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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DDG的老船塢

    二戰並沒有步兵戰車(infantry fighting vehocle/IFV)的概念,只有裝甲輸送車(Armoured Personnel Carrier/APC)。

    然而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半履帶車在實戰中,並沒有表現出兩者優點的結合,反而成了集兩者缺陷之大成者,由於同時具有履帶和輪式兩套行走機構,所以履帶式車輛所有的諸如轉向複雜,公路速度不足,油耗高,維護麻煩,可靠性較差的缺點一個不少,同時由於保留了前方的輪式機構,履帶接地長度大大縮減,越野效能頗打折扣,更不要說越障能力比純履帶車輛更沒法看了。

    但是由於二戰爆發時,很多國家(比如美德)只有半履帶底盤適合作為裝甲輸送車使用,從頭研發一款新的全履帶裝甲車的話黃花菜都涼了,而使用坦克底盤和動力系統的話實在過於大材小用所以只能捏著鼻子繼續使用半履帶輸送車,倒是英國從一開始就搞了好幾種全履帶載具,所以自行生產的裝甲車幾乎全是全履帶式,而美國後來研發的LVT兩棲輸送車也採用了全履帶方式。

    到了戰後,戰時大量生產的半履帶裝甲車還一度繼續服役,並且在戰後一些區域性戰爭露面,但是各國都已經不再生產半履帶裝甲車,而逐步以現代化的全履帶裝甲輸送車和步兵戰車取代其地位,到現在半履帶裝甲車只能到博物館尋覓了。

  • 2 # 戰略論

    裝甲運輸車的種類無外乎三種:全履帶式、半履帶式和輪式,鑑於裝甲運輸車是要搭載步兵和坦克實施協同作戰的,坦克是全履帶車輛,擁有強大的通行能力,可以在沒有公路的鄉村和丘陵地帶實施作戰,而傳統的輪式越野能力實在有限,無法和坦克進行密切的配合,所以輪式裝甲車從一開始就被排除了。

    理論上來說,能夠有效伴隨全履帶的坦克作戰的裝甲運輸車最好也是全履帶的,這樣它們就具備同樣的越野能力,真正實現協同作戰。只有速度一致了,才有可能實現協同作戰。可是全履帶的裝甲車造價太昂貴了,而且結構非常複雜,效能也不是太好,轉向系統和操作都十分遲緩,而且在大量生產坦克的同時生產同樣甚至更多數量的全履帶裝甲車顯然大大超出了國家的工業製造能力,即便是工業強國美國和德國在當時也沒有這樣的能力。出於成本和技術上的雙重考慮,半履帶式裝甲車成為了當時較為理想的裝甲車機動方式。

    半履帶裝甲車的特點是前方採用車輪,而後方則採用履帶,理論上來看,半履帶裝甲車的越野能力比輪式車輛要強很多,而且相比於全履帶式車輛,半履帶式裝甲車的在公路上的行駛情況也好於全履帶式,更加節省燃油和更易於操作,似乎半履帶式裝甲車是集中了輪式車輛和全履帶車輛的優點。其實不然,半履帶式裝甲車集中的優點非常有限,而集中的缺點卻非常明顯,半履帶裝甲車的公路行駛能力遠不如輪式車輛,而其越野能力也比全履帶式差太多,而且它的造價也並沒有降低太多,結構也很複雜,尤其是對於維護工作,需要兩套不同的工具,維護工作非常麻煩。

    隨著車輛技術的發展,尤其是傳動技術的發展,半履帶式裝甲車的優勢逐漸喪失,而是缺點卻越來越明顯,被淘汰也成為了必然。二戰中最著名的半履帶式裝甲車就是美國的M3半履帶裝甲運輸車和德國的Sd.Kfz251式半履帶裝甲運輸車車,它們擁有防禦小口徑武器和炮彈破片的側面裝甲防護,欠缺頂部的保護,一般安裝一挺機槍,作為裝甲步兵的制式武器,擔負偵查、步坦協同、牽引等任務,發揮了巨大的作用。

