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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口水雜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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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歷史研究猿
兩個問題,第一“三寸金蓮”是幾釐米?根據現代學者考證眾多史料證明,纏足起源於北宋,纏足風俗興起於南宋。按照宋朝的度量標準1寸 = 3.12釐米,“三寸金蓮”也就是10釐米左右。考古中發現至今年代最早的,纏足鞋文物為南宋福建福州南宋墓,出土的六雙女鞋,長13.3-14釐米,寬4.5-5釐米。
第二,為何“三寸金蓮”受古代男子的追捧?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病態畸形的審美當時的人們,男人和女人都以小腳為美。還把小腳分成好幾類,三寸的是“金蓮”,三到四寸的是“銀蓮”,四寸以上的是“鐵蓮”,可見當時的人們對小腳的崇尚程度。另外小腳還滿了男性的戀足癖,當時的人們把女性的腳作為第三性器官。
二、統治階級的影響最先開始纏足的是宋朝的皇室,包括公主都普遍的纏足。連皇帝都認為小腳是美的,民間的百姓自然是紛紛效仿皇室的做法,開始纏足。
三、封建社會男尊女卑的傳統古代社會女性一直是男性的附屬品,不能自由的活動,想去哪裡就去哪裡,纏足便於男性對女性的控制,也符合“三從四德”的封建禮教。
四、封建文人士大夫的推波助瀾許多封建文人士大夫視女人如玩物,賞玩小腳成為了一種癖好。就連宋代著名詞人蘇軾和辛棄疾都描寫過女人小腳弱不禁風的狀態。裹了小腳的女性走路的姿態在文人筆下那就是一種極具纖細婉轉的步態,使得整個身體弱柳扶風,搖搖欲倒,最終產生了一種讓人楚楚可憐的感覺。就是這種感覺膨脹了封建社會士大夫的優越感和對女人的征服感。
到了民國時期,纏足這一陋習被孫中山正式下令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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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寶寶創意遊戲
一寸代表3.33釐米,那三寸的話就是9.99釐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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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嬰幼兒未滿1週歲,腳長就已經達到10釐米以上了! 可見纏足陋習的bt和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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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現代人的眼光,三寸金蓮毫無美感,三寸金蓮殘忍恐怖!從北宋熙寧年間有記載的纏足出現,到1940年纏足風俗完全消失,整整持續了800多年!纏足是指女性用布將雙腳緊緊纏裹,使其腳畸形變小,以為美觀。
古代女孩從很小時候,大約在5、6歲的時候,在母親或者長輩的逼迫下,用長布條將拇趾以外的四個腳趾連同腳掌折斷彎向腳心,形成“筍”形的“三寸金蓮”。四寸的稱之為"銀蓮",大於四寸的稱之為"鐵蓮"。不裹腳的女人稱之為"天足",也有終身纏裹者。
據現代學者考證,纏足開始於北宋後期,興起於南宋。這與宋代的時代背景有很大的關係。宋代,外患深重,民眾內斂壓抑。“淡黃弓樣鞋兒小,腰肢只怕風吹到。”這是宋代著名詩人辛棄疾《菩薩蠻》中的名句,形象地描繪了一個小腳女人“嬌柔懦弱”的身姿。弱不禁風,風吹欲倒,不禁令人產生“憐惜”之感,宋代懦弱計程車大夫們以此膨脹自身的優越感。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但清以前的出土女屍尚未發現有纏足者,可見在當時纏足也並不十分普遍。清代的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但不纏足者也不在少數。清代滿人就是不纏足的,清朝立國後也屢屢禁止纏足。清軍入關,嚴控纏足,曾發下嚴令:纏足者,削足處死。順治十七年,也規定纏足者,其夫或父要杖刑八十,流放三千里。然而,纏足之風卻是屢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尤其是漢人女子,無論貧富,多有纏足行徑。
