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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圖文繪歷史

    都說後朝為前朝修史,一是證明自己的合法性,二來可以標榜自己,抹黑前朝,美化本朝的事,歷代史官或多或少都有幹。

    按我說,想要史書原汁原味的保留下來,就不能讓當朝的官員來修,特別是大官,因為這些人有明顯的政治傾向,比如唐朝宰相魏徵,那是有名的諫臣,他修《隋書》,把隋朝和煬帝貶得一無是處。

    (宋濂,元史是他主持修的,明朝禮儀由他制定。)

    再看《元史》,是明朝開國文臣之首宋濂修的,史料嚴重缺失和錯誤,到了清朝時邵遠平等人重修了《新元史》,不但糾正了缺陷,補充了大量的史實。

    歷史本是個嚴謹的東西,要想盡可能保持公正,讓置身事外的民間文人來修,或者隔代的史官來修,讓當朝官員修,那肯定完蛋,《明史》也是這樣。

    《明史》是張廷玉等人編撰的,張廷玉什麼人,清朝唯一配享太廟的漢臣,他不親滿清統治者,能升到如此高地位嗎,修史不抑明揚清,能獲得清皇帝的高興嗎,所以不排除《明史》中有大量抹黑明皇帝的篡載。

    (圖為張廷玉畫像。)

    另外,《明史》也是二十四史裡修纂時間最長的一史,三次廢其稿重修,為什麼廢?皇帝不滿意,是對歷史不滿意,還是寫的不滿意,當然是改的不滿意,問題是歷史能改嗎,張廷玉說,皇帝說能改就能改。

    如果你是明粉,看了《明史》肯定對清統治者咬牙切齒,那這本史就這樣廢了嗎?不,史是記錄所處朝代發生的大小事,而不是隻記錄皇帝,如果只盯著《明史》皇帝看,只會一個比一個昏庸,如果放眼整個時代,除皇帝外,剩下的記載是寫得非常好的,成書價值很高。

    是這樣的,《明史》的初稿是一批明代著名學者,如黃宗羲、顧炎武、萬斯同等,用幾十年心血收集整理撰寫而成,他們基於愛民族的熱忱,不求名利,甘願出力,把明朝300多年各方面大事,都扼要的儲存下來。

    關於《明史》前期收集整理有很多可歌可泣的故事,當年明遺學者們拒絕出仕,但修史,本著民族大義,都願出一份力,他們在地方上奔波行走,整理了初稿後,由黃宗羲弟子萬斯同帶去京城,萬斯同協助修史,但他不署銜,不受俸,以一介布衣身份在Quattroporte官徐元文家裡參史事,達19年之久。

    (圖為萬斯同畫像。)

    這裡面,《閹黨傳》毫不客氣的記述了其禍國殃民的罪行;《土司傳》詳細記載了少數民族的情況,是一段珍貴的史料;《天文志》、《河渠志》、《藝文志》等包含了大量明朝的科學、技術、文藝、文化等方面的成就。

    總結一下,一部史料,如果只盯著皇帝那一部分,那是互相笑話,明朝修元史把蒙古人罵的體無完膚,等到清朝修明史時,毫不客氣的抹黑一塌糊塗,但如果放眼其它,卻是一部民族發展史,人類程序史,非常珍貴。

  • 2 # 折緣

    “篡改”這個詞,指用作偽的手段對經典、理論、政策等進行改動或曲解。用在史料方面的話,其實並不嚴謹,因為真實的歷史,所謂的真相,是不可能百分之百還原被記錄的。

    歷史不是1+1=2的數學公式,記述它的人,是沒有辦法保證一個人物,一個事件的完全合乎客觀實際來表達的。即便是現代社會,用攝像的方式24小時全方位記錄某一事件參與者的所有人的活動軌跡,但也無法記錄一個人的內心活動.......

    所以著史者,大多是在各種文獻資料,傳聞俚語中一點一點來還原他們心目中的歷史真相......為什麼要說是他們“心目中”的歷史真相呢?