  • 3 # 戎天憾即

    半履帶式步兵輸送車的特點就是結構較簡單,而且具有較強的越野能力。半履帶式輸車在設計上與汽車基本相同,只不過主動輪是透過履帶給予車輛動力的,這就減少了主動輪轉向的設計。減少了這個轉向機構,車的自重也輕了,隨之而來的就是機動速度的不減。還有,給設計、造時、成本、自重等都起到了便利作用。它的主要缺點就是遇到複雜而艱難的路況時轉向不靈(推、拉動前轉向輪橫向運動)。現在肯定是不生產使用了。

  • 4 # HannibalLecter

    並不完全是這樣。

    首先,英軍大量裝備的就是全履帶——

    布倫機槍運輸車,由威克斯-阿姆斯特朗公司研發製造,被廣泛裝備於英軍,用於偵查,聯絡,運輸。這輛車可以搭載一個班左右的兵力,二戰期間一共生產製造了十一萬三千輛。

    再來看蘇軍——

    毛熊的戰略根本就不是什麼步兵戰車,而是人手一隻波波沙直接跟隨T-34坦克突擊。坦克賦予士兵速度,步兵為坦克提供近距離火力掩護,完美的步坦結合。

    而美軍的步兵載具有輪式的,也有半履帶式的。

    輪式的是M8

    半履帶的是M2半履帶車M2 Half Track。

    這種半履帶車最初是運兵型,後來演化出迫擊炮型,防空型。M2半履帶車總共其實也才生產了13500輛,而美軍真正用來運兵的道奇、福特、雪佛蘭這幾個品牌的卡車加起來上百萬輛。

    真正在影視作品裡出現得比較多的半履帶,是德軍的Sd.Kfz. 250和Sd.Kfz. 251.

    Sd.Kfz. 250一共生產了6628輛。

    Sd.Kfz. 251,是250的加強版,搭載人數是250的一倍,車身更長,作為一個靠譜的武器平臺,被賦予了運兵、防空、噴火、反坦克、架橋等二十多個型號。

    251的生產數量最多,達15000輛。

    德軍喜歡使用半履帶車,和三個原因密不可分。

    第一,閃擊戰思想。

    德軍雖然表面強大,但實際上依然是小本經營小打小鬧,搶了就跑的邏輯。所以如果美軍出場,一定是轟炸機叢集先來個地毯式轟炸,或者戰艦艦炮先覆蓋,然後地面部隊再出來收拾殘局,而如果是蘇軍,一定是坦克叢集推進,後面跟著不怕死的人海。而德軍每一個士兵都是精英,要讓精英們快速到達前線,破壞重要的戰略目標。所以半履帶裝甲車是保護德軍裝甲擲彈兵,讓他們很好跟隨機械化部隊前進發揮作用的。德軍對裝甲運兵車的需求比其它國家的均軍隊都要大,或者說有限選擇。

    第二,歐洲戰場的地理環境。

    歐洲戰場是充滿了泥濘沼澤的,無論西線還是東線,有大量原野,到了雨天就泥濘不堪。不要說搭載裝備、武器平臺、後勤補給的車輛,就是人走都很困難。輪式車輛是一定無法勝任的。而輪式車輛的加強版,就是加履帶,順便再加一點裝甲。相對來說生產半履帶車比生產一個坦克地盤要便宜得多,所以就出現了這種介於輪式卡車和坦克車之間的產物。

    第三,德國精密先進的機械製造技術。

    輪式車輛的轉向和聯動機構是複雜的,複雜就意味著容易出問題,維護成本高。然而德華人不care這些,因為他們機械製造技術先進。“輪式裝甲車?毛毛雨啦,我們輪式摩托車都滿地翻滾!” 所以也是德華人,把半履帶這種黑科技發揮到了極致。

    二戰後,有錢了,就不需要半履帶這種折中方案了,直接上全履帶,比如美國的M2佈雷德利——

    這可是在海灣戰爭中出鏡率最高的步兵戰車,有時候甚至要給M1艾布拉姆斯坦克充當“眼睛”。

    而毛子方面,一貫奉行簡單粗暴,有了BMP-1型。

    半履帶裝甲車其實可以被看為是輪式車輛到履帶(坦克底盤)的一種過渡。是軍隊由騾馬化向摩托化,機械化發展的一種中間階段。而財力不是很雄厚,不能像美蘇一樣大力發展空軍,坦克,但是又虎視眈眈希望快速突破,吞併疆土的納粹德國,就只能大量製造成本不高,但是機動性強的半履帶車,從而使其步兵的機動性,防禦力得到大大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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