纏足之所以能興盛起來,我覺得只有一個主要原因——審美觀的固定。其他什麼上層社會的變態性癖、文人的推波助瀾、男權壓迫等等都是圍繞審美這個原因展開的。
大家都知道,纏足是對女權的嚴重侵害,但在清朝末期,京津地區一些富家子弟或者男妓中已經開始小範圍的流行起纏足了,但是“天足運動”也始於清末,要不是天足運動,男人纏足說不定真會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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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寸金蓮”是10釐米。
“寸”是中國傳統長度單位,換算方式為 3尺=1米,1尺=10寸,1米=100釐米,1寸=3.33釐米,所以3寸=10釐米。
三寸金蓮的“三寸”有極言其小的含義,並非一定要小到三寸。這個說法最早出現於南唐,是古代婦女傳統習俗的極端發展。
人們把裹過的腳稱為“蓮”,而不同大小的腳是不同等級的“蓮”,大於四寸的為“鐵蓮”,四寸的為“銀蓮”,而三寸的便為“金蓮”。“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10釐米),而且還要弓彎。
擴充套件資料
三寸金蓮是由於古代女孩一般在五六歲時開始纏足,其方法是用長布條將拇趾以外的四個腳趾連同腳掌折斷彎向腳心,形成“筍”形的“三寸金蓮”。
纏足開始於北宋後期,興起於南宋。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明初,朱元璋將與其對抗的張士誠舊部編為丐戶,下令浙東丐戶,男不許讀書,女不許裹足。是否纏足成為社會地位、貴賤等級的標誌,可見當時社會對於纏足的推崇。纏足言必三寸也始於明代。
清代,統治者起初極力反對漢人纏足,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纏足,但此時纏足之風已是難以停止,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罷禁。清康熙朝北方流行纏足,南方未涉及;至乾隆朝南方也開始流行女子裹腳;到咸豐年間,清代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甚至遠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數民族也染上了纏足習俗。
這個要是細說,夠寫一個書架的書了。
簡單地說,古人對於女人的腳有一種別樣的迷戀,你就當他們都是戀足癖吧!有人概括說,三寸金蓮就是女人的第二個性器官,可見古代男性對此是怎樣的心態。
到了現在,最後一批裹腳的女性應該也告別了人世,三寸金蓮只存在於圖文資料了,我們無從考證女子纏足是否能提高男人的快感,也理解不能為什麼那些文人會“品蓮”(把玩小腳)成癮。至於纏足女子行動不便“貞靜賢淑”,纏足的漫長痛苦使女子“嬌弱楚楚”更符合古代男子的審美,這些我雖然能想通,卻並不認為這些能讓古人們瘋狂地推崇纏足。
三寸金蓮,目前公認的說法,是起源於南唐後主李煜。李煜有寵姬窅娘,擅舞,身姿輕盈窈窕。李煜在荷花池中擺玉盤讓她作舞,見者無不驚歎,窅娘就把這個舞蹈視為殺手鐧,極力精進。有一次李煜酒後戲言,如果窅娘的腳能像紅菱一樣,荷花舞就更美了,於是窅娘用白綾裹足,形似菱角,舉步維艱,但是跳起舞來別有一番楚楚之感,李煜大為驚豔,於是窅娘就保持下去……宮廷的流行傳到民間,後來被各種人出於各種心思推廣開來,就固定成為慣例,乃至於明清年間,女不裹腳就是自絕於“好人家”,甚至“三寸金蓮”的重要性勝過才德美貌,不能說不荒誕了。
如果你對三寸金蓮感興趣,可以看馮驥才的半紀傳體小說《三寸金蓮》,裡面引用了大量圖文與文字史料,原型是清末民初天津一位女商人。這本書考據嚴謹,但是由於纏足的種種荒唐,西方讀者往往以為是虛構的。作者後記裡提到,一位美國讀者寫信給他,熱情讚揚此書,信的結尾是“您太有想象力了,我從沒看過這樣精彩的荒誕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