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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藍本動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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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喜歡歷史的妹紙是蓉兒
帝是後來的稱呼,殷商時還沒這種稱呼,通稱為王,所以後來史記又把稱為帝,同樣的人,稱呼不同而已!
當時的帝是對人的道德修養達到一個境界之後的稱謂。
帝者,德合天地曰帝。
即一個人的道德修養達到了與天地一樣,並且和天地貫通,且和諧的地步,這個人就稱之為帝。
而這樣的人,必然是所有人類中最有智慧和能力的,故而所有人都願意讓他來管理大家的公共生活,引導教化大家,於是所有人推舉他為最高管理者。
由於後來人們不再重道德,而只重地位,於是“帝”的意義發生變化,由原來代表道德修養境界變為後來的地位象徵。
到秦贏政乾脆叫皇帝!
《莊子·莊帝王》有南海之帝,北海之帝等。
商、周天子稱王不稱帝。
公元前288年,齊湣王稱東帝,秦昭王稱西帝。而當時列國均已稱王,欲尋一更尊於王之稱號,乃借上古大帝之名,用為後世人君之號。
華人以祖先為尊,覺得祖先都是高尚有道德的人,所以才有後來史記對殷商領導者的帝稱呼!
司馬遷《史記》的首篇《五帝本紀》就說:“自黃帝至舜、禹皆同姓而異其國號,以章明德。故黃帝為有熊,帝頗項為高陽,帝遊為高辛,帝堯為陶唐,帝舜為有度。帝禹為夏後而別氏,姓姐氏。契為商,姓子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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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漢字見大歷史
可以分為三個方面來解釋:第一,上古歷史層累的造成第二,統治者神化自身。第三,「絕天地通,天人合一」的思想漸漸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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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世文獻所記載中國上古歷史是「層累的造成」:
時代愈後,傳說中的古史期愈長
時代愈後,傳說中的中心人物愈放愈大完整系統的「三皇五帝」概念,其實是到戰國秦漢才有,而且概念不一:
顧頡剛,《中國史學入門》(修訂本),北京出版社,2002年,頁20,所以,「三皇五帝」的概念越早越模糊,越晚越清晰,越系統。
比如:《尚書》只有「堯、舜、禹」,而沒有「炎、黃」。
《史記·五帝本紀》中的「五帝」:黃帝、顓頊(zhuān xū)、帝嚳(kù)、堯、舜,是當時漢代人的「意識形態」,當時戰國秦漢才有的稱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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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漢字「王」取像自「斧鉞」,本義是指的擁有軍權和司法權的首領,絕對不是一種「神化」的統治者的稱謂。
在甲骨文中,商王都自稱「王」。秦始皇以前君主也都是稱「王」。
在甲骨文中,「帝」是殷人的信奉的最高神靈「天帝」,也表示「禘祭」。
「帝」的造字本義有多種說法,其中最多人認可一種說法是:像一束捆綁的柴薪,是「郊外燒柴祭天」的儀式。
世界上很多民族都有這樣的祭祀儀式,這是人類文化中共有的現象。
甲骨文顯示,商人是非常敬畏「上帝」的,視為命運的主宰者。
上帝主宰氣象的卜辭:
上帝主宰農業收成的卜辭:
上帝主宰城邦的安危的卜辭:
還有很多,不一一列舉。
總之,殷人所崇拜的上帝:「無所不管,全知全能」且「喜怒無常」,稍有不敬,就會降下災禍,非常像《舊約》中的「耶和華」。
甲骨文顯示,出現一些小災禍,商王都非常害怕,卜問上帝的意圖。
所以,商王是無論如何都不敢自稱為「帝」的。
我想這就跟亞伯拉罕諸教(猶太、基督、伊斯蘭)中不得稱呼上帝之名的避諱觀一樣,這是一種「褻瀆」,耶穌就是自稱為「上帝之子」,被憤怒的猶太祭祀階層,以褻瀆神靈的罪名,借羅馬人之手送上十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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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鬼的商人被周人推翻以後,中國進入了一個宗教氛圍不是那麼濃烈的世俗社會。
余英時先生認為《國語·楚語》「顓頊絕天地通」的神話,就是華人「天人合一」思想的濫觴:
這個神話反應中國遠古時代薩滿巫術盛行,傳說中的聖王顓頊,終止了「民神雜糅」的局面,不允許這些跳大神的巫師跟天地交流,與天地溝通成為君王的特許權力。
所以,東周以後「三皇五帝」概念漸漸形成,凡人領袖漸漸可以稱為「帝」,成為了「人、神」合一的聖人:
引自:《論天人之際-中國古代思想起源試探》,頁15-20當然余英時先生一書中的論證很複雜,我這裡只簡單的引用了幾句,有興趣可以自己去看《論天人之際》原著。
所以,君王成為「溝通天地」的代理人,說是神化君主,也可以說中國思想史上的一大轉折:「凡人——聖人——神人」,能不斷「進化升級」。
千古一帝秦始皇更是開掛,認為自己功高「三皇五帝」,自稱為「皇帝」。
這好比西方君王叫自己「耶和華——耶穌-凱撒」,在西方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另一方面,古代政府將宗教勢力納入管轄範圍內,不讓「跳大神」的祭祀做大。這就是為什麼中國一直一來都是個世俗社會,
這個問題其實也可以說反應的是華人思想史:
商代的「帝」從讓人害怕又敬畏的「真神」,到東周以後變成凡人領袖的尊稱,到漢代「天人合一」思想定型成熟。
回覆列表
關於這個甲骨文出土以來,實際情況可能是忽略了,它裡面內容的真實性,到底寫些什麼範疇方面的事吧?
據己摸索理解的真實存在於:甲骨文是『刻骨銘心』→記載『兩儀』之間的關係統治的事情,才是甲骨文內容範疇的第一要素之『刻骨』。
除此之外,什麼什麼祭祀之文,什麼什麼占卜之言,從來都沒有人敢於作出肯定的答案。
至於,為何把甲骨文裡面的內容範疇,定義為『兩儀』血緣關係統治事情的內涵記錄?
其一,一儀需要把另一儀記載入史,這是玄黃血緣關係統治歷來的祖訓規矩;比如《尚書》等等的真實存在史蹟上,帝王歷史上的經歷沒有必要否認吧?
其二,即殷商朝政治理天下的時候,需要為被統治的另一方之周室民方,記錄他們代代科舉後繼人才輩出的儲備『武發』者;一一記載入史之『刻骨』,只是記載體裁不是紙竹而是甲骨而已。
當然了,為何會如何是好是壞的『刻骨銘心、刻骨仇恨、刻骨相思』?這是另外一個非常有意思的問題了,不在這裡探討研究和破解了。
總之,甲骨文的內容範疇方面,值得深刻領會和研究破解出來。
例如提問的題目:王與帝的關係。
這裡只能簡單粗暴劃分一下原理與應用:
古時正方坐上執政者大權在握的,才稱謂:帝;
反之,負方被統治下的民方需要王儲的,才稱呼:王。
一直到後來,可能是兩者意義合一起來,慢慢搞得後世對『帝與王』的含義,變得糊里糊塗分不開的稱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