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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突然找到我,說:“公司希望你自己主動離職,今天就走。否則我們將會以嚴重違紀為由開除你,不會給你任何賠償,給你半天的時間好好考慮下。”“如果你不配合,我會叫保安把你趕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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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笑談人社

    時值3.15消費者權益日,沒想到網上曝出了“藍色游標強行辭退員工”一事,風頭一時蓋過了很多消費者維權事。

    做為一名HR,答主對此類事情有幾句話想說:

    1、類似企業的人力資源規劃是怎麼做的?

    2、類似的企業老闆還有良心麼,有沒有一點社會公德?

    3、退一步講,老闆個人沒有公德心也罷,但難道沒有一點法律意識?

    4、HR同行們,能否不要助紂為虐了!你也是一名勞動者,這樣的企業還有呆下去的必要麼?

    做為一名人力資源從業者,無論您是專員還是總監,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幾部相關法律還是要熟悉的,否則您的工作會存在諸多障礙,隨時可能會做出違反法律規定的事來。

    《勞動合同法》中有明確的規定,除相關法定情形外,用人單位是無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即使有法定理由出現,也要按照相關的程式、步驟執行方可。

    這樣的為虎做倀要不得!

  • 2 # 職路彎彎

    一、藍色游標公司逼迫員工主動辭職的招數,恰恰是當今多數公司逼迫員工辭職放棄賠償金的慣用招數

    1.唱紅臉的上司使用逼迫員工主動辭職的招數

    1)利用辭職證明說員工是被開掉不利將來的職業生涯發展威脅員工;

    2)利用背調說員工被開掉不利將來的職業發展威脅員工;

    3)利用避免錯過找工作的黃金期、儘早入職新公司拿更多的年終獎的大道理勸說員工

    2.白臉HR的霸道逼迫員工主動辭職的招數

    1)以嚴重違紀開除你,不給你任何賠償;

    2)如果不配合,我會叫保安把你趕出去;

    3)不寫辭職報告就不發工資不給離職證明;

    4)要是打官司就拖兩年,耗死你。

    二、被逼辭退員工的反擊

    2.錄音證明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到搜尋網文欣賞錄音對話,很精彩,表現了員工的機智和HR的霸道。

    作為大公司的藍色游標,應該愛惜自己的名譽,裁員就要給經濟賠償,一年賠一個月工資,文中小員工最多就賠5個月--偏偏要冒著名譽受損遭遇更大的損失風險幹著違法辭退員工的勾當--難道這公司真不明白說員工嚴重違紀是要舉證的嗎?不知道辭退員工要開書面通知嗎?置勞動法不顧,最終遭遇嚴重損失。

    藍色游標逼迫員工主動辭職招數實在狠毒,招招見血,讓一些心裡素質不好的員工早就被嚇倒了。還好,這名小員工的內心強大,為勞動者的維權樹立了榜樣。

    三、題外話:勞動者的勝利

    1、釋出這篇文章。確實有些衝動,對造成的不良影響致歉。2、文章中提到的藍色游標大裁員和高層內鬥等描述與事實不符,就這些內容向藍色游標公司道歉。3、就個人離職問題。已經與公司管理層和相關部門進行了友好的溝通,相信會有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案。4、藍標公司承諾對事情進行必要的調查,對在溝通中存在失職行為的相關個人進行處理,並向前文中的主人公道歉。對於該員工的離職程式,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和公司規定,妥善處理。

  • 3 # 職業諮詢顧問陳凱
    1、 企業是否人性化,就看看它如何對待離職員工

    人力資源部門給出的辭退理由是:比公司規定的上班時間晚一小時到公司算曠工,這位員工累計三次曠工是嚴重違紀,因此公司可以辭退她,不需要支付賠償金。但事實上這位員工的考勤記錄已經通過了領導的審批,單位無法證明公司就曠工的問題提醒過該員工。而且,公關公司加班很多,也要經常去見客戶,像文中這樣有“曠工”記錄的員工很多。

