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火焰熾兒
-
2 # 隔壁老王的弟弟
答:我覺得需要!
人多力量大同時,人心就多,想法就多。
舉個例子講:比如說一家慈善機構!專門幫助殘疾人的慈善機構!
什麼樣殘疾人需要幫助,少個手指還是一條腿/手臂呢?
怎麼幫助呢?資金上?還是物質上?還是幫助創業?
具體方案由大家做出計劃出來,投票表決!
以防有人謀私利,比如說:有個親戚殘疾等級不在幫助範圍。
需要有個監管部門負責抽查,監管沒筆資金花在刀刃上,用在該幫助的人身上!
這個問題,大家要知道兩個問題!才能分辨出監事會的重要性質!!
1什麼樣組織算非盈利機構呢?
答:【希望學校、政府機構,大部分事業單位,公共教育機構,公立醫院,慈善機構,某些公共協會等】都是非盈利性機構
還包括某地方地震了、水災。社會上的一些人號召人們一起組織起來的機構,去解決這些問題,都是非盈利的。
2什麼是監事會?
答:監事會的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代表股東大會執行監督職能。
3
監事會是幹什麼的?職責是什麼?
答: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的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首先來說非盈利機構沒有必要一定要設立監事會,監事會存在就要履行他的職責。
監事會是公司的常設機構,負責監督公司的日常經營活動以及對董事、經理等人員違反法律、章程的行為予以指正。
為更好的履行監事會的職能,賦予其召集股東大會的請求權是合理的。中國《公司法》規定了監事會提議召開時,董事會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股東臨時大會。但是如果董事會不為召集時,中國法律並沒有規定相應的救濟措施。
監事會的設立目的:由於公司股東分散,專業知識和能力差別很大,為了防止董事會、經理濫用職權,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就需要在股東大會上選出這種專門監督機關,代表股東大會行使監督職能。
監事會由全體監事組成。
監事的資格基本上與董事資格相同,並必須經股東大會選出。監事可以是股東、公司職工,也可以是非公司專業人員。其專業組成類別應由公司法規定和公司章程具體規定。但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總經理、經理不得兼任監事會成員。監事會設主任、副主任、委員等職。
監事的任期最長不許超過三年,但可連選連任。監事必須是自然人,不能由法人擔任。
監事所承擔的責任分為兩種:
1、對公司負有監督的責任,如因不盡職而造成公司受損失者,對公司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2、對第三者負責,監事在執行公司業務時,如違反法令給他人造成損害時,對他人應同公司一起負連帶賠償責任。
1.監事會的人數 關於監事會的人數,各國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一般無強制限制,多由公司章程予以確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監事會成員多規定為3人以上,具體人數一般視公司的股本規模、職工人數而定。中國《公司法》規定監事會成員不得少於3人,設監事會召集人一名;監事會召集人不能履行職權時,由該召集人指定一名監事代行其職權。有限責任公司法規模較小、股東人數較少的,可以不組成監事會,只設立l至2名監事。
2.監事會的成員結構 過去,監事會成員一般是在有行為能力的股東中選任。進入20世紀後半葉,為了體現一定的職工利益和民主管理,許多國家的立法規定達到一定規模的公司,其監事會成員中除有股東代表外,還應有一定比例的僱員或工會代表。如德國首創的職工參與企業決策的“職工參與制”(又稱“共決制”)對歐洲許多國家產生了很大的影響,現在歐洲不少國家如法國、荷蘭、奧地利等都透過立法規定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一定比例(一般為1/3)的職工代表。
中國《公司法》對監事會成員的構成及選任也作了規定。有限責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監事會的,監事會由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組成,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對職工監事的比例,《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規定,公司職工代表擔任的監事不得少於監事人數的1/3。此外,監事還應具有法律、會計等方面的專業知識或工作經驗;監事會的人員和結構應確保監事會能夠獨立有效地行使對董事、經理和其他高階管理人員及公司財務的監督和檢查。
監事會依法行使以下職權:
1、查公司財務,可在必要時以公司名義另行委託會計師事務所獨立審查公司財務。
2、對公司董事、Quattroporte、副Quattroporte、財務總監和董事會秘書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公司董事、Quattroporte、副Quattroporte、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前述人員予以糾正。
4、核對董事會擬提交股東大會的財務報告、營業報告和利潤分配方案等財務資料,發現疑問的可以公司名義委託註冊會計師、執業審計師幫助複審。
5、可對公司聘用會計師事務所發表建議。
6、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也可以在股東年會上提出臨時提案。
7、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8、代表公司與董事交涉或對董事起訴。
《公司法》上的監事會是公司的內部治理結構,在地位上與董事會平行,主要向股東會負責。國有企業或國有獨資公司的監事會屬於國務院或省級政府派出的外部機構,屬於外派的監督機構,監事會對國務院或省級政府負責,代表國家對國有企業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狀況實施監督。1999年修改後的《公司法》規定,國有獨資公司監事會主要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機構派出,從而確立了外派監事會的法律地位。監事會管理機構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協調監事會與國務院有關部門和有關地方的聯絡,承辦國務院交辦的事項。到2001年底,國務院有關機構已經向174家中央企業派出監事會;監事會共完成261份監督檢查報告。北京市向首創、一輕、同仁堂集團、隆達輕工、京城機電、金隅集團等12家市直管的國有企業派出了監事會。
《公司法》上的監事會成員基本上是在公司內部的股東、職工等人員中選舉產生。國有重點大型企業(包括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由國務院派出,對國務院負責,代表國家對國有重點大型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狀況實施監督;對國務院不派出監事會的國有企業,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參照本條例的規定,決定派出監事會。具體而言,監事會成員分為專職監事和兼職監事,從有關部門和單位選任的監事。