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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起去旅行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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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haimaihong
要看具體情況,不能一概而論。結婚前男方買房裝修自己出錢寫自己名字也正常,結婚後再加上老婆名字也無不可。結婚後女方就要參與到家庭的收入與開支,共同努力,不要過於區分你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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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榮耀禮泉
其實這個問題沒有合適不合適,看你站在誰的角度看待。
作為男人,要娶妻結婚,買房付首付,很多人想著不加女方名字,這是自己婚前財產。但是又想著讓女方出錢裝修或者結婚買車,這就是典型的自私自利,打著如意算盤。
女方從男方拒絕加上名字的那一刻起,心裡已經有了怨氣,雖然愛情不能用錢衡量,但是愛的表現是可以用錢來體現的。這個世界上沒有傻子,所以,所站角度角色不同,想法不一樣,各都有各的道理與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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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直努力的年輕人
我覺得挺合適的。要想維護一段婚姻關係的穩定,需要雙方的共同付出,男士付了首付,但是房貸肯定是夫妻共同財產來償還,更重要的是女生要懷孕生子,這也是付出且金錢不能替代,所以女生的付出是必然的。既然男士不願意加女生的名字,那女生不出裝修費和買車理所應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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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原姬哥
我站在一個男人的角度去回答你,絕對合適!往下看!
既然你們都是奔著結婚去的,首先作為一個男人我都有點瞧不起你!既然你願意和她結婚,說明你愛她,既然愛她,房子首付加上她名字很難嗎?你不願意加,說明你愛她不夠,也說明了你作為一個男人的自私和小氣,如果我是那個女人我不會嫁給你!你怕什麼,怎麼想,我想明眼人都能看出來。既然你這麼不放心你的婚姻,你又何必去結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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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我心向陽916
沒問你要彩禮,三金。全款房子,全款車子就不錯了。。。還想著想那。。。。現在結婚都是我們男的出錢。而且彩禮都是全部留孃家的。兄弟你這可以了!!比我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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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妍媽的生活VLog
從你拒絕加女方名的那一刻,已經讓你們雙方都有了隔閡,拒絕也是一種不信任,你既然不信任人家為什麼讓人家幫你出錢裝修?因為那不是自己的家啊,反而讓人們覺得你結婚是帶著目的,女方為什麼收那麼多彩禮,也是為了能讓自己有個保障,回頭離婚房子男方的,錢也是男方的,孩子也是男方的,那麼女方青春失去了,錢也沒有,房和孩子都沒有,女方最後什麼也沒有,太沒有安全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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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遊民首領
我覺得看問題要透過現象看本質!這個婚姻要繼續下去那麼雙方都要有誠意!既然要結雙姓之好,只是付首付就拒絕加女方名字那在一開始就給婚姻埋下了隱患!如果真有誠意結婚,男方最好自掏裝修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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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木子lee先生
個人看法:女方不出錢裝修非常合適,買車有待商量!
結婚後是你們兩人一起過日子了,夫妻雙方一定要坦誠相對,你們已經組成一個新家庭了。你們要一起經營這個新家庭。
女方不應出錢裝修首先新房首付不加女方名字,那這房子屬於你一方財產,還是婚前財產。女方完全有權利不出錢裝修;
為什麼要買新房?
不是給你們兩個人住嗎?不然直接和父母一起住,為什麼還要再買房呢?
而且你也只是首付而已,貸款怎麼還?結婚後你的工資也屬於夫妻共有財產,你用你們的共有財產來替你還房貸?你覺得這合適嗎?你考慮過你老婆的感受嗎?
你可能會說首付是我出的,她拿了什麼?
她離開家庭,和你一起組成新的家庭,為這個家經營付出,以後還會生育、養育孩子,你說她拿了什麼?
所以個人建議是:婚後再買房,一起還貸,夫妻和睦!
女方可以考慮買車其次買車還是可以買的,女方也在婚前把車買了,登記在自己名下。畢竟婚後兩人用車的機會還是很多的。相信男方應該也沒有意見吧?
最後還是那句話,既然兩個人已經組成一個新的家庭,那就應該以自己新的家庭為重,坦誠相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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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初蔻情感說
首付不加女方名,說明這套房子無論如何,將來一定是男方一人所有,與女方毫無關係。對於毫無關係的房子,你讓她出錢出力,我想你是“利已”思想太嚴重。
你不加名,知道規避風險,這無可厚非,但她就是傻的嗎?
你讓她出錢,將來她能把裝修錢摳走嗎?你讓她出力,是希望她多跑跑建材市場,還是多在房屋裡監督工人裝修?這些事情,多數是男人來做的,女人在這方面是弱項。
在者說了,房子是你的,是你的,是你的!
房子是你的,你無論和誰結婚,這都是剛需。所以你買房子並不是為她買的,她不出錢也很正常。
到是你,只是首付房款,將來你還貸時,你工資不夠,生活開銷是否需要她來承擔?還是你們AA制生活?
與其這樣,不如她也首付一套房子,你們各還各的唄,誰也別打誰主意。
你這別的能力沒顯示出來,但算計能力挺強,找你這樣的男人,也是夠倒黴的。
我是初蔻,專注情感領域,還請多多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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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活而不凡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這是我們每個人對愛情的憧憬。愛情本應該是美好的,而且我們也會竭盡所能為了這個美好的目標而努力。
我們認為我們能夠相互信任,並且瞭解彼此,愛情就會帶領我們走進婚姻的殿堂,但現實卻並非如此。愛情本來是兩個人之間的事,但是在走向婚姻的過程中,關係就會變得複雜起來,愛情就會摻雜進許多更加現實的因素,比如,房子、車子、票子。此時愛與不愛、如何去愛顯得並不是那麼重要,取而代之的是要不要愛。
我們再回到上面這個問題,房子如果是婚前購買,屬於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作分割。但婚後如需要還貸款,即使全部是用男方婚後個人收入還的,只要夫妻之間沒有關於婚後財產歸各自所有之類的特殊約定,婚後所還貸款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分給女方婚後所還房貸的一半。所以結婚後女方要不要出錢並不會對離婚後男方財產造成太大影響,該是誰的就是誰的。
當然了,站在女方的角度有些人可能會認為,如果愛她的話,任何東西都應該和她分享。不過你們有沒有想過,房子的首付可能是男方父母大半輩子的積蓄,拿來贈送給一個僅僅接觸幾個月、幾年,或是最終並不會與子偕老的人,我想並不是所有男人都有這種魄力,婚姻更像是一場賭博,這世上有多少人願意拿自己的全部身家去賭。
儘管如此,我們仍然不能放棄對美好愛情的嚮往。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如果人的一生只求物質享受而缺少精神寄託,那與動物何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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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房子不加女方名字,首先你已經把以後可能發生不好事情的退路都考慮過了,說明你沒那麼愛女方,你沒有想無論遇到什麼困難都要跟女方相守一生。你只掏了個首付,女人嫁進來之後還要跟你一起承擔著房子貸款,你還想讓她出裝修錢買車;哪天你倆真的離婚了,房子跟她一毛錢關係都沒有,她就是白給你付著房貸,白給你裝修了房子,另外還買輛車給你開著。婚後女方給你洗衣做飯帶孩子,你免費擁有一個伺候你的保姆,怎麼什麼好事都讓你給佔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