無倫次,面紅耳赤;書本遞給她,馬上就轉身走了,表姐呆在那愣了好一會。
如今表姐已成家了,而且過得很幸福。我也有了自己小家,每次相逢她總莞爾一笑。不知道她有沒想到過我這小表弟曾經那麼關注過她。那段青澀的懵懂過去,讓我記起了一位名家所言:而你不記得,我卻未忘記。因為喜歡你,所以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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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初靈意境
誰在年少時沒有過一段感情,那時候的愛情或懂不懂,但還是值得回憶。
我讀職校第一年,他讀第二年,一年後他去實習了。
在這一年裡,他給過我很多快樂,不論是在學校還是放假去玩,在學校裡我們一起吃飯,一起逛操場,我不會的題目他很耐心的教我,教到我會為止,我的成績在逐步提升,直到學期末我的成績獲得了優秀獎。
在星期天下午上學我們常常去廣場逛,有錢沒錢都會去,當做散散心。有次本來天氣很好的,突然就下大雨了,那時候我們走的地方毫無遮掩,我們離有遮掩的地方還有一段距離,要衝過去才行,他立馬往書包裡拿出了一件外套,我們一人一邊各拿衣服的角落,一起狂奔而去,那種幸福感洋溢上心。
他陪我去過好遠的地方,那個地方對我來說很有意義,他給我過了個最浪漫的生日,在這之前我們鬧了點小矛盾但是也沒什麼,他和我說過他怕黑,但在點上這些蠟燭後就不那麼怕了,因為想到我站在這些蠟燭裡時的我就是他的最大光明。我說過我想做兼職,他也給我找了還和我一起做,他工作的辛苦錢都用來幫我了,都用來滿足我。
但我的脾氣依舊死性不改,有天他是真的受不了吧,吵著吵著就散了,提出了分手,儘管我們當時都在回憶彼此的往事,既然都提出了,那就各走各路吧。
誰也不敢期待未來,有時放手也是一種灑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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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窗戶往外看,這個城市的高樓鱗次櫛比,街道井然有序,還有猝不及防的大雨。天空在雨幕的遮擋下朦朦朧朧看不真切,只能依稀感覺到灰暗,雨滴敲打在玻璃上的聲音脆生生的,彙集成令人遐思的雨聲。大街上的車輛都慢了下來,行人卻更是匆匆,依舊熙熙攘攘,有條不紊。看到每個人頭頂上的傘,此時此刻,我想到了你。
下雨天總是有許多故事,小雨纏綿,中雨平凡,大雨泱泱,就像一道閘口,平日裡風平浪靜,天一陰暗這道閘口放開,回憶就會波濤暗湧。觸景生情也好,睹物思人也罷,總之,我確實想到了你。想到你我初遇,也是這般大雨,我在三樓宿舍看,操場上的人都走光了,只剩下一個你,撐著一把黑色的大傘,一圈又一圈。很怪,不是奇怪你大雨不回去,而是奇怪一個妙齡女子卻撐著一把黑色的大傘,我想那大概就是緣分到了的感覺,於是我才會腦袋一熱去找你。
你喜歡雨天,你說下雨就是上天在揮毫書畫,如你所說,我也喜歡雨天,你就是上天在揮毫潑墨畫成之際給我的留白,於是又一個大雨之日,你我相戀。你說,這雨聲就是戀歌,如果以後我要分手,一定要在雨天,這樣才算曲終人散。我說,好,只要還有雨天,那我們的戀歌就會一直縈繞耳畔。愛情的美好莫過於此,我相信年輕的我們都沒有說謊,也都堅信著,以後的每個雨天我們身畔都有彼此作伴。
只是後來啊,說不上來為什麼,我們漸行漸遠,終於有一天,你說你不再喜歡下雨天,我也覺得或許晴天也還不錯。從那以後,關於雨天,就只能埋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