    企業是盈利組織,不是慈善機構,大難臨頭,裁員自保求生存,完全可以理解。可是,以威逼的手法逼迫員工離職,逃避理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即不合法,也不厚道。

    令人遺憾的是,如此做法的公司並不少見,多少在媒體上冠冕堂皇地宣揚“員工第一”、“重視人才”的公司,在裁員中的表現卻完全不是那麼回事。

    如果這麼做是為了少數大股東的利益,那麼這家公司就是利益燻心。

    如果怕裁員動搖民心,股價下跌,可採用的方法還有很多:譬如利誘,支付優於法律規定的裁員補償。其實,現在大部分員工與公眾都能接受公司光明正大的裁員,深惡痛絕形形色色的變相裁員。

    無論公司的初衷是什麼,案例中的做法對公司的負面影響都不小:

    “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如今網路發達,這樣的事情很容易曝光和流傳,對公司的形象是極大的損害。

    對於在職的或者將要進入公司的人造成心理衝擊,他們會想,有一天這樣的事情是不是會落在自己頭上?

    不過,公司自然也知道這些弊端,他們依舊敢這樣做,或許是因為在人才供大於求的市場,他們不愁招不到人吧。

    2、HR:力勸公司政策合法,確保自己言行專業

    作為裁員方案執行者的HR,成了被裁員工的眾矢之的。其實,冷靜想想HR也挺委屈的,如果公司決策層同意支付足夠的賠償金,哪個HR願意做這樣的惡人呢?HR拿著公司的薪水,就必須完成老闆佈置的任務。當然,作為裁員操盤手的HR不能因此在裁員中完全無所作為,還是要儘量發揮自己的影響力:

    力勸公司政策合法

    裁員中HR的表現,受制於公司的裁員政策。誠然,大部分公司尤其是國內企業HR的地位不高、作用有限,但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作為專業人士的HR還是應該分析利弊,盡力說服高層政策要合法,並提供解決方案,如果公司要非法裁員,HR無論怎麼做都是錯,更談不上人性化了。

    確保自己言行專業

    勸退中,人力資源部因人而異,軟硬兼施,有一招是普遍使用的,大部分員工都被暗示,如果等著公司裁員,以後有單位來做背景調查,會建議人家不要錄用,同時會在檔案遷移等方面設定障礙。

    這種威逼的手法,一定程度上能得逞,是因為員工怕與企業鬧翻,以後的背景調查會為自己將來求職帶來隱患。但對於越來越具有自我權益保護意識的員工來說,不僅沒有作用,說不定還會給公司與自己帶來後患。美國就曾經有案例,某人因為背景調查不好,丟掉了一份工作,於是起訴前單位,結果勝訴,前單位因此賠償了一大筆錢。而且,員工完全可以尋找和自己關係好的HR與老闆作背景調查,規避這一問題。

    公司決策層如果依舊希望不支付賠償金讓員工自動離職,HR可以對學歷、資格、經歷篩查,制定與執行更為嚴格的工作制度等。

    3、 員工可以有更好的處理方式

    如果藍標真的辭退了這位員工,員工憑藉手上現有的證據去申請仲裁,基本上毫無懸念地可以拿到賠償金。

    假設仲裁不公,再透過媒體廣而告之。就像知名作家六六的朋友在京東買到了假貨,向京東、政府監管部門投訴無門,才藉助名人和自媒體。

    和公司之間的糾紛,弄得眾人皆知,對以後這位員工的求職也不利。首先,藍標肯定會散步對這位員工的負面評價,事實上它已經做了。其次,職場說大不大,很多事情都會一傳十、十傳百,傳到你現在的老闆耳中,他肯定要犯嘀咕了。畢竟,大部分的老闆還是喜歡溫順的員工。丟了一份公司想辭退你的工作不是壞事,可是因此找不到下一份工作就有點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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