    因為歷史沒有立場,但是編史者有立場,無論是出於政治立場,還是情感傾向,或多或少都會使一個歷史事件相對偏移,這種偏移或許是側重點不同,或者用了春秋筆法,又或者只是選取傾向於自己所需要表達的方面進行放大創作等等......

    所以歷史從來都是富有爭議性的,而圍繞歷史事件的是人,而人在社會背景、政治立場、個人性格好惡等等方面,在一個事件中表現出來的行為動因又是多方面的。一個“殺人”的事件,從不同的角度來解讀,就可能對一個人有截然不同的評議,那麼到底什麼才是歷史的真相呢?

    是故,筆者認為,歷史沒有真相,或者說,歷史不是唯一性的,它是動態的,在歷史規律下,每一個人物,每一個事件,在不斷的研究和論證的過程中,它能給予我們不同的視野,帶來不同的智慧體驗。

    如果脫離了人,把歷史當成公式一樣研究,認為歷史就是1+1=2的話,那麼,你所認為的“真實”的歷史,就只是你眼中的歷史而已。

    說回《明史》,《明史》跟歷代所編寫的斷代史其實差不多,在政治正確的前提下,充分地展示大明朝的治政情況,因為華人最喜好託古言今,所以利用歷史來實現現實的政治需要時很正常的事情。同一歷史事件,會因為社會背景的不同,所呈現出來的解讀方式也不同。

    但要說《明史》完全沒有研究明史的價值,那就是不懂歷史研究的方法了。研究某一個歷史事件,都需要將圍繞這個事件的大部分文獻資料拿出來一一對比,印證,從其中選擇出邏輯自洽,最貼近真實的結論,這其實跟破案差不多的道理。

    清朝佔領白金,盡得明朝國史,包括了各種珍貴的官方文獻檔案,為了籠絡明朝名儒學士,緩和民族矛盾,於康熙17年設博學宏詞科招引明代遺臣,授以翰林等職,於康熙18年開始,正式展開修訂明史。

    應招的人,大多都是明末著名學者,這些人的文筆以及鑑別材料的能力都很強,先後任Quattroporte的徐文元、陳廷敬、張玉書、王鴻緒又都延請著名史學家萬斯同於家中,對所編制稿進行訂證。要知道萬斯同是黃宗羲的弟子,承黃宗羲之學,熟悉明代掌故,諳通實錄,很早就致力於明史的研究,並收集了許多珍貴的史料。

    而萬斯同其人,治學嚴謹,以歷朝實錄為基本史料,參考檔案、奏議、邸報以及野史筆記等,刪繁證誤,補略缺遺,最後成書五百卷。但是這並不是最終修訂出版的《明史》,一般被稱之為《明史稿》,於雍正元年以《橫雲山人集》之名刊行。

    那麼《明史稿》與《明史》又有什麼樣的關係呢?

    可以這麼說,《明史》大多出自《明史稿》,兩者一脈相承。但畢竟是兩部不同的書,都有自己特有的史料價值,不可彼此替代,而應互相印證。比如,《明史》所收人物比《明史稿》多,並且增加了新的內容,但總的來說列傳部分就某一個任務來說沒有《明史稿》的材料詳盡,豐富。《明史稿》把歷史人物的詳細經過基本上記載下來,而《明史》文字上卻簡明扼要,這邊遺漏了一些有價值的史料。

    《明史》對於隨南明政權抗清的諸漢人之表揚其盡忠的封建道德,而於其抗清的事蹟全都不寫,關於南明政權,《明史稿》另立《三王傳》寫起政權情況,《明史》卻削了《三王傳》,而將三王附見於各始封王之後,是南明的歷史掩沒幾盡。

    在其他一些方面,比如大明於東北的歸屬問題上,《明史》立場曖昧,儘量掩飾清稱帝以前的事蹟等等。

    以上,便是《明史》的最大缺陷。

    歷史是具有強烈政治性的一門學科,封建王朝修史都是為封建制政權自己服務的,但從另外一個角度而言,《明史》也具有十分珍貴的研究價值,就是它所掩蓋,或者刪改的內容,所用的手法,都能夠為明清之際的歷史提供旁證,以及進一步研